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一)国家节水行动蜀山区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国家、安徽省、合肥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国家节水行动蜀山区实施方案》。
(二)节水型教育基地创建
根据省教育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细则(实行)的通知》(皖节水办〔2017〕2号),《合肥市清溪净水厂中小学节水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方案》要求,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工程建设措施,创建基础设施完备、活动场所合理、展示内容丰富、制度措施健全的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验收合格,最终命名成为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三)节水载体(学校)创建
1.水平衡测试。供应商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和实施水平衡测试方案,向待测试的单位提出完善水计量仪表方案,对单位用水系统各项指标开展测试,包括管网踏勘、给排水管网图绘制、现场数据测试和数据查抄,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提出节水合理化建议,形成《水平衡测试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2.编制申报材料。开展节水创建相关工作,收集整理单位创建活动资料,协助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按照节水型单位创建相关标准要求,提出的改进措施,协助完成改进工作,编制节水型单位报告书,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获得市级节水型单位称号。
3.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安徽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和《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
4.成果要求:提交最终的每个独立单位的《水平衡测试报告》3份、申报材料1份及电子版。
二、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节水行动蜀山区实施方案》编制,1个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合肥市清溪净水厂),4家节水载体(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望龙校区;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金牛路校区;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汇林校区;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嘉和苑校区)创建任务。
三、付款方式
通过审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国家节水行动蜀山区实施方案未通过评审的,扣除5万元不予支付,每有一个节水载体(学校)未通过审查验收的,扣除5万元不予支付,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未通过审查验收的,扣除15万元不予支付)。
四、报价须知
本项目的报价总价不超过该项目预算价。费用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评审费、工本费等)。后期采购人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五、其他要求
(一)中标单位须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项人员,项目组人员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组人员配备相一致,并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项目负责人全过程负责项目对接、现场踏勘、汇报、收集整理、修改等工作,保证项目整体按计划完成。
(三)全程负责项目的审查、修改等工作,直至通过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