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满足或高于以下服务要求及标准,低于作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姜堰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已于2017年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但目前已满3年。根据相关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3年需要进行更新,现拟招标一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重新编制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编制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文本、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报告、编制说明、专项预案等),并通过泰州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说明
1、时间进度要求为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及泰州市主管部门备案;
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用(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食宿费等),交通费用、管理费、专家论证费、培训费、税金、招投标费用等以及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或少计,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采购人在支付中标方中标价款项后,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含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3、应急预案如需专家论证,由中标人组织并支付相关费用。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无法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成果提交后,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10%,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提交招标人审核后,付合同价的40%,余款在全部完成及经备案后付清。(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