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 90 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响应报价。
(报价包含项目完成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
2、项目编号:邳采谈(2020)JSZJ008
3、项目名称: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乡镇网格化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
4、项目明细:(东湖街道、高新区、开发区、陈楼镇、官湖镇、邳城镇、戴庄镇、岔河镇、刑楼镇、四户镇、港上镇、铁富镇、邹庄镇、运河街道、燕子埠镇、车夫山镇、宿羊山镇、碾庄镇、 八义集镇、赵墩镇、议堂镇、占城镇、土山镇、八路镇、新河镇)环境空气(PM10、PM2.5、O3)三参数运维。
三、服务期限:1 年。
四、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运维管理服务方案。
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 O3、PM10、PM2.5 三项指标监测仪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备品备件、耗材的供货协议(需与站点所使用仪器品牌、型号对应)。
3、响应供应商应满足每 10 个站点应配备 1 名经验丰富运维人员常年驻
守,同时确保至少 2 辆专车用于日常巡检(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4、响应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配备如下数量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臭氧校准仪等。耗材按照至少半年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 1 年使用量配置。
质控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大、小量程流量计 |
1 |
标准气压计 |
1 |
标准温度计 |
1 |
5、响应供应商具备一定的监测数据分析能力,能配合邳州环境监测站完成各类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可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6、响应供应商应为运维人员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万用表、工具箱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7、响应供应商需保证仪器故障发生时间 4 小时内(8:00-22:00)或 8 小时内(22:00-8:00)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一些易于排除的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 12 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 48 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
8、响应供应商至少配备与本项目现有 O3、PM10、PM2.5 三项指标分析仪相同的备机各 1 套。
9、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自动监测运维人员管理方案。
10、响应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理方案等,出现仪器故障或发现异常监测数据时应及时处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11、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业主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徐州市邳州环境监测站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考核。
12、响应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细则,做好运维质控管理等工作,如违反原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 号)中相关内容,将被列入邳州市环境监测站不良供应商名单 。
(二)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单站设备运行率必须高于 90%(含),有效率必须高于 80%(含)。
3、异常情况处理率 100%。
设备运行率是指已上传数据量与应上传数据量之比,数据有效率是指有效数据量与应上传数据量之比。
(三)运维工作内容:
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空气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2、空气站的日常质量管理;
3、空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
4、空气站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
5、空气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6、空气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7、空气站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不含电信数据传输部分)。
(四)运维工作要求:
运维单位应遵守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台新的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每月工作内容如下:
PM2.5 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15°需进行校准)
每季度工作内容如下:
每半年工作内容如下:
(五)故障设备维修:
(六)质量控制与管理要求:
运维响应供应商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
1、量值溯源要求
2、日常校准要求
1 次跨度校准,并通过数采仪生成校准报告。每月进行一次精密度检查(使
用上月平均浓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准确度检查(量程范围内 5-6 个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3、仪器设备检查
每半年对O3 设备精密度进行检查,对动态校准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检查和检漏检查,对温度、流量、压力等气象参数仪器进行相应测试审核。
4、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
响应供应商应对监测数据异常值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如属于系统或仪器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处理并上报徐州市邳州环境监测站。
5、质控审核
每年进行 1 次质控审核,审核对象包括所有子站在用和备用仪器设备。
6、记录上报
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 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进行整理归档,上报徐州市邳州环境监测站。
(七)监督考核要求:
1、监督管理
2、考核办法
每月由邳州环境监测站组织对运维成交单位绩效(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设备运行率、数据有效率(以下简称两率)、运行维护 3 部分内容,其中两率考核占 50%,运行维护考核占 50%。
设备运行率是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数据有效率是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 24 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 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 0 分。
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当单站设备运行率高于 90%(含)时,才能按照以下条款对数据有效率进行考核,否则两率部分直接 0 分
①单站监测数据有效率高于 95%(含)的,两率得分=50;
②有效率在 90%(含)-95%的,两率得分=实际有效率×50;
③有效率在 80%(含)-90%的,两率得分=实际有效率×90%×50。
运行维护部分每季度由徐州市邳州环境监测站组织核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操作、质量保证与控制、档案和管理 3 部分,其中日常运维操作和
质量保证与控制各占 20 分,档案和管理占 10 分,满分 50 分,采用扣分制。扣分细则如下表:
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考核明细表
项目 |
明细 |
检查要点 |
得分 |
评分说明 |
项目 |
明细 |
检查要点 |
得分 |
评分说明 |
日 常运 维操作 ( 20 ) |
站 房 环 境 保 障情况 |
站房环境是否清洁,有无漏水现象, 是否符合监测要求,站房温湿度是否正常,空调、照明等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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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实际情况扣 0.5~1 分,第二季度出现上季度同一故障的加倍扣分
2、出现以下情况者,一经发现当月每次(项)扣 5 分。主要包括使用过期标气或二级标气;进口颗粒物分析仪器使用国产滤带;气态污染物使用非聚四氟乙烯材质滤膜等。 |
采 样 系 统 维 护效果 |
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材质是否满足 《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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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系统清洁程度:采样头、采样管道是否清洁,有无积灰、积水或障碍物,采样风机是否正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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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总管是否有加热装置,加热功能 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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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 器 日 常 维 护效果 |
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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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过滤膜是否及时更换,散热风扇是否及时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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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采样管加热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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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气发生器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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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泵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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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纸带或滤膜是否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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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保 证与 质量 控制 ( 20 ) |
仪 器 运 维 状 态核查 |
标气压力低于 1.5Mpa,但仍能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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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徐州市邳州环境监测站质控 核 查 情 况 打分,出现此类现场的,根据影响数据质量的严重程度扣分,每项 0.5~1 分,1、根据 实 际 情 况扣 0.5~1 分,第二季度出现上季度同一故障的加倍扣分 |
颗粒物分析仪密封圈缺失,温度、压 力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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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气和校准仪性能参数超过偏差允许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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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分析仪采样斑点有残缺或穿孔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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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分析仪采样斑点试漏测试未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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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和 管理 |
记 录 及 故 |
驻场人员每日、周、月应提交的值班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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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每次(项)扣 0.5 分 |
项目 |
明细 |
检查要点 |
得分 |
评分说明 |
( 10) |
障 响 应 时 间 等核查 |
现场运维每周例行巡检记录,包括标气使用状况记录、用电记录、仪器运行参数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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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每次(项)扣 0.5 分 |
每周现场进行手工校零校标检查和校 准,并填写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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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每参数当月 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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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颗粒物监测仪流量并填写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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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每参数当季度每月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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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进行颗粒物监测仪膜片检查和 试漏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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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每参数当季 度每月扣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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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展现场臭氧工作标准量值溯源工作,每半年提交子站臭氧传递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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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当季度每月扣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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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站点每日 8 时~22 时出现故障,应在 1 小时之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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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到的每次扣除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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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人员未经批准,出现迟到、早退缺岗等现象 |
、 |
未做到的每次扣除 1 分 |
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行维护得分
3.运维费核算方法
绩效考核总分低于 80 的,不予拨付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 95(含)分以上的,拨付全额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在 80(含)-95 分的,运维费= 实际考核得分/100*全额运维费。
五、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草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