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第三方咨询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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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7140000087849 发布时间:2020-07-14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第三方咨询设计服务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管理压力日益加大,监测监管人员和设备力量难以满足当前高标准的环境管理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智慧环保建设突破目前监测监管能力不足的瓶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支撑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生态环境管理业务协同,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智能监管服务水平。有效保障打好马鞍山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发展,环境信息化水平已经具备一定基础,基本实现了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但是随着日新月异的新兴技术发展, 不断深入的环境管理要求,原有的信息化建设远远满足不了现阶段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求,亟需通过“马鞍山市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提升环境管理需求。

二、项目目标

通过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实现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管理模式的三个转变:从单一孤立监管向全面综合防控转变,从被动反应向主动保障转变,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警转变,最大限度提升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现生态环境全面化监管、精细化治理、安全化运行,全面提升马鞍山市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

三、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分解项目目标,细化建设内容的各项任务;针对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任务,制定有效可行的技术路线;开展技术实施方案设计和技术验证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验证服务,确保项目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市场调研与成本核算工作,编制并调整项目预算,具体包括:

(一)“八网络”接入标准设计

八网络,即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包括大气、水、土壤、辐射、固废、噪声、生态、污染源等八大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接入通用物联网平台,融入城市感知体系。要求对八大环境监测网络的各项建设内容提出数据和技术标准,以及各现场感知终端接入智慧环保的实施方案进行设计。

(二)“四中心”设计

四中心,即大数据处理中心、分析应用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要求采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政务网、互联网等相关数据,整合物联网动态数据源及各部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关联,打破信息孤岛,构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与服务环境,实现数据统一存储交换、数据处理、研判分析、更新维护及共

享服务;要求实现生态环境业务管理精细化,生态环境决策能力科学化,创新环境要素监管模式,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加大环境重点业务管理支撑力度;要求生态环境领域电子政务集约化、统筹化建设,整合并提升现有生态环境领域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功能,增强生态环境相关工作跨单位、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领域电子政务服务的统一;要求建立面向企业、面向公众便捷高效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环境管理部门对外的政务和信息服务能力,增强企业环保自主管理责任,促进全民环保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两平台”设计

两平台,即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移动平台(APP)。要求分别实现对马鞍山生态环境“大屏幕与小屏幕”的综合监管及指挥调度,实现生态环境数据统计分析、指挥调度、政务办公、信访举报、舆情监测、档案管理等综合应用,对全市生态环境状态及工作任务执行进行多元化、可视化、全景化的展示及管控。

(四)“一张图”设计

一张图,即生态环境监管一张图。要求向用户直观展示马鞍山市生态环境整体状况,以及马鞍山市生态环境数据深度挖掘分析结果, 包括监测监管、预警溯源、决策分析、污染扩散等内容的可视化展示。

(五)运营管理服务设计 

运营管理服务是确保马鞍山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正常使用的前提和基础。要求保证平台投入使用后能发挥高效的作用,采用服务托管方式,创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系统平台运维、数据挖掘服务管理, 组建大数据分析服务团队,为各级生态环境管理及应用部门等提供基础支撑及专业的运营服务保障。

(六)指挥调度中心设计

要求建设一个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构建统一指挥、联网联动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指挥调度、指令下达、信息研判、资源调配、综合管理为基本职能,形成全市统一指挥、集中管控、分级负责、三级联动的综合指挥体系。要求以信息数据收集、信息研判、信息监控等手段,统筹“八网络,四中心,两平台,一张图”进行动态监控和集中展示,实现社会管理的数字化研判、精细化服务,努力打造灵活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成果

  • (1)《马鞍山智慧环保建设项目整体设计方案》
  • (2)《马鞍山智慧环保建设项目标准规范体系》
  • (3)《马鞍山智慧环保建设项目招标需求》
  • (4)马鞍山智慧环保建设项目涉及的国家、省部级平台数据的共享、回流解决方案
  • (5)项目报批、审核、验收等所需的各项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与局内各业务部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和相关委办局、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部门、省环境信息中心、兄弟省市环境信息化工作进行方案调研,对现有环境信息化数据资源提出利用和整合的策略。

成交供应商应在明确既定建设内容和取费标准前提下,进行详细的概算匡算工作,概算书由一系列表格组成,电子版要建立公式和链接,尽量用一个电子文件编制,各表格尽量合并,减少表格数量。

成交供应商应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较高技术素质和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完成设计编制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的系统工程设计进度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周一提交当周的工作计划,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该工作计划将作为当周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的标准之一。

2.应急响应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3.成交供应商应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较高技术素质和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完成整体设计编制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的系统工程设计进度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提交工作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扣减服务费用。

六、商务要求

(一)人员:

1.成交供应商须选派不少于 8 名具有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硬件设备、标准规范、信息安全等方面专业背景的系统分析和设计人员。在整体设计方案通过市发改委和市数据局审批之前,需选派不少于 3 名工作人员进驻采购单位提供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现场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及考勤管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技术人员,采购人有权对认为不合格的技术人员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更换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将关于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及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后送交采购人核验并存档,逾期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适当增加人员,确保项目各工作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采购人有权对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进行考核,如发现有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设计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工作人员。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30%;成交供应商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采购人内部审核后,采购人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完成各项采购内容,提交工作成果,方案通过市发改委和市数据局审批后,采购人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采购人最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合同总金额-采购人各阶段考核扣减的服务费总和,服务费支付前须经采购人确认)

(三)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方案文件的编制工作并提供评审稿,组织内部审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完成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并通过市发改委和市数据局审批[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其服务质量进 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另行制定)]。

(五)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驻点期间相关费用、现场调研费用、交通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审查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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