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4、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5、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A分标:30.00万元;B分标:100.00万元;C分标:10.00万元。
A分标: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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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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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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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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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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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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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水利局2020宣传服务A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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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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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一、结合当前水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目标,围绕节水护水、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方面,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分别在南宁范围内的电视台及广播电台做出以下宣传策划,宣传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电视类宣传要求:
(一)围绕市水利局2020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二)在南宁市范围内电视主流媒体重点栏目开设重点专题报道。全年不少于3条。
(三)在南宁市范围内电视主流媒体相关水利宣传报道,全年总数量不少于12条。
三、广播宣传策划方式
(一)重点宣传:围绕市水利局2020年宣传工作重点,策划相关报道。
(二)宣传形式:
(1)南宁范围内的广播电台每周四7:30—8:00间开设开设专栏。全年不少于45期。
(2)制作公益广告并在南宁市范围内的广播频率里播出,每次30秒左右,全年共1080次。
四、南宁市水利局、南宁河长公众微信号代运营服务
(一)代运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代运营内容:南宁范围内的广播电台每天定时推送南宁市水利局、南宁河长微信公众号内容,内容由南宁市水利局提供,也可由南宁范围内的广播电台通过经南宁市水利局首肯的各相关平台进行收集,并负责编辑文稿制作版面,经南宁市水利局审核后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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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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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参与投标的费用及实施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宣传服务完成一半以上采购单位一次性转账支付项目全部合同款项。
4、项目合同格式无法详尽约定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背原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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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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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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