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洪泽区2020年度“双减量” 入库规划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实施地:淮安市洪泽区;
3、工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同时须符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时间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洪泽区2019年度“双减量” 入库规划方案编制
提供以下成果:
成果包括数据库、图件、表格、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系统备案。
其中文字类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数据库电子成果为ArcGIS格式,图片成果为jpg格式。
成果必须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2、工作质量要求:
为稳步扎实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现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洪泽县建设用地“双减量”工作方案>的批复》(苏国土资函〔2015〕1041号)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洪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洪泽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拟对淮安市洪泽区实施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双减量)。
(1)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
(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4)《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洪泽县建设用地“双减量”工作方案>的批复》(苏国土资函〔2015〕1041号)。
(8)《洪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泽县建设用地“双减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发〔2016〕41号)。
(9)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18号)。
(10)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95号)。
(11)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17号)。
(12)《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3、工作内容要求:
(1)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编制完成规划文本、图件;
(2)确保编制成果通过通过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3)获得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立项;
(4)项目经验收后及时完成在江苏省农村土地整治监管等系统备案工作、江苏省土地利用计划全程跟踪管理系统备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备案并配合方案报批;
4、工作期限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交供应商须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时间要求之前完成。
说明: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税费、人工费、材料费、方案论证专家评审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自己考虑其他费用的发生数额,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