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带“★”为关键商务要求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要求,在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本“商务需求”在采购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价。最高限价 1200000.00 元。
2.磋商报价指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前期调研费、路线踏勘及实地考察所需的一切费用、资料收集、成果制作、项目期间全部的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含成果评审及验收)、成果验收租用场地费、专家咨询会、专家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内审评审和验收评审)等所产生的费用、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达到采购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3.报价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项目调研和管理、食宿交通差旅费用、文档编写及输出和修改完善、雇员及办公费用等各项费用,成果验收、后续技术服务、管理费、规费、专家评审费
(含租用会场、交通费、餐费、专家咨询费等)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其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企业利润。
4.供应商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5.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办法
1.合同款项支付阶段和比例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成交供应商提交初步成果后 30 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3)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后 30 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2.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3.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成交供应商。
4.开具发票:成交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6.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具体验收方案、验收专家组组建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及采购人要求并确认的为准。
2.成交供应商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 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成交供应商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后,成果应通过各阶段评审,如果没有通过评审,成交供应商必须重新组织编制,直至验收通过。
4.最终成果通过验收,以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为准。
(五)人员管理
1.成交供应商须按其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提前告知采购人。
2.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但因采购人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雇员人身伤害的,成交供应商有权向采购人、第三方追责。
(六)成果归属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在采购人付清本合同全部款项后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2.在上一条基础上,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 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付清本合同项下应付成交供应商款项后<如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则按照成交供应商阶段性工作进度支付合同款项),采购人均有权利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 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果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入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八)合同解除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严重不符合本项目内容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采购人书面提出问题与意见后,成交供应商整改重新提交成果仍然严重不符合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采购人书面提出问题与意见后,成交供应商整改重新提交成果仍然存在前述问题的。
3.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编制成果达 60 日的,本合同对逾期提交编制成果另有约定的除外。
4.编制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
5.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编制成果。
6.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调整本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和项目负责人。
7.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邀请协编单位,或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
(九)其他
其余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合同范本》。
说明:
1、标注 “★”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技术参数和配置,对这些技术参数和配置的任何负偏离为无效响应。
2、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供应商如有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扣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其它参数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响应,欢迎供应商提供更优方案。
(一)编制背景
根据《广东省 2020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佛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佛山今年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力争通过生活垃圾分类“五年行动”,在 2024 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如纸张、塑料、橡胶、玻璃、瓶罐、金属以及废旧家用电器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单独投放,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垃圾品质,使得焚烧(或填埋)得以更好地无害化处理。以垃圾焚烧为例,垃圾分类能助力焚烧处理做得更好,可起到减量(减少垃圾处理量)、减排(减少污染排放量)、提质(改善燃烧工况)、提效(提高发电效率)等作用。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
