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服务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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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完成,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收到签署的《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主管单位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通过主管单位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
二、项目概况
2018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将智慧社区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相继配套出台多个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合肥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合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七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9〕2号),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城市基层治理“1+8”政策体系等一系列社区治理纲领性文件,均就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社区提出具体要求。
2019年11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合政办〔2019〕26号)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组织实施。该《规划》是全国省会城市中唯一制订的针对智慧社区建设的综合性专项规划,是合肥市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的具体举措。
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一期)项目已全面实施,计划2020年底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为进一步落实好《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的工作任务安排,拟启动全市智慧社区二期项目,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的招投采购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的智慧社区建设。
经向市政府请示并经市领导批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开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本项目应基于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的设计需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工作。
2、服务要求
(1)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需求
1)须在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关于智慧城市及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下,以提升合肥市智慧城市及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水平,打造国内领先的“智慧社区”示范点,提升合肥市民的“获得感”为核心目标;
2)须符合《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内容需与规划中工作任务保持一致;
3)须针对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一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包括(一期)项目当前社区网络基层设施、智能化设施、信息化系统及数据资源整合情况的分析。
4)须按照《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细化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分析、可行性分析、必要性分析、需求分析、技术方案、效益分析、资金保障、招标方案及项目风险分析等;
5)须按照《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规划的内容,结合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一期)项目已建情况,涵盖社区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公共支撑平台体系、社区融合平台、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场景治理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须保证按照顶层规划要求进行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2)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设计需求
1)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关于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须符合《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及内容需与重点工作任务保持一致;
3)须按照《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细化具体建设内容的实施路径,包括项目的背景分析、需求分析、技术方案、效益分析、机制保障、资金保障、运维保障、人员培训及实施计划等;
4)须按照《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社区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公共支撑平台体系、社区融合平台、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场景治理等方面的初步设计。
5)须保证按照顶层规划要求进行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3)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需求
1)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关于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须以打造国内领先的“智慧社区”示范点为目标,既要 “高屋建瓴”,同时又要结合合肥市实际,可落地实施;
3)须对合肥市后续的智慧社区建设具有“标准”示范意义,具有可复制性、可实施性;
4)须结合合肥市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来设计相关标准指标,体现合肥特色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
3、服务质量标准
本项目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内容及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项目服务需求,使整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
4、人员配备
成交供应商须具有详细的项目设计人员安排,在项目交付期内核心团队应常驻业主现场。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取总价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价格不予调整,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设计交付成果
主要交付设计文件如下:
(1)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3)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2、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方案(交付成果)需要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次数在3次以内(含3次),专家评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次数多于3次的,前3次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从第4次开始由采购人支付。
六、技术支持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技术支持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相关技术的解答工作。
附件
《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概要
2019年11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 年)》[合政办〔2019〕26 号]的通知, 《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 年)》已经市政府第4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 年)》文件中对具体的发展目标、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建设时序和重点工程都做了明确要求,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19年底,启动4个试点智慧社区、50个试点平安小区建设,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设施实现试点区域部署,启动社区数据资源体系、智慧社区融合平台、各类智慧应用系统的建设,初步改善和提升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到2020年底,智慧社区在主城区全面推广,形成8-10个示范性样板社区,社区5G网络实现全覆盖,智慧社区融合平台对接各级业务系统,实现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社区医疗、家政、养老、残疾人托养等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网格化、扁平化、大共治管理模式加快推广,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
