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本招标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一 |
富阳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五年行动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及验收等服务工作 |
1 |
36万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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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将为无效标。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20】17号)、《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造林更新数据落地上图的通知》(浙林办绿【2020】1号)等文件下达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新增造林绿化面积7500亩,11月前完成区县市新五年行动规划,在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管理平台系统完成落地上图的要求。本次涉及招投标项目的建设任务为:五年国土绿化行动规划编制(2020—2024年);2021年度新增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落地上图及区县级自查验收。
二、工作内容
(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造林更新数据落地上图的通知》(浙林办绿【2020】1号)等文件要求及前期已完成的摸底调查情况,对本次招投标范围的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项目进行五年国土绿化行动规划编制(2020—2024年);2021年度新增万亩国土绿化实施方案、落地上图及区县级自查验收。
(二)项目服务期内,区农业农村局要求提交的与项目相关的表格或文字材料。
▲商务条款部分
一、项目服务周期:富阳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五年行动规划编制(2020—2024年)要求在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初稿,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定稿。2021年富阳区国土绿化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落地上图及区县级自查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三、质量要求:
1、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2、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该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投标人应承诺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8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五、验收要求:
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验收标准:规划成果符合相关导则等技术文件要求,并且通过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富阳区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五年行动规划通过验收合格,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一次性支付30万元。2021年年度实施方案、落地上图及区级自查验收完成后支付6万元。
七、其他: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服务协议(合同),期限一年。期满通过验收,对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一般不得长于原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