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红旗镇人口普查需求书
总则
1.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购买服务项目。
2. 项目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3.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2,612,500.00)。
4.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2,612,500.00),投标报价不能超过上限,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医疗及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档案的整理、著录、扫描、装订、其他附件、配套硬件设备、包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人工、运费、保险费、验收、图纸、资料、质保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置工作费用(相关工作包含不限于:普查区域制图和地址码、户口整顿和数据准备、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等)及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6.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整个普查项目结束(含早期宣传资料印制张贴(部分由区、镇负责)、人员招聘、培训、指导、管理、完成前期入户摸底,正式入户登记、上报数据,数据核查、查漏补缺,后期数据维护、修正、复核、编码、归档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省、市、区统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为准)。因国家或区域性政策方案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导致普查项目时间发生变化的,本项目服务期限将进行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疾病疫情以及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本次投标报价包括了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不另向采购人收费。成交供应商包含合同期内的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9. 采购人可以提供 5-10 人的办公场所作为项目协调调度及数据汇总审核使用。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12. 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概况
日前,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已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于 3 月25 日正式成立红旗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本次人口普查分阶段组织实施,包括前期准备、人员选聘及培训、宣传动员、普查区域制图、清查建册、全面入户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总结发布等工作环节。红旗镇下辖14 个村(居),按照 2019 年人口统计数据,常住人口约 110475 人(含居住在红旗镇的红旗户籍人口和非红旗户籍人口),户籍人口 53314 人(含居住在红旗镇和非居住在红旗镇的户籍人口)。以各村(居)管辖的地域范围为依据,共划分 14 个普查区,具体以国家、省、市、区实际普查工作要求为准,应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应统尽统,不重不漏。按照本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制度要求,红旗镇各村居人口概况和普查人员配置要求如下表:
红旗镇 2019 年各村居人口概况和普查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
单位 |
户籍人口 |
总人口 |
普查小区 |
1 |
广安社区 |
17874 |
27990 |
112 |
2 |
藤山社区 |
6139 |
13414 |
54 |
3 |
湖东社区 |
2834 |
4006 |
16 |
4 |
双湖社区 |
2928 |
11840 |
47 |
5 |
三板社区 |
4184 |
7811 |
31 |
6 |
矿山社区 |
2586 |
7704 |
31 |
7 |
大林社区 |
2839 |
4161 |
17 |
8 |
八一社区 |
2473 |
3800 |
15 |
9 |
小林社区 |
1377 |
6848 |
27 |
10 |
小林村 |
3288 |
14338 |
57 |
11 |
广益村 |
1468 |
1916 |
8 |
12 |
广发村 |
1632 |
1840 |
7 |
13 |
沙脊村 |
1756 |
2206 |
9 |
14 |
三板村 |
1936 |
2601 |
10 |
15 |
小计 |
53314 |
110475 |
441 |
二、服务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1)调查时点居住在红旗镇的人(含红旗镇户籍人口和非红旗镇户籍人口, 即按照常住人口口径为调查对象);(2)户口在红旗镇,调查时点未居住红旗镇的人(即红旗镇户籍,但普查时点不在红旗镇社区生活工作居住的户籍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三)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填报。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 在全部住户中抽取 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普查长表。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和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由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四)普查工作安排
1、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2、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3、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
4、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 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5、普查数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进行数据处理。数据采集、编辑、审核、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定。
6、配合上级部门的抽查和检查等相关工作。
7、普查工作时间安排(下面为初步时间预计,最终以上级统计部门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1) 制定普查方案,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
(2) 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
(3) 户口整顿和整理部门数据,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
(4)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0 年 7-10 月。
(5)普查告知,2020 年 9-10 月。
(6)普查摸底,2020 年 10 月。
(7)普查登记复查,2020 年 11-12 月。
(8) 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审核及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及迎检,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
(9) 编码员培训及行职业编码,2020 年 12 月。
(10) 普查数据汇总与普查数据评估,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
(11)普查总结,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
(12)普查工作后期质量核对,2021 年 1 月至 6 月。
(五)投入普查人员
★1、成交供应商需配备足够工作人员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普查工作。按红旗镇人口每 80 户或 250 人的标准划分为一个普查小区,依据红旗镇 2019 年人口数据推算划分 441
个普查小区;按每个普查员负责 2 至 5 个普查小区,共需要配备 120-220 名普查员;按每 5
至 10 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共需要配备不少于 44 名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可兼任普查员。
2.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熟识普查员知识,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 或智能手机)等设备,独立开展工作,普查指导员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具备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 为群众所信任。
3、在普查、清查、正式入户阶段,成交供应商需要配备足够的普查员完成相应工作。
★4、成交供应商需派驻 2 名负责人,长驻采购人提供的办公场所,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负责普查员的指导、管理以及普查工作协调、调度、数据处理及反馈等各项事宜。
5、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和缴纳用工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含基本人身意外保险)。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不负担项目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
★6、人口普查工作具有较强连贯性,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项目的人才储备能力。为确保项目服务稳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项目实施期间(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务必
100%上岗工作。采购人不支持成交供应商为项目所有实施人员提供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项目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上岗工作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补充或替换人员确保满员工作;补充或替换的人员须符合项目规定,每缺席一天扣款 300 元/人,于项目结算时相应扣除。当配置普查人数上岗率不足 90%时,即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将支付成交价的 10%违约金。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完成,采购人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完成人口普查工作,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时间出勤,接受采购人的业务培训,服从工作岗位指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8、为确保项目能准时完成,采购人对投入本项目的普查人员具备统一的管理和调度权。
9、为确保高效、科学开展人口普查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优先选用一定数量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提供的热心人士),必要时也应该聘用一定数量的小区物业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为入户引导、完成问卷、协调沟通等,成交供应商需要按照合理的市场劳动力价格支付工作报酬。
三、采购人协调指导
★为确保人口普查的顺利开展,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 30 万元专项人工费用(以下简称采购人专项协调指导员人工费用),用于采购人聘用专职人口普查协调指导员。所聘请的指导人员由采购人负责管理调度,负责各个社区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业务管理、数据处理、系统管理与普查指导等工作。
四、村居全力配合
★人口普查工作各村居必须全力支持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 78.38 万元专项人工费用(以下简称村居专项普查协助员人工费用),由各村居(普查区)负责聘请普查协助员全力配合成交供应商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1、负责落实上级包括国家、省、市、区、镇和成交供应商对本村居的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实行人口普查工作属地村居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
2、配合做好普查试点的相关工作。
3、负责本普查村(居)户口整顿、摸底调查、普查区划定、绘制普查小区图工作, 组织本村(居)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协调上级和成交供应商做好相关工作。
4、村居需聘用的工作人员:
各村(居)负责聘用足够的普查协助员,保证本村(居)普查员入户调查等相关工作。
5、负责协调本村(居)和上级、成交供应商普查工作过程中的一切工作。
6、负责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调整、修改和上报以及数据保密、质量抽查等相关工作。
7、负责本普查区宣传发动和部分工作人员的选聘等工作。包括: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协助员的选聘,具体数量根据成交供应商工作量而定。
8、其他工作。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