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确定一家单位对柳市镇的污水管网及污水检查井等提供运维服务。污水检查井数量达41020座(含倒虹井)。
柳市镇污水管网运维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管网巡查 |
公里×次 |
666.53×52 |
|
2 |
管道疏通D600以下 |
公里 |
628.741 |
|
3 |
管道疏通D600-1000 |
公里 |
20.306 |
|
4 |
管道疏通D1000-1500 |
公里 |
17.479 |
|
5 |
检查井清捞 |
座 |
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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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井盖框提升 |
座 |
410 |
|
7 |
钢纤维井盖更换 |
个 |
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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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铸铁井盖、座更换 |
套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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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3)明确事项: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需对所有管网进行一一排查,并提供排查成果情况。排查工作完成后,若中标供应商排查出管网及检查井附属设施等存在质量问题,由采购人负责协调维修至满足设计要求及能够正常运维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运维;若中标供应商未排查出管网及检查井附属设施存在的问题而影响日后的运维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需维修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若中标供应商发现各个乡镇、村开挖道路等施工破坏管网及检查井附属设施时,应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中标供应商没有及时发现破坏管网及检查井附属设施行为或发现未通知采购人,由此造成的修复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4)排查工作完成,经双方确认后,管网及检查井附属设施严重渗漏、爆管、严重沉降、脱节等大中修或应急抢修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可抗力”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损坏由采购人负责,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合同期内由于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管网维护工作交由属地乡镇负责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出,采购人在支付合同款项时进行相应调整。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按照《乐清市城镇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有关设施巡查、日常疏通、应急处置工作及标准要求开展运维服务。具体为:①管网、检查井每天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全部巡查到位,倒虹井、简易泵井内的污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②所有管道、检查井每年不少于1次整体疏通清淤;遇管道堵塞、检查井污水外溢、井盖损坏丢失必须2小时内赴现场处置,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③检查井提升更换具体材质及数量视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1)巡查
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巡查责任制度,分片区、路段每天巡查,对发现的管道积泥、裂缝、错位、渗漏及井盖损坏、丢失、标识错误、雨污管网混接等现象进行登记,巡查中发现损害设施或者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禁止排入物质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根据不同的问题,及时报告采购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由采购人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巡查人员当日填写《管网设施巡查记录表》,做好设施巡查记录台账。
2)疏通
中标供应商应当制定年月日疏通计划,按照相关疏通养护技术规范、标准及维护协议开展作业。作业内容包括对管道、检查井的冲洗疏通、积泥清运、井盖更换等。积泥应做到不落地,及时清理外运,杜绝滴落散现象,以免造成二次污染,运输及堆场由供应商自行处置,堆场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作业完成后建立档案资料。中标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加强淤泥、垃圾运输管理,规范淤泥、垃圾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淤泥、垃圾运输车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无相应资质及能力提供淤泥、垃圾运输的需将该部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特许的单位负责实施。
3)检查井提升、更换
发现管道堵塞、污水外溢、井盖损坏、丢失或者接到报告后,供应商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必须在30分钟内做好响应,在2小时内赴现场处置。井盖沉降超过5cm必须提升,如果采购人要求井盖更换或窨井框提升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4)倒虹井、简易泵井内的污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包含设备的更换、维修费用。
5)安全作业要求:实现“双零”目标,即:即零安全事故,零伤亡率。
①施工在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安全警示标志、隔离设施必须设置到位。
②运输车辆停放要整齐合理,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
③下井或进箱涵前必须先检测井内或箱涵内空气质量,达标后方可下井作业。
④下井作业人员须佩带安全帽。
⑤必须在作业现场配备井下救急的防毒面具。而且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毒面具(例如压缩空气呼吸器),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式供氧面具。
⑥下井前必须检查有关急救器材是否完好,做好保障工作。
⑦安排好井上监护人员。
⑧封堵口放水前,必须确定所有人员已离井,并逐一清点。
⑨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必须逐一清点人员。
⑩使用发电机时,接电线路要合理规范,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不限于以上措施。
三、运行维护期限
本次运行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运维期内每年出现2次季度考核分低于75分,且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
四、办公场所及人员、设备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乐清市设立本地化运维中心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各类设备、车辆配置齐全,外观整洁、停放有序。
3、人员业务素质良好,熟悉管辖范围内的管网、设施基本情况,机电维修、管道养护人员技能扎实。
4、人员着装统一、车辆标识喷涂统一。
5、车辆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作业时不乱停乱放,无超速等现象发生。
6、工作中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最大限度方便行人、车辆,与周边居民关系和谐。
7、按应急联动要求完成各类应急事件处置,服务热线、主要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随时接通或立即回电状态,同时达到“半小时服务圈”的工作要求。
8、投入管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人员 |
数量 |
具体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项目整体总负责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项目技术方面总负责 |
技术、管理人员 |
2人 |
指导具体工作 |
客服人员 |
2人 |
高中或以上学历负责投诉事宜受理等工作 |
巡检、运维人员 |
14人 |
负责日常工作 |
9、投入车辆最低配置要求:
车辆 |
数量(辆) |
疏通车 |
1 |
吸污车 |
1 |
夹泥车 |
1 |
巡查车 |
3 |
五、项目考核
采购人在日常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或解释说明未被采购人接受的对其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在当季支付合同费用时扣除,一个月累计出现5次扣款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具体如下:
1.响应不及时,按1000元/次进行扣款;
2.现场到位不及时,按1000元/次进行扣款;
3.故障排除或维护不及时,按1000元/次进行扣款;
每季度组织对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进行考核,重大活动前可以组织专项考核,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做好工作台账。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网设施巡查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管网年度、月度日常疏通养护工作执行情况;
(三)管网档案资料、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
(四)热线电话及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考核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中标供应商对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工作,采购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调整相应考核内容,按考核结果,支付中标供应商运维服务费用。具体可参考如下:
1.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中标单价乘以运维数量支付;
2.85-90分(含85,不含90分)为优良,扣除当月运维服务费的3%-5%;
3.80-85分(含80分,不含85分)为良,扣除当月运维服务费用的6%-10%,要求限期整改;
4.75-80分(含75,不含80分)为合格,扣除当月维服务费的11%-15%,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
5.75分以下(不含75分)为不合格,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达到优秀等级以上,并扣除当月运维服务费的20%。
六、合同付款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待项目运维结束经最终验收合格且移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采购人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后续合同款项的支付由采购人结合季度考核得分情况及相关约定按季度支付(扣除预付合同款后的季平均数),采购人于中标供应商进场提供运维服务后第四个月15日内支付前三个月的运维服务费,以此类推。(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每笔款项,每笔款项实际支付时间根据财政部门资金下达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