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松阳县经济社会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生活品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贯彻“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实践,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快松阳县域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建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城市,需要统筹城乡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协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水平、城镇日常保洁能力,建立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体系,并建立创新管理体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近年来,生活垃圾处理由填埋向焚烧的方式转换,建筑垃圾资源化,餐厨垃圾独立处置,危险固废的独立处理等新要求层出不穷,原来的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已经无法满足“两个一百年”的新时代建设发展需要,因此急需编制松阳县域环境卫生规划。同时根据2021年6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并发布的《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试行)》,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考虑到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为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内容之一,故将两个专项规划合二为一进行招标,并将《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单独编制文本。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松阳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规划需综合考虑人口、资源、发展和环境之间的辨证关系,依靠科技进步、标本兼治、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适当超前,为松阳县环境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等。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松阳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年限一致)
规划范围:松阳县域范围,包括3街道、5镇、11乡。
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具体工作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规划内容:主要章节包括如下。
1、总则:规划编制的背景、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年限、规划目标等;
2、区域概况: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相关规划解读与评估等;
3、需求预测
(1)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人口预测,结合区域经济状况、生活水平、消费习惯、能源结构的发展规律,对生活垃圾和特殊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
(2)根据本地区生活垃圾成分及理化特性,并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量及收集量分别进行预测。
(3)根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及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结合服务半径,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需求进行分析。
4、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现状分析,根据环卫现状,并结合环卫专项的要求,分析环卫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差距,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要求进行问题分析和全面评估,对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各类垃圾(生活、餐厨、建筑、污泥、医疗等)处理量预测,各类垃圾(生活、餐厨、建筑、污泥、医疗等)收集设施规划、各类垃圾(生活、餐厨、建筑、污泥、医疗等)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空间布局点位、规模、服务范围及建设要求,提出合理的设施建设时序、投资估算等。
5、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各类垃圾收运规划(清运方式、转运站布置等),公厕、环卫停车检修等设施布局,道路清扫保洁规划等;
6、垃圾治理体系方案
结合人口、经济等发展情况,分析规划范围内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理设施能力及服务半径、运输路线及条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统筹构建城市、乡村的垃圾治理体系。
7、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
结合浙江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要求,以四分法为基础,采用“4+3”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提出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推进措施等,并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进行系统研究,同时明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等各类垃圾处理处置模式。
8、环卫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环卫事业发展的需求,从环卫系统劳动定员、智慧环卫建设、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角度开展规划研究工作。
9、规划保障措施: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监管保障等;
10、结论与建议;
11、规划附图。
(二)规划成果
1、规划编制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和说明书;
2、规划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文字格式为DOC和PDF格式,图纸为JPG格式,设计汇报PPT格式);
3、编制单位应提供最终纸质成果《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松阳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各10套;电子文件光盘2套。
(三)其他要求
1、上述编制需求为基本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规范要求,且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再行调整,否则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调整、增加内容包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
2、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章要求的内容,最终以双方确认完成内容为准。
3、供应商应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文件内容要求,编制《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将《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单独编制文本。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应包含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设计文本打印费用、评审费、人员培训、专用设备及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2.进度要求:
(1)自合同签订起3天内,提供该项目倒排计划表,按计划实施。
(2)自合同签订10天内,安排人员开展工作。
(3)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松阳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初稿。
(4)2022年1月31日前提交《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松阳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评审稿。
(5)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松阳县县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松阳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评审通过后的专项规划报批稿。
3.验收要求:通过技术评审,同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审核。
4.最终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技术服务。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5%。
2.成交供应商提交评审通过后的专项规划报批稿,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但不超过合同总价30%。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如遇年底资金紧张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延期付款,不作违约。
六、其他要求
1.服务过程中,有关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概不负责。
2.成交人须对松阳县各乡镇进行细致深入的现场调研,落实现状环卫设施点位,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对接;成交人须承诺配合项目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服务;本项目须与松阳县及各乡镇、街道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保证各项设施的可实施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修改方案,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4.知识产权保护,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双方确认,对所有成果知识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
5.规划设计成果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6.成交人须承诺对采购人提出的编制要求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保证可随时与采购人进行现场沟通、接受咨询。
7.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8.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8—807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