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子项 |
招标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为了满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监管的需求,进行本次采购。 |
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由招标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需求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商务需求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八 |
核心产品 |
无 |
九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组织,踏勘时间: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十 |
样品要求 |
无 |
十一 |
现场演示要求 |
无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变化遥感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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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地点 |
服务期限:上半年监测工作于2020年9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监测工作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当合同签订时,中标人以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的形式支付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 2、上半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变化遥感监测报告提交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3、项目成果归档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结清合同价所有余款。 4、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
售后服务 |
无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的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时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息退还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并运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职责,组织实施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变化遥感监测项目。
本项目拟实现如下目标:
1、监测宁波市全域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服务自然资源“早发现、早制止、严打击”监管目标;
2、构建服务于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测的自然资源本底并为其更新提供变化数据;
3、分析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自身变化及人类活动变化的原因,辅助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治理;
4、支撑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成果更新,服务自然资源监督执法和各类考核工作。
宁波市全市域,基于2020年两期0.8米分辨率遥感影像,其成像时间分别为5月和12月,开展两期自然资源和规划变化监测;镇海区,基于2020年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开展1次。
1、开展自然资源常规变化分类、核查、分析工作。基于0.8m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对宁波市域的土地、矿产、森林、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全要素变化进行分类、分析工作。全年开展2次。
2、建立并维护服务于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测的本底数据库和变化图斑数据库;
3、开展宁波市域城乡空间建设行为变化分类、核查、分析工作,对生态空间保护和开发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全年开展2次。
4、结合监测本底数据、变化数据、核查数据和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法规、政策,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核心管控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原因、存在的问题等开展分析评价,全年开展2次。
5、基于2020年0.2m分辨率航空影像,开展镇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变化监测试点,探索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监测中的应用。
五、工作进度要求
上半年监测工作于2020年9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监测工作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1、项目设计书;
2、图斑数据库;
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变化遥感监测报告(两期);
4、镇海区基于0.2m遥感影像自然资源和规划全域变化遥感监测试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