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业绩
投标单位在近 3 年有实施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成功案例相关资料。
二、管理
1、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整详实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体系。
2、中标单位需确保现在服务于采购人的人员正常使用,提供项目所需人员培训方案,具备岗前培训能力、经培训考核能达到上岗要求。
3、中标单位需安排经采购人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体检合格的服务人员安排到岗。
三、服务期限:三年(2020 年--2023 年)。
四、项目所需人员要求
(一)服务岗位及人数: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服务人员 15 人(柜面综合业务、政策咨询引导、文员、后勤服务、档案管理及其他), 对现在服务于采购人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选派对象: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服务人员中的优秀者。岗位空缺的,由中标公司通过市场化途径予以确定。
(三)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
2、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应当满足采购人服务项目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服从管理,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保密意识强、有责任心,能适应加班要求。
3、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能胜任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工资薪酬标准:
1、综合窗口服务人员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
为 1620 元/月、人,缴纳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 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期工资薪酬为 2000(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元/月、人,并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报价时请按照 2000 元/月、人的标准计算,不考虑实习期工资);
2、试用期满后,正式被录用的综合窗口服务人员按月执行人均岗位工资 500 元/月(投标人报价时请按照 500 元/月、人的标准计算,不考虑实习期);
3、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在岗 6 个月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按人均500 元/月执行绩效工资并按季度考核兑现(投标人报价时请按照人均 500元/月的标准计算,不考虑 6 个月期满之前不满足条件的情形);
4、综合窗口服务项目及人员其他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确定,交由中标单位执行。
(五)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1、采购人按照国家规定为综合窗口服务人员缴纳“五险”,社会保险待遇缴纳按照嘉峪关市社会保险缴费相关政策执行,个人应负担的“五险”由中标人派至采购单位综合窗口服务人员个人支付。
2、报价时按嘉峪关市 2019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元/月;
- (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2元/月;
- (3)失业保险单位承担:69元/月;
- (4)生育保险单位承担:35元/月;
- (5)工伤保险单位承担:72元/月。
其他未尽事宜,请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甲方代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