到2021年底,智慧社区全面覆盖城市社区,社区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利用,宜居便捷普惠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社区网格化协同治理平台实现对社区全要素的精细协同管理,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初步建成2-3个虚实深度融合的数字孪生社区。
二、总体框架
围绕基层治理和民生服务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坚持统筹规划、统筹布局、集约部署,构建数据驱动、智慧先进、开放可拓展的“11143”智慧社区总体架构。
“1”体智能基础设施:包括智能终端、网络设施、计算存储等。智能终端包括自助一体机、便民宝、社区大屏、智能家庭终端、视频监控、智能水电气表等设施;网络设施包括光纤网络、4G/5G、政务网、广电网等;计算存储包括合肥市大数据中心等。
“1”套数据资源体系:面向基层治理和服务应用需求,通过加强各类政务数据资源汇聚整合、按需共享,建立集数据资源目录、智慧社区专题数据库、社区管理服务知识库等于一体的数据资源体系。
“1”个智慧社区融合平台:是打通智慧社区底层数据和上层应用的核心中枢,包含数据融合、技术支撑、业务综合管理等功能。数据融合子平台实现采集数据、系统业务数据、第三方应用数据等各类数据汇聚融合;技术支撑子平台为上层业务应用提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支撑能力;业务综合管理子平台实现垂管业务系统纵向接入和街道自建系统横向打通。
“4”类智慧社区应用:围绕管理、政务、公共服务、安全等核心领域,发展各类智慧化应用,如网格化管理、智慧党建、智慧养老、智慧生活圈、智慧门禁、智慧停车、特殊人员管控等,从而打造智管社区、效能社区、宜居社区、平安社区。
“3”大支撑体系:即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和建设运维体系。
三、主要任务
1、部署先进智能的信息基础设施;
2、构建有序流通的数据资源体系;
3、打造业务协同的统一融合平台;
4、发展高效便捷的四大特色应用;
5、建立健全三大支撑体系。
四、建设实施路径
(一)建设时序
1.2019年,聚焦统筹规范,试点部署
基础设施层面,在试点社区(小区)加强视频监控设备、自助服务终端、传感器等基础设施统筹部署。数据资源层面,与合肥市大数据平台对接,优先开展街道社区层面数据资源横向汇聚融合,逐步开展街道社区层面与市、县层面的纵向数据打通,初步建立街道社区层面的专题库和管理服务知识库。平台与应用系统层面,启动4个试点社区、50个试点小区智慧应用建设。
2.2020年,聚焦深化应用,创新突破
基础设施层面,继续推进智能终端实施部署,扩大智慧社区、智慧小区试点覆盖范围。数据层面,继续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平台与应用系统层面,完成智慧社区融合平台和四类智慧应用建设,智慧社区模式覆盖主城区,建成可复制、可推广的8-10个试点智慧社区。
3.2021年,聚焦应用推广,形成示范
基础设施层面,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终端设施建设,推动共建共享。数据层面,持续丰富社区数据资源体系,提升社区数据共享和开放利用水平,形成数据高效流动的完整闭环。平台与应用系统层面,进一步加强智慧社区融合平台与各类系统对接,构建数字孪生社区,将智慧社区模式拓展到各城市社区,形成兼具创新性、引领性、实用性的智慧社区“合肥样板”。
(二)重点工程
序号 |
重点工程 |
子项目 |
1 |
智能基础设施 |
自助服务终端 |
2 |
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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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资源体系 |
社区统一数据采集 |
4 |
社区专题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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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区管理服务知识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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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智慧社区融合平台 |
智慧社区融合平台(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综合管理) |
7 |
效能社区应用 |
智慧党建 |
8 |
智慧社区AI助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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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子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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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智管社区应用 |
数字孪生社区模型 |
11 |
社区网格化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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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社区一张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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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社区协同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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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宜居社区应用 |
智慧社区移动应用 |
15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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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平安社区应用 |
视频监控 |
17 |
门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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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警民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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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殊人群管控 |
2、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项目一期情况说明
根据《合肥智慧社区建设规划(2019-2021年)》的工作要求,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项目一期在2019年12月招标完成,2019年底正式启动了建设工作。
合肥市智慧社区建设项目(一期)基于合肥市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社区数据及应用资源整合为切入点,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和便民服务方式,着力打造“11143”的智慧社区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体智能基础设施:在一期建设的4个试点社区、4个试点小区和50个试点平安小区内按需建设智能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智能终端、网络传输、计算存储三部分。智能终端设施包括自助一体机、社区大屏、视频监控、车辆管理设施、智能门禁设施等。
“1”套数据资源体系:面向基层治理和服务应用需求,通过加强各类政务数据资源汇聚整合、按需共享,建立集数据资源目录、智慧社区专题数据库和社区管理服务知识库等为一体的数据资源体系。
“1”个智慧社区融合平台:是打通智慧社区底层数据和上层应用的核心中枢,主要包含数据融合子平台、技术支撑子平台、业务综合管理子平台三部分。数据融合子平台能够实现底层采集数据、系统业务数据、第三方应用数据等各类数据的汇聚融合;技术支撑子平台为上层业务应用提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核心能力支撑;业务综合管理子平台能够实现上级垂管业务系统的纵向接入和街道自建业务系统的横向打通,推动业务管理协同和服务创新。
“4”类智慧社区应用:围绕社区管理、社区政务、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等四大核心领域,发展各类智慧化应用。
效能社区应用包括:智慧社区AI助手、电子投票、社区数字化办公系统和自助服务一体机应用;
智管社区应用包括:试点数字孪生社区、社区网格化治理模块、和社区协同共治模块;
宜居社区应用包括:智慧社区移动应用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信息化平台;
平安社区应用包括:人脸识别系统、门禁管理模块、智能车辆管理系统和智慧社区物业管理平台。
“3”大支撑体系:即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和建设运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