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磋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商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磋商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 采购内容要求:
文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内容 :
(一)项目调查范围
文成县位于浙江省南部山区,温州市西南部,飞云江中上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9°46'~ 120°15',北纬27°34'~ 57°59',中心为北纬27°47′,东经120°05′。东邻瑞安市,南界平阳县、苍南县,西倚泰顺、景宁县,北接青田县,总面积1296.44平方千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林规发〔2013〕146号);
4.《国家林业局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林宣发〔2016〕126号);
5.《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 2004-2012);
(三)工作内容
1.森林绿地资源本底调查
通过前期资料准备、外业勘察及内业资料整理,准确测算森林城市相关基础数据,完成森林绿地资源本底调查。
(1)前期基础资料准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所涉及的内容,收集及所辖的县、区现有的有关城市森林建设资料,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林业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及青山绿地等各种工程规划,地方制订的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文件,近年森林建设投入,绿化成果、森林资源档案及图件,创建生态城市、园林城市等的有关资料,公路、铁路绿化,江、河、湖、海沿岸绿化,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及活动,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森林旅游人数及年收入等资料。
——自然条件: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水质、气候、土壤、植被和适宜的乔灌草种类等;
——社会经济:包括全市的人口、土地利用、产业结构、经济收入,以及交通、通讯、电力、生活能源等配套基础设施状况;
——建设现状:城市生态用地(林地、绿地、湿地等)数量、分布与结构,森林、林木等数量、分布和结构,以及各类生态工程的实施状况、建设成效等。
——生态需求:城市生态用地(游憩休闲、生态文化)等方面的主观愿望。
——经营管理:森林城市建设及相关生态建设的管理体制、机构、人员、制度、投入、政策、经验和成绩等。
——其他补充调查。
(2)实地专题调查。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能基本满足指标要求,进行实地抽样核实;对收集的数据资料不能满足要求者,进行实地调查,现场采集数据资料。其中,具体内容如下:
——森林覆盖率调查。在森林资源调查和年度林地变更数据的基础上,对林业用地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总面积、宜林地面积和乔木林、灌木林、竹林及其它林木折合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
——城区绿化调查。明确建成区范围,对建成区绿化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及其他绿地的位置、面积等绿化基本信息。
——乡村绿化调查。在遥感影像数据提取的基础上,实地抽样调查核实乡村绿化、四旁绿化、农田林网的植被类型、绿化模式。
——生态网络调查。在遥感影像数据提取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调查核实公路、铁路里程、可绿化长度、已绿化长度,江、河、湖、海沿岸里程、可绿化长度、已绿化长度,绿化带宽度及绿化模式。
——森林健康调查。在森林资源调查和年度林地变更数据的基础上,对森林健康情况进行补充调查,调查森林健康度、自然度、树种丰富度、生物多样性指数。
——生态文化调查。调查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及古树名木保护状况。
——其他专题调查。
(3)资料统计分析。对收集的资料及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统计、计算、汇总,形成数据分析成果,作为调查、评估报告的基础支撑。
2.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造林绿化水平,改善宜居宜业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氛围,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基础上,加快步伐进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1)现状调查分析
①基础资料收集。收集森林绿地资源本底调查成果及及所辖的城镇现有的有关城市森林建设资料。
②资料统计分析。对收集的资料及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等。
(2)专题规划。
①规划范围和森林城市发展定位。以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为目标,结合的实际,编制能实际指导文成森林城市建设的创建规划,建设效果要能体现文成特色。
②建设条件分析与评价。客观评价森林资源现状、城市绿地资源现状、湿地及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及保护状态、城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森林城市建设现状评价、发展潜力评价。
③建设目标与总体布局。对指标体系中的主要指标进行量化、综合、归并,从森林生态体系、文化体系、保护体系以及综合效果等方面,确定规划期内的总体目标。
同时,根据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森林分布、功能定位等因素进行整体的规划分区,确定建设方向和重点;根据河流水系、道路交通、城市发展格局等因素,确定森林城市的重点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节点。
④森林生态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城镇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廊道建设、重点生态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森林生态经济发展等内容。
a城镇村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城区绿化。主要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立体绿化、环城林带、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郊区森林等,进一步提高单位空间绿量和绿地率。
——县区城镇绿化和各类园区绿化。市域范围内的县城镇、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专用绿地、风景林地,把近自然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城镇绿化规划中。
——村庄绿化。城镇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重点规划好国家及地方的各级示范村建设,重点是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公共休闲绿地、街头绿地、四旁绿地、古树、大树和风水林。
b生态廊道建设
——道路廊道绿化。对规划区域内所有的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等进行造林绿化,充分结合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重点建设道路重要节点景观林、园林小品等。
——水系廊道绿化。对规划区域内所有的水系两岸,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岸线进行绿化建设,重点建设护岸林、河流防护林、沿海防护林、湿地植被、园林小品等。
c重点生态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将规划区域内的江河源头、干流、主要支流两侧、水土流失严重区、水库周围、城市周边、山地陡坡、采石场等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重要区域,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护岸林、自然保护林、生态景观林带和国防林等。
d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含湿地)
将规划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重点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保护基础设施、科普设施、能力建设等内容。
e森林生态经济发展
重点规划建设林业产业发展体系,优化经济林、珍贵树种、林下经济等布局,以及加工产业链的配套发展。同时,通过森林生态景观的优化提升,森林生态文化的挖掘,带动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⑤森林生态文化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保护与传播、生态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社区建设与示范等方面的建设与规划。
⑥城市森林支撑体系规划。主要包括森林城市建设中有关的苗木培育、森林管护、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和林业科技应用与推广等方面的建设与规划。
⑦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典型设计。主要包括森林城市建设中生态公益林、城市绿化、景区景点绿化、村镇绿化、道路廊道绿化、水系廊道绿化、农田林网、生态恢复区、生态景观林等典型树种配置和植物群落配置。
⑧投资估算。按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建设工程。
⑨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与评价。
⑩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法律保障、政策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和管理保障等内容。
(四)项目目的
1.森林绿地资源本底调查,摸清森林资源数量及分布状况,掌握非林地中森林状况,为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变化核实提供科学依据,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本底森林资源数据,也为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2.规划编制,完成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规划指引。
3.培训与指导,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包括国家森林城市基础知识培训、总体规划技术解读、建设工程技术要点、国家森林城市指标台账编制等内容。并能满足指导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阶段性或年度实施方案的需要。
总工期要求160天:签订合同后100天内提交初稿;在初稿完成后的30天内完成各直属部门、社会意见并修改形成送审稿,并提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预审,预审通过后的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要求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15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最终正式文本,报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1、《文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文本(纸质版30本、电子版)
2、规划图件:
《区位图》
《卫星影像图》
《森林资源分布图》
《总体布局图》
《森林城市森林生态工程规划图》
《森林城市森林产业工程规划图》
《森林城市森林文化工程规划图》
附件:工程统计表、投资估算表
3、汇报幻灯片。
(七)付款方式
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正式进场通知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作为首付款;规划文本通过专家评审,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预付款。
三、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承诺在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对提交的成果质量免费服务的期限为一年。
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进行项目成果日常操作应用的免费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调查成果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
4、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奖罚措施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期提供成果的,每滞后一天按1000元/天标准处罚成交供应商,提前不再奖励;采购人由于某种原因需延长服务期时,不作任何赔偿。
7、投标报价范围包括:本次编制成果费用总额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即完成本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仪器设备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审查费、评审费、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从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
四、其它要求
1)本次编制成果须经采购人审核合格通过。成果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修编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此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编制成果资料需通过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组会审,会审所需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将此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供应商自己注意报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