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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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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180000080834 文档页数:75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陵县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1+1+1年),要求中标单位履行《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年服务费预算为3499550.32元人民币。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的优劣和考核结果业主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2、招标内容:环卫保洁服务范围为弋江镇集镇区(含五班社区、汤蓬社区、工业园区,以红线图为准,以下简称弋江镇集镇区),集镇区内所辖多个无名小区的物业管理。四至界线涉及居民住房保洁应向外延伸10米。其中:集镇区范围为:东至弋江大桥,南至弋江客运站,西至蒲东路口,北至李竟路弋丰转角处(以红线图为准)。环卫保洁服务内容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堆放杂物清理、所有道路沿线杂草清理;各小区、集镇区、广场、道路沿线的绿化修剪和养护;通行机动车道路洒水作业;建筑(工业、农业)垃圾的清运;移动式垃圾桶的配置;集镇街道、菜市场、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道路、沟渠池塘、各小区、广场、车行道、人行道(含公共敞开地)、绿化带、街景公共区域、菜市场、公厕、后街巷等环境卫生保洁。清运服务范围为全镇域内,全镇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工业、农业)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

具体作业内容如下:

(1)服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服务。

(2)道路公共站台、防护栏、公益性广告宣传栏等公共设施和移动式垃圾桶、固定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擦洗。

(3)服务范围内乱倒、偷倒的各类垃圾的清理。

(4)渣土、砂石等路面污染的清理。

(5)车行道、人行道路(小区)沿线和公共场所乱堆乱放、杂草杂物的清理。

(6)弋江集镇区街道洒水作业。

(7)集镇区街道、小区、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

(8)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铲雪、居民区和道路积水处理等)。

(9)镇区15所公厕清洁和管护。

(10)弋江镇集镇区范围内的绿化管护。

(11)做好服务范围内垃圾清运工作。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可腐和不可腐)、建筑(工业、农业)垃圾等垃圾的清运。具体为全镇31个村居的生活垃圾由垃圾运输车辆(报县城管局备案)直接收集运送到城北中转站(清运距离依镇政府大楼至城北中转站14公里)进行集中处理,完成县对弋江镇垃圾考核标准,即30吨/日,具体月考核量以县农村清洁工程考核量为准,镇域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结存。镇域范围内服务范围内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收集清运至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指定堆放地点并做好填埋处理(清运距离原则上18KM范围内)。

(12)移动式垃圾桶的采购。

(13)镇创建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在镇区设立固定的环卫和物业管理办公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建立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制度并上墙。

(二)环卫设备配备

中标单位自行配备环卫设备主要包括:专用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6辆,洒水车不少于1辆(罐体容积≥5吨)且吸粪车不少于1辆(罐体容积≥7吨),生活垃圾垃圾桶2000只/年,全新环卫电动三轮车20辆以及环卫与物业人员专业服装、工具等。(*本项目所需车辆均需全新购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车辆费用包含:油耗、维修、折旧、保养及满足日常工作所需所有费用。

专用压缩式垃圾车(6辆)按照200000元/年计算,

洒水车(1辆)按照33000元/年计算

吸粪车(1辆)按照33000元/年计算

*投标人车辆费用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做无效标处理。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购买优质240升两轮移动手推式塑料垃圾桶,规格:700MM×550MM×1020MM(与环卫专用垃圾收集车辆配套无任何障碍)。服务单位采购的产品需经业主单位确认,质量满足要求,垃圾桶单价包括材料采购、桶身图案文字、装卸、安装施工、税金标的等所有费用。

(2)中标单位所配备的车辆车况好,手续齐全;垃圾压缩车要与240L两轮移动塑料桶能够配套使用。(垃圾桶规格:700MM×550MM×1020MM)

(3)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及时配备所需环卫设备,必须在签订正式合同后30天内,配备到位。否则,取消服务单位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农村垃圾分类涉及分类垃圾清运、分类垃圾设施和人员的配备,国家有规定的按新政策执行,双方商定,签订补充协议。

