一、项目内容: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养护范围包括:港口大道与东江路交汇处三面翻落地广告牌、东莞大道与黄金路交汇处三面翻落地广告牌、水乡大道与道洪路交汇处三面翻落地牌、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楼顶广告牌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设施等;巡查范围及内容: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含八一路、鸿福东路)、环城路、环城路北环段及市中心广场等路段的户外广告牌运行情况,其中重点巡查长度约64公里,常规巡查长度以上述路段总公里数为准。具体如下:
序号 |
所属路段 |
设置形式 |
具体位置 |
1 |
东莞大道 |
三面翻落地牌 |
东莞大道与黄金路交汇处 |
2 |
港口大道 |
三面翻落地牌 |
港口大道与东江路交汇处 |
3 |
水乡大道 |
三面翻落地牌 |
水乡大道与道洪路交汇处 |
4 |
城管局楼顶广告牌 |
楼顶牌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楼顶牌 |
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63,473.14元,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废标。
四、本项目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养护费用(含电气设施日常养护费、钢结构设施日常养护费、安全检测费、抄电表和日常巡查等);同时应包含服务费、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五、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保养及相关服务等,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六、经委托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专业分包。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每月养护费(含电气设施日常养护费、钢结构设施日常养护费、抄电表、日常巡查等)按合同价÷36个月平均计算,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养护费(每月养护费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是否须扣除违约金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再支付;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广告牌设施维修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签证确认,维修金额以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或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价格为准。
3、广告牌设施安全检测工作需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检测费用以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或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价格为准。
4、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后,开具发票时,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5、养护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
(一)养护清单
(二)养护要求
1、电气设施日常养护部分:
(1)每季度对养护范围内的灯具、设备表面进行清洗一次,及时清除广告牌设施上的乱张贴,定期对灯具清洗翻新和养护。
(2)定期对灯具灯头护罩进行擦拭、检查,每年对灯具支架、箱体、其他影响观瞻的设备表面进行一次喷漆。
(3)定期对灯具照明节能设施、低压配电设施、低压电线电缆(含电缆管道)及其他电气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出现损失或被盗被损的情况,需及时进行更换及修复。
2、钢结构设施养护部分:
(1)日常养护部分参照《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的要求,每年需对钢结构涂装进行一次除锈翻新一次工作,具体工艺为喷砂除锈处理、环氧富锌底漆两遍、环氧云铁中间漆两遍、聚氨酯面漆三遍。
(2)定期对养护范围内的设施进行维修,如钢结构部分发生损坏或被盗被损时,需及时按原状结构进行维修,保持结构完好。暂定按新建一个落地牌的费用作为参考标准,维修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签证确认,维修金额以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或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的价格为准。维修要求参照户外公益广告牌养护设计图。
3、广告牌安全检测部分:
检测鉴定内容参照《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和《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03)的规定要求,户外广告牌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出具专业完善的安全检测报告;待检测鉴定完成后,应提供病害图片外,绘制病害分布图和构件详图,并提供对病害部位维修方案。
(1)钢结构部分具体检测内容包括:构件几何尺寸、构架变形、焊缝质量检测、连接螺栓检测、涂层厚度、构件锈蚀、风化情况、混凝土强度、混凝土中钢筋的锈蚀情况、基础倾斜、基础沉降等(检测鉴定内容不仅限于上述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检测需要对广告牌进行全面检测)。
(2)按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每年2次对设备设施的电缆、灯具、箱变定期进行检测;每年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之前常规检查电缆、灯具;每年2次的防雷接地电阻值检测。
具体检测内容和工艺明细如下:
序号 |
检测内容 |
检测方法 |
检测要求 |
单位 |
一、结构安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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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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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构件几何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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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面 |
2 |
含构架变形(垂直度量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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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 |
3 |
焊缝质量检测 |
超声波、磁粉、渗透检测焊缝质量 |
抽样20% |
m |
4 |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M20 |
高强螺栓检测仪(含扭矩试验) |
抽样10% |
节点 |
二、钢结构防腐检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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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护涂装涂层厚度(防腐涂层厚度) |
|
抽样10% |
构件 |
2 |
钢构件锈蚀情况、风化程度 |
钢铁化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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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三、基础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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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基础灌注桩 |
极限承载力 |
|
根 |
2 |
基础混凝土强度 |
超声-回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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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 |
3 |
混凝土中钢筋的锈蚀状况 |
锈蚀钢筋残余直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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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 |
四、电气设施检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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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配电箱检测 |
防触电保护 |
|
次 |
2 |
电缆绝缘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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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3 |
照明灯具 |
|
|
个 |
4 |
灯具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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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 |
5 |
防雷接地电阻值 |
|
|
