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背景依据:
根据杭人防[2018]119号文件《关于开展人防设施专项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防空规划融入城市规划工作安排,推进我县人防设施专项控规的编制工作。
二、现状分析
桐庐县城是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人防重点城市,分水镇和富春江镇分别于2004年9月、2007年5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人防重点镇。近年来,随着财政人防资金和社会投入的加大,人防工程建设迅猛。桐庐县从2001年开始建设各类防空警报器,防空警报无线统控与手动控制相结合,警报样式实现多样化发展,涵盖车载警报、电动警报、电声警报和音源警报,实现防灾与防空相结合,目前已安装的各类防空警报器防空警报信号基本能覆盖桐庐城区范围。
三、规划总体要求
(一)项目名称:桐庐县人防设施专项控制性规划编制项目
(二)规划范围:设计桐庐县城4个街道、2个人防重点镇的防护工程体系及全县域人防警报设施、人防疏散设施等。
(三)规划技术与服务要求
1、结合项目现状和最新结建政策确定控规规划地块的人防工程规模,按控规单元确定人防工程总规模。
2、确定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等重点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
3、提出开发地块其他各类人防工程(人员掩蔽工程、人防物资库和电站)的控制要求、人防工程互联互通要求和普通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
4、结合现状人防警报设施布局和音响覆盖率确定规划人防警报设施的位置,落实人防疏散设施和疏散通道的空间布局,对规划保留及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要求。
5、未尽事宜按《浙江省城镇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等相关要求落实。
(四)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及图纸构成,并按以下形式提交:
1、A3幅面的纸质文本和图册10套;(不包括中间成果);
2、电子光盘,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CAD、JPG格式;
3、提供具备联合审批条件的图层。
(五)编制工作要求
1、规划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
2、规划设计单位向委托方进行中间汇报和讨论不得少于2次,并及时与规划管理编制等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并提交相应的汇报稿(纸质文本、PPT格式文件等)。
3、2020年8月底前完成中间稿;9月完成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评审;12月底前完成县政府批复。
四、其他建议
1、要加强调查研究。编制前需对我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现状、人防工程建设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以便对人防规划的总体布局、发展目标、建设规模有个清晰的认识。要按整个城市、每个防护区、每个防护片三个层级进行近中远三期构建。根据需要和可能,结合城市规划,有计划地修建平战两用的地下物资库、车库、医疗设施、通信枢纽、电站、水源等。
2、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一直以来人防规划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的衔接不够,未做到统一规划,落实和管理,存在粗放型、被动式发展。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筛选一部分有地下空间开发前景的城市广场绿地,为人防事业留好留足发展用地。
3、要与设防城市的战略目标相适应。我县是省定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各类人防工程的配套建设比例要适应设防城市基本战略要求且布局要合理,建设规模、防护标准、配套比例尽可能具体、明确,以利于指导人防工程行政审批。
4、要保证规划指标的可靠性。比如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时有的按建筑面积、有的按掩蔽面积、有的按有效面积计算;计算城市人口疏散比例时有的按城区总人口40%、有的50%、有的60%规划疏散,要按城市人口实际情况确定疏散比例;还有各类战备物资储备计算标准问题,如粮食、食油、食盐、药品、石油等要统一相关的规划标准。
5、要避免概念内涵前后不一致。名词概念、规划内容等表述上要避免以较小名义涵盖较大内容等问题。如人防防护体系指的是城市总体防护要求,不能以重要经济目标目标防护、疏散地域建设等内容代替。
6、人防工程建设要有前瞻性。早期人防工程建设以缴费为主,滞后于城市建设导致人防工程数量不足,区域不平衡,掩蔽工程服务半径过大。要编制控规中在确保人民防空防护权利均等化的前提下,可靠统筹人防工程建设。比如,对全县的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要有个前瞻性的规划;物资保障工程要按留城人口储备一个月的粮、油、盐、肉、蛋、酱油、醋、菜、食品、药品、日用百货及五金库来规划;燃料能源供应包括战时燃油供应、地下区域电站、供水站等;防空警报体系建设要按城市发展到哪里,防空警报就安装到哪里的要求科学规划。
7、要注重人防工程规划的实用性。人民防空专项控制性规划的编制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其他部门规划相衔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有人民防空规划章节或内容,落实城市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要求;城市土地出让时,涉及人民防空规划要求的,应将人民防空相关内容及指标列入土地出让条件等。
五、保密
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服务期
2020年8月底前完成中间稿;9月完成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评审;12月底前完成县政府批复。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完成专家评审报批稿后付款40%,完成报批付款10%,具体付款条件等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