(5)承包期结束后或因服务单位原因中止合同的,垃圾桶无偿交付招标方,其它自行配备的车辆和机械工具由服务单位自行处理。

(三)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收集清运费用、杂物清理费用、绿化管护费用、洒水作业费用、车辆燃油折旧费、环卫工具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组成。

(四)项目经理要求:招标人享有对不服从管理的中标人项目经理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

(五)作业人数及要求: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68人。其中环卫作业不少于50人(含项目现场负责人),环卫清洁工人要求无不良历史、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治安防范能力。

(六)本项目投标报价含社会保险费(五险)。投标人中标后对本服务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对聘用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经招标人审核后,为所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保险,由中标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并制订管理办法,交业主备案,本项目投标报价含人身意外伤害险(投标人自行考虑)。

(七)投标人中标后正式运营前须对服务范围内或按招标人指定的要求和任务进行一次垃圾集中清理,其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临时性工作任务),招标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九)中标单位要加强环卫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十)中标单位购置服装、工具、电瓶车等环卫用品时需提供样品,经镇创建办认可后方可采购。

三、人员工资和项目标准:

*1、人工费用(含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中标单位所聘请的68人(含项目现场负责人),工资不低于现行的南陵县最低工资(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8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906.83 元/人/月,合计不低于2186.83元/人/月。另加人身意外伤害险(投标人自行考虑),节假日加班、补助等费用为1200元/人/年(春节500元,端午节150元,中秋节150元,7-8月高温补助400元)。

*2、项目费用(含本项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垃圾桶投入及日常洒水费用等)。

(1)生活垃圾清运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等一切费用)按照30吨/日计算,测算标准按市场价,根据县每月考核文件中的垃圾量作为结算依据。

(2)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等一切费用),按照3000立方/年计算。

(3)洒水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用水等一切费用)按8个月作业市场价综合测算;

(4)要求配备2000只/年240L规格的垃圾桶,按照市场价综合测算;

(5)绿化养护费用(含灌木养护、树木修枝、杂草清理等)按照市场价综合测算。

*注: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员工资、福利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项目费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考虑报价。

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四、招标内容工作标准:

1、镇区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

(1)作业时间:日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特殊情况需实时调整时间,如上级检查、文明指数测评等重点时段,服从安排),所有场所实行“一扫全保”工作机制,每天上午 8: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2)路面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六无六净”( 即:路面净、道牙净、排水口净、人行道路面净、树坑净、墙根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粪土、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尘土);绿地(绿化带)无垃圾、碎石、杂物、纸屑。

(3)巷道保洁:确保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每条巷道路面干净整洁。

(4)绿化带保洁:及时清理绿化带上的石块、果皮、塑料袋、纸屑、烟蒂、饮料包装盒等垃圾和杂物。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

(5)公共场所保洁:菜市场内、小区楼道口、商户门前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无积尘,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

(6)服务区域内道路和街巷两侧的建筑及装潢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公共设施保洁:广场路面、公交站台面、护栏、公益指示(提示、宣传)牌、公益广告灯箱、固定垃圾箱、移动垃圾桶等应定期清洗保洁,做到无明显污迹。

(8)积水积雪应急处理:雨季高峰期时,对排水沟、雨水井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对堵塞的进、排水口应及时疏通,确保雨季无堵塞、无污水横流现象,确保路面无积水。降雪天气时要及时清除积雪,清理出的积雪堆放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融雪后要及时清扫路面。

(9)公厕保洁:集镇区15座公厕保洁堵塞疏通和开展吸粪作业,公厕保洁管理要达到“六无一好一全”标准,具体如下:“六无:即墙裙、隔断板、蹲台面无粪迹;大小便器(池)无尿碱;地面无积水、痰迹、烟蒂;无蛆虫和明显臭味;天花板、门窗、墙体、隔板等无积尘、污迹、蛛网和乱贴乱涂乱画;厕所内外无杂物堆放。“一好”:即公厕内外卫生清洁、秩序井然。“一全”:即公厕外有公示牌(含公示厕所编号、名称、管理人员、监督电话),公厕管理员职责,公厕管理制度。

(10)环境美化工程:弋江镇集镇区环境美化,全面清理一切构筑物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商业广告等“牛皮癣”。

