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括
通过在楼宇电视和户外大屏投放公益广告,开辟一档市场监管公益宣传栏目,对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年度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工作进行宣传,扩大市场监管政策的公众知晓度,进行普法宣传,搭建百姓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的桥梁,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玖仟元整(¥1,199,000)
三、服务需求
(一)宣传片发布安排
1.公益广告宣传
播出平台:楼宇电视联播网全屏(不低于6000块);户外大屏联播网不少于6块。
广告内容: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指定播出5个宣传主题,每周一个宣传主题(具体宣传主题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播出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5周,(具体投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为准)。
时长/频次:15秒/次,20次/天。
2.公益栏目宣传
播出平台:楼宇电视联播网全屏(不低于6000块)。栏目内容: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栏目。
播出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播出35周,每周一期。
(具体投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为准)。
时长/频次:60秒/次,13次/天(或15秒/次,52次/天)
3.设计制作服务
依据采购人宣传需求,在采购人提供相关宣传物料的基础上,进行简单设计、制作服务。完成5套公益海报设计,每套海报1~3张,根据宣传周期,用于户外大屏和楼宇全屏的播出。
(二)宣传支持
1.栏目支持
合作内容: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栏目予以两周赠播支持播出平台:楼宇电视联播网全屏(不低于6000块)
时长频次:60秒/次,13次/天(或15秒/次,52次/天)
2.新闻支持
合作内容:在重要宣传节点,予以1-3次《城市播报》栏目新闻报道支持。
时长频次:每次1条,每条约20秒,每条播出一天,一天刊播20次以上。
3.公益广告支持
合作内容:在重要宣传节点予以一周广告赠播宣传。
播出平台:供应商旗下2块户外大屏。(供应商户外大屏联播网资源如发生变化,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协商根据实际投放情况,可进行户外大屏联播网资源的调配)
时长频次:15秒/次、60次/天。
以上宣传支持的具体投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样稿(样带)及格式
1.由采购人提供广告样稿(样带)或由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广告样稿设计制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2.采购人提供的数字视频介质须为1920*1080标清MPG格式(ibp帧编码、音频ac3编码、码率3000到9000左右)或者DVCPR050数字带之一。
3.采购人提供的刷屏图片须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须为1080*810、1920*1080、1080*1920三种尺寸之一,色彩须为RGB模式(不可为CYMK模式)。
4.采购人务必于广告播出前五个工作日将广告带及相关手续交付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