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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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7080000086222 发布时间:2020-07-08 文档页数:44页 所需下载券:10
《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项目需求 

1、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区委、区政府战略意图,明确广陵区未来 5 年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对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以及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等作出规划,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规划《纲要》是 2021-2025 年扬州广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更是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2、编制《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纸质文本报告 15份及电子文本。 

二、服务的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1、时间进度: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在 202011 月底完成《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并负责通过初稿听议、成果验收专家评审、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人代会审议,交付纲要文本和电子成果。规划编制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单位汇报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成交单位应及时响应。

2、工作地点:扬州市。 

3、工作方式:包括现场勘查、会议座谈、咨询调研、收集资料、计算及论证、分析及方案编写。

三、保密要求 

对于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成交单位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成交单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报告最终成果的版权和所有权;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背景材料和数据均要求保密,成交单位有相应的保密责任。

四、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 

2、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 

3、《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2010 年 10 月 1 日); 

4、《关于建立健全设区市发展规划与省级发展规划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苏发改规划发【2019】584 号); 

5、《关于印发扬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发改规划发【2019】194 号)。

 

6、《关于印发广陵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广发改【201955

五、编制要求

1、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和规划编制需要,精心组建项目团队,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规划编制。为保证规划紧密贴近扬州市广陵区实际,采购人将指定相关部门人员配合规划编制工作。

3、规划编制必须紧扣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既符合中央精神、更契合扬州市广陵区实际的规划。

4、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充分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立足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基础和实际,坚持全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5、成果提交 

(1) 为保证成果的客观性、科学性,采购人将如实提供该项目相关的、目前现有的背景资料、项目资料以及批准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对后成交单位只保留上述资料复印件,资料交接由采购人出具清单,成交单位签收。

(2) 提交的成果数量应满足审查、存档、报批等各环节的需求,提供完整电子文档及不少于 15 份书面纸质规划文本。本项目项下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6、项目服务 

成交单位承担从合同签订日起至规划编制通过审查、报批、发布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工作及调研、咨询、审查、评审、资料印刷等所有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产生的费用。

六、人员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能力,针对采购内容提供相应的人员配备。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安排。 

七、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所需市场调研、规划编制、往返交通、人员食宿、材料使用、文本图表、图纸等打印装订及应纳税金等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供应商认真考虑各种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各投标供应商须依据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但可以在采购服务范围内对采购内容进行合理补充,采购编制服务内容、验收标准等都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功能实现是本次服务项目的目的,各投标供应商不得遗漏工作量。如因遗漏工作量无法实现功能,遗漏部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的规划编制服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给采购人,编制和成果交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项目服务成果由供应商交付至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果验收交付前存放及保管(含信息保密)概由供应商负责。

5、免费后续服务支持:按常规或为了确保服务成果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后续咨询、跟踪服务。

免费服务期限:确保《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通过初稿听议、成果验收专家评审、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人代会审议,并负责关于规划报告的业务解释,期限:2021-2025 年。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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