(11)做好集镇区垃圾分类当前试点工作以及日后日常维护工作。

2、镇域垃圾清运标准及要求

(1)与道路清扫保洁同步,镇域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结存,并及时收集直接运送到城北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遇有特殊情况如雨、雪天气和重大节日等可适当延长清运时间,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2)压缩式垃圾收集车收集过程中,杜绝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确保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

(3)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垢、环卫车辆及垃圾桶应标识清晰,定期清洗,保持车体桶体干净,收集人员应规范操作安全作业。

(4)负责镇域内建筑(工业、农业)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至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指定堆放地点(清运距离原则上18KM范围内),并做好填埋处理。

3、集镇区四至内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每年定期对人行道和绿化带(池)乔木、大灌木进行修剪,剪除多余的生长不当的枝条或按镇创建办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修剪,做好防寒工作,需要时对部分树木进行涂白,涂白高度应符合规定。

(3)对草坪、花卉、绿篱日常进行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及时清除,因养护原因导致的绿化枯萎,由中标单位负责补种到位,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2公分,超过时应及时修剪。

(4)日常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适时对绿化带内自然死亡或人为因素等情况造成的死亡斑秃地块,开展草坪补种或撒播作业。

(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分不同植物种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6)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7)负责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花卉、植物及其他绿化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修剪、移栽和卫生保洁。

(8)开展日常巡查,随时掌握辖区内绿化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4、洒水作业

(1)专业洒水作业车辆每年作业不少于240天,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在规定的时段(应避开上下班人车高峰时间)应上路作业,要有醒目标识,禁止鸣气喇叭。

(2)作业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限速作业。                      

(3)集镇区机动车能够通行道路(街巷)应进行环卫洒水作业,有重大活动等工作任务根据需要增加洒水(冲水)频次。

5、垃圾桶采购要求

(1)产品名称:240升两轮移动手推式塑料垃圾桶

(2)材料: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一次性注模成型,含有紫外线稳定剂≥0.3%。

(3)外观:垃圾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波纹、划痕、

黑点、杂质、气泡和裂纹等。

(4)规格:

容积:240L±2%

尺寸:长×宽×高约700MM×550MM×1020MM;并与环卫专用垃圾收集车辆配套无任何障碍。

 单桶重量:单桶净重量≥10KG,桶盖≥1.2KG。

(5)颜色为绿色和黄色,至少两年不褪色,桶体按采购方要求印刷公益标志和标语字体。

正左侧:上方“安徽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志,f240MM居中,下方“弋江镇美丽乡村”文字。

正右侧标语:“配合垃圾分类 争做文明市民”。

正侧图案:上方“弋江镇环卫”居中,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及标志,编号:001A...、001B...。

(6)开启方式:脚踏式

(7)数量:2000只/年(颜色和相关标识由业主单位确定)。

6、物业管理

(一)物业协管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2)工作人员年龄范围20周岁至55周岁之间,无不良记录,五官端正且身体健康无残疾,退伍军人和从事物业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其中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卫生保洁和清运监督(街道、小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保洁和垃圾清运)。

(2)绿化美化监管(督促做好草坪及绿篱修剪、绿化带内外清理枯枝杂物、按时施肥、除虫、松土等)。

(3)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街道、菜市场和小区市容秩序管理(依据市容管理有关规定)。

 

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物业管理力度,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中标企业加强监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项目中标企业

二、考核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社会监督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扣分。镇创建办督查考核占80%权数, 29个村居督查考核占20%权数(主要为各村居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有效)。考核由镇创建办每月抽调5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专门督查中标企业,人员和时间随机安排。

三、清扫保洁、清运、绿化管护作业和物业协管考核评分标准

(一)作业管理考核(20分)

1、不服从镇创建办工作人员管理的,一次扣5分。

2、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服或着装不符合规定的或未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安全作业的每人每次扣1分。

3、内部管理不善造成越级上访的一次扣10分。

4、未及时为符合条件所聘人员申报购买规定保险的,缺一人扣2分。

5、中标单位未及时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缺一人扣2分。

6、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等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7、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私自为单位、个人代清扫转运垃圾及收费的一次扣5分,并按双倍扣除所收金额。

