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桂林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
1. 掌握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2.掌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问题、滥砍盗伐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3. 对上一年度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4. 利用中、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检测变化图斑,通过现地核实、森林资源档案核实,县、市、自治区三级检查等方法,全面掌握全区森林和林地的变化情况,包括合法合规的森林经营和林地管理等活动引起的变化、以及破坏森林和林地的情况。
5. 在2019年、2020年验收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基础上,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分别形成截至2019年底和2020年底的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和年度变化数据库。
6. 完成重点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天然商品林核实落界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整合,及时掌握重点公益林范围变化及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强化对国家级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监测监管。
7. 建立林地调出数据库。
8. 形成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查处整改、执纪问责力度,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
9. 衔接第五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相关成果。
10. 推进广西森林资源监管平台应用,推进各地建立GIS空间信息的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完成2020年-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实现2020年9月10日前提交2019年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成果。同步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年度更新工作,实现2021年2月28日前提交2020年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成果。
二、时间要求
1、签订合同发出后于2020年9月10日前提交2019年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成果并通过自治区评审通过。同步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年度更新工作,实现2021年2月28日前提交2020年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成果。
四、保密要求
1、乙方须对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五、付款方式
1、提交2019年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成果并且通过自治区评审,预付项目合同款的50%(人民币)
2、提交2020年森林督查和年度更新成果并且通过自治区评审,采购人按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剩余的50%余款。
六、其他要求
服务的报价内容为包干价,包含了成交供应商为完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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