次 |
4、抄电表和日常巡查部分:
(1)对东莞市直管路段的户外广告牌运行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和记录工作,巡查范围包括:东莞大道、松山湖大道(含八一路、鸿福东路)、环城路、环城路北环段及市中心广场等路段,其中重点巡查长度约64公里,常规巡查长度以上述路段总公里数为准。要求每两天对养护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牌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日常巡查,特殊天气需每天进行巡查,每周上报巡查报告和每月对市属户外广告牌的用电情况抄表登记登记后上报给甲方。
(2)巡查工作内容包括:目测设施整体垂直度,整体稳定性;目测电气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广告牌周边环境情况(是否存在周边施工作业、降水作业);目测结构表面是否存在油漆脱皮、龟裂、钢结构表面是否锈蚀;目测地锚螺栓是否存在松动、变形、锈蚀等。
如上述概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巡查人员、专职资料员;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值班,必须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巡查人员2名(含司机1名)、专职资料员1名、焊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名、电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1名,均需熟悉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翻新、钢结构维护、电气设施维修等工作。同时,上述人员以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人员相应的身份证为准,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司机须具备驾驶证;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或技能证)。【一人同时持有上述证件的按一个人计算;必须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一台巡查车辆、一台升降工作车,升降工作车可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上述车辆设备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喷涂标识。【车辆属于自有的,必须提供对应的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车辆为租赁的,必须提供对应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车辆行驶证及保险;上述资料须附对应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使用期不得少于3年,同时需提供相关使用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及物资移交等相关工作。办公场所使用期间须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4、投标人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省市有关的规定,保证该项目实施进度和安全质量;投标人施工和养护过程中人身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合同范围内的设施不得发生漏电及其他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在养护施工后要恢复道路、广场原来面貌,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6、在合同约定期内,投标人要确保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设施的完好,如出现质量及损坏被盗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进行养护或更换,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广告设施正常使用,安排巡查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并上报巡查情况,节假日不得间断;特殊天气时,一天一次巡查。投标人应当每周上报巡查报告给采购人进行审阅。如由于特殊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广告牌设施发生损坏时,保证在72小时内进行养护或更换,恢复正常使用。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
1、为了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保障项目按期完成的措施。
3、投标人应按劳动法规相关规定合法用工,为本项目施工人员购买保险,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招收18周岁以下及50周岁以上老弱病残职工进入现场。
4、投标人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劳动力,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调动,严格按有关标准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
5、投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应按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做好每次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与提示,在进行施工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后才能进场施工,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垃圾等,需即时清理,不能污染路面;临时施工用电的电源、水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6、自觉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所分配的工作,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安排所涉及的工作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7、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须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因投标人违章操作造成的本人及他人的一切损失,一概由投标人承担经济、民事及刑事责任;如采购人因前述情形实际承担了责任的,投标人同意无条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赔偿费用,采购人向投标人索赔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8、在施工过程中安装人员产生的纠纷或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9、投标人应确保具备承接项目实施的资质,派出的安装、养护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施工资质及技术水平,持证上岗,有足够能力完成安装、养护工作。
10、投标人应确保项目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并由投标人负责在项目实施前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并且投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导致采购人的损失。
11、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必须根据承包合同要求中的各项条款,确实履行各项职责。
12、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如因质量问题或投标人自身管理原因使得安装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投标人承担。
13、采购人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投标人的工作地点对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监督,以便更好了解、检查其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实施情况。
14、在施工期间,投标人须对施工范围原有的设施及自身的产品进行保护,直到项目验收合格;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投标人须承担赔偿、修复责任。
15、雨季施工时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质量。
16、投标人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保证所有材料货物采用优等品,同时要求所用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采购人可随时对投标人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检查。投标人应承担该检验合格与用材不符之风险,并对因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验收
1、投标人应给出项目日常养护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广告牌设施养护或修复后的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投标人及相关单位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质量保证
1、中标人用于养护项目所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2、若中标人承担的养护项目在验收时达不到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修复,并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的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在养护承包期间,如果因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内完成维修工作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将由中标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