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运输生产迅猛增长, 2019年旅客吞吐量2422万人次,预计2030年将达到4800万人次,2035年有望达到6000万人次。目前美兰机场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设计容量满足2025年3500万人次的需求。二期投用后,美兰机场的主要设施有:3座航站楼(国际楼、T1航站楼、T2航站楼),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近机位63个,可满足4000万人次的需求;一组(2条)远距离跑道,可满足5000万人次的需求。未来首先达到容量瓶颈的将是近机位资源,跑道容量相对充足。因此三期工程应以增加近机位资源为主。
二、编制依据及准则:
1、民航十三五规划;
2 、民航十三五建设规划;
3 、海口市出台的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战略、民航发展战略等规划;
4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文件及其批复;
5、编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行业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标准,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对规范重新修订时以现行规范为准;规范如有遗漏,遗漏部分的内容可参阅相关的规范及标准。
(1)《民用运输机场建设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MMD-PL-2008-01);
(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第六版);
(3)《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4)《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
(5)《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AP-129-CA-2008-01);
(6)国家现行的其他有关规范及标准。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1、扩建T1、T2东侧指廊,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配套建设相应空侧站坪;
3、扩建货运区及机务维修区;
4、优化提升陆侧交通通行能力;
5、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给排水、供冷、供热、供气、消防、助航灯光和其他辅助生产生活等设施。
四、服务要求及标准:
1、 质量:中标人须按照委托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等级目标进行设计;
2、中标人应立足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质量、现场服务等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
3、 中标人应向委托人承诺:
(1)不得转包业务;
(2)中标人对今后本项目由于审批等方面而造成的项目变化和调整,表示理解和服从,并及时无条件地出具变更;
(3)编制(预)可行性研究工作人员应是投标文件所安排的人员,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现场主要工作人员,如有调换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
(4)如果中标但在工作中未能完全尽职,委托方在发出书面要求后仍无明显改变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单位如在责任期内失职并使委托方受到经济损失时,同意赔偿损失,赔偿金由中标单位与委托方双方协商。
五、工作成果要求:
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20份,全套电子文件2套(U盘),且满足采购人备案、存档及招标等工作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书20份,全套电子文件2套(U盘),且满足采购人备案、存档及招标等工作要求。
2、若本项目在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未被相关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后续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取消,可行性研究工作则终止合同,中标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赔偿。
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
1、服务期限(履约时间):海口市美兰国际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结束
2、服务地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履约方式):按本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响应文件实施。
七、付款时间、方式及条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八、验收方法及标准:按本招标文件、中标人响应文件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实施。
九、其他:
1、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无。
十、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750.00万元。同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250.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500.00万元。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按投标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