8、作业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闲聊、做私活的,每人每次扣1分;离岗30分钟的,每人每次扣1分。

9、对市民乱倒垃圾行为不进行制止、举报的,一次扣1分。

10、市民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4分。

11、中标单位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镇创建办召开的会议一次扣3分。

12、对督查告知的问题,中标单位没有及时整改的,按扣分项2倍标准再次扣分。

(二)绿化养护考核(10分)

1、草坪、花卉、绿篱、树木未进行修剪、养护的1处扣0.2分;绿化杂草、杂物不及时清除的1处扣 0.2 分。

2、未浇灌、施肥造成成片死亡的1处扣1分。

3、绿化有缺损、草坪有斑秃地块未补种的一处扣0.5分。

4、未喷洒药物,冬季未预防病虫害的1处扣0.5分。

(三)物业协管考核(10分)

1、公司物业协管人员着装整洁,遵守行业规范,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能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足的扣1分/人/次。

2、市容管理有序,环卫监督有力,不足的扣1分/人/次。

(四)日常保洁、垃圾清运考核(60分)

1、保洁时间规定:早上8点前必须普保到位,检查时间按要求执行,具体时间为8:00—11:30,12:30—17:00。

2、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查证属实的扣除所缺人数当月工资,一人另扣2分。

3、街道(含后街后巷)、小区和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没有完成保洁作业的,一处扣1分。

4、在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随意乱倒垃圾的、在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次扣5分。

5、服务区域内有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和零星暴露垃圾的,一处扣1分;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扣1分;垃圾桶破损未更换的,一处扣3分;有成堆暴露垃圾(含建筑、装潢垃圾、废弃物)的,一处扣2分。

6、建筑(工业、农业)垃圾在指定堆放点,未按镇创建办要求做好填埋处理的,一次扣5分。

7、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未及时清除的,一处扣1分。

8、绿化带有垃圾、杂物的,一处扣0.5分;公共设施保洁不到位的一处扣0.5分。

9、服务区域内河塘渠水面保洁不到位的,一处扣1分;岸、堤、栈道、桥(涵)洞内等公共设施可视范围保洁不到位的一处扣1分。

10、按“六无”要求做好公厕管护,未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5分;公厕公示牌(含公示厕所编号、名称、管理人员、监督电话)、公厕管理员职责、公厕管理制度,没有扣0.5分/项/处。

11、洒水车在要求的时间内未开展洒水作业的,一次扣5分。

12、必须完成县对镇考核的月度垃圾量,当月未完成的按照1分/吨(不足1吨的按照1吨计算)扣分。

13、全镇各村(居)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城北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因清运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10分。

14、垃圾清运车车容整洁、标识清晰,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清运作业中未密封,造成飘、撒、滴、漏、排的,一次扣2分。

15、中标单位清运车辆在中转站内未按县城管局相关规定操作,被予以通报的一次扣5分。

16、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安排清运车辆加班清运,未落实的,镇创建办将代为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一次扣5分。

四、考核要求

1、督查人员对作业质量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填写督查记录,一月一汇总。

2、为防止出现扯皮现象,督查人员应采取现场摄影、照相等方式取证,作为考核依据。

3、在扣分项目中,如有重复扣分的,按最高项目扣分。

五、奖罚措施

1、考核以日常督查考核扣分为依据,在次月核发承包费时兑现。扣分在5分(含5分)内只扣分值分,小于95分至90分(含90分)的,按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0.2%,小于90分的,按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0.4%。

2、连续三个月每月扣分在15分以上(含15分)的,招标单位有权按违约终止承包合同,并从承包费中扣除6万元。

3、在文明创建专项检查中,按照本办法执行,结合县对镇月度“文明指数测评”考核结果,根据县对镇月度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50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0元;倒数第一名扣60000元,倒数第二名扣50000元,倒数第三名扣40000元。

4、扣罚的费用用于环卫应急支出。

六、其它

1、本办法根据工作需要招标人可以补充相关条款,经双方商议后执行。

2、本办法自2020年X月X日起执行,由弋江镇创建办负责解释。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南陵县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南陵县弋江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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