从垃圾分类到“无废城市”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目前佛山三龙湾环境卫生工作相对滞后,亟需开展环卫工程专项规划,完善规划区环卫体系,为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等发展目标做好支撑。
(二)规划目标
加快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
规范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严格落实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闭环衔接。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智慧环卫系统,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成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三)规划理念
1、前瞻性理念
对规划区环卫发展的需求做出预测,根据预测安排环卫设施建设,环卫规划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并适度超前。
2、节约集约、共生循环理念
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与效益为中心,节约集约用地,创新各种模式和处理技术,建立生产生活循环链接,实现以废治废、综合处理、共享资源、共生循环和垃圾处理产业可持续发展。
3、规划协调、统筹兼顾理念
环卫设施规划必须与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发展特点相协调。兼顾各类垃圾的处理,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规划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营运,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平稳运行,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和发展权益,践行无废城市理念。
(四)主要规划内容
1、规划范围与年限
规划范围为三龙湾 130 平方公里,含禅城区奇槎片区、南海区桂城街道三山及平胜片区、顺德区陈村镇、北滘镇及乐从镇部分区域。
规划年限为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
2、规划深度及内容
(1)规划深度
规划深度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各类工程规范》等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深度,可指导控规编制,体现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先进规划理念。
(2)规划内容
1)现状分析
对规划区生活垃圾、公共厕所、粪便垃圾、建筑垃圾、保洁、环卫工作场所、环卫管理体系等收运及现状情况进行分析,梳理规划区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划区环卫发展方向。
2)规划目标及内容
明确规划区环卫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依据、技术路线、规划主要内容等,确定规划区环卫规划体系。
3)案例借鉴及分析
目前国内外垃圾处理较好的国家及城市主要有日本、丹麦、台北和香港等。规划通过分析国内外在垃圾收运模式、设施建设、设施运营和收运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规划区垃圾收运设施的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与借鉴。
4)垃圾量与作业量预测
按照最新标准,体现源头减废,对照无废城市垃圾分类细则,对规划区各类垃圾产量进行预测,梳理规划区垃圾源头和问题。
5)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Ø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及收集规划、收运体系及设施规划、处理及处置方式规划、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垃圾应急处理处置规划;
Ø建筑废弃物处置规划,包括建设垃圾收运方式与处置规划;
Ø绿化垃圾处置规划,包括绿化垃圾收运方式与处置规划;
Ø大件垃圾处置规划,包括大件垃圾收运方式与处置规划;
Ø危废处置规划,包括危废收运方式与处置规划;
Ø公共厕所规划,包括布局思路及技术路线、公共厕所设置原则及规划;
Ø粪便处置规划,包括粪便处理处置方式与设施规划;
Ø保洁规划,包括废物箱、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保洁、道路保洁车辆规划、建(构)筑物立面保洁、洒水车供水器布局等;
Ø环境卫生工作场所规划,包括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规划、环卫停车场规划、环境卫生作息场所、环卫设施综合建设规划;
Ø环卫设施合建要求,包括环卫设施综合建设规划、环卫应急处置;前瞻性环卫设施规划。
6)环卫事业发展规划
确定规划区环卫事业管理目标、管理架构设置、职能分工、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模式、政策制定等规划。
7)近期建设规划
依据上述规划方案,落实环卫工程设施近期建设计划,明确建设方式和投资主体。
(五)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含说明书、文本以及相应的图纸。
1、文本、说明书
文本、说明书应包含现状分析、规划目标及内容、案例借鉴及分析、垃圾量与作业量预测、环卫工程设施规划、环卫事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2、图纸
(1)现状分析图(主要包括各种环卫设施现状分析图)
(2)规划方案图(主要包括垃圾转运站、地埋式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道路保洁、环卫车辆停保场等规划布局图)
(六)工作进度
本次工作过程分为资料收集阶段、纲要阶段、方案阶段和评审阶段,规划总编制周期为 180 个日历日。
工作进度按资料完全提供和收集完成后计日,具体进度安排尚需协调正在编制的专项规划进度,可根据业主要求酌情调整。
阶段 |
时间进度 |
工作内容 |
资料收集阶段 |
20 个日历日 |
现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 |
纲要阶段 |
10 个日历日 |
整理汇总收集资料,召开专业讨论会,编写目录,编制专业 规划原则 |
方案阶段 |
60 个日历日 |
根据相关资料,初步完成环卫设施专项方案,形成初步成果 稿,进行初步成果汇报 |
|
50 个日历日 |
根据初步汇报专家意见修改成果,形成成果中间稿,进行中 间成果汇报 |
评审阶段 |
20 个日历日 |
根据中间汇报专家意见修改成果,形成成果送审稿,进行成 果汇报,专家评审 |
|
20 个日历日 |
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规划送审稿,形成规划最终稿,提交规 划成果 |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后(以通过专家评审时间计算),须提供为期 1 年的后续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政策变化、最新技术发展、采购人需求修改调整成果内容,为三龙湾环境卫生规划提供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