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提交并通过评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50%,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余下20% |
2 |
服务地点 |
肥东县卫健委、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三院 |
3 |
服务期限 |
三年 |
二、项目概况
“肥东县2020年卫生信息化项目”、“肥东县智慧医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位于肥东县境内。项目概况如下:
(一)肥东县2020年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
为响应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要求,以“健康中国2030”为行动纲领,大力推进“健康肥东”建设,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促进优势医疗资源的进一步下沉,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整体水平;加强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从疾病管理向以人为核心的健康管理转变;按照“总体规划、前瞻设计、以评促建、稳步推进”的设计思想,通过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助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通过三级医院评审;着重推动县三院业务、管理、运行和发展的能力。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并带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效率和能力,让老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根据项目需求及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现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
(二)肥东县智慧医疗建设项目
以“健康中国2030”为行动纲领,推进“健康肥东”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促进医疗资源整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积极利用“互联网+医疗”等信息技术,让老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落实信息惠民工作。根据项目需求及全县智慧医疗建设现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
三、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按照肥东县2020年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肥东县智慧医疗建设项目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需根据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经济技术分析等,并确保初步设计、项目概算评审通过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期设计需提供项目设计过程及保修阶段设计相关服务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办理有关该项目的其它手续(包括设计变更、业务指导、协调等按有关规定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的一切后续服务)。经评审通过后,需出具正式文本报相关部门审批。
2.中标人要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限额设计”。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上述内容总体规划,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对所有成果文件质量负总责,并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3.招标人向设计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资料不全的由设计人自行搜集,其准确性由设计人自行复核。
4.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必须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安徽省、合肥市现行相关技术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投标承诺、合同书内容和设计质量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成果文件并负责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设计要求
1.项目可行性分析
对我县卫生健康信息化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按照国家卫健委总体建设目标和卫生信息化“4631-2”总体建设框架要求,对业务功能业务流程、业务量进行梳理,结合“肥东县2020年卫生健康信息化”和“肥东县智慧医疗项目”建设需求和目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总体方案设计
总体设计方案包括系统设计思路与原则、平台总体架构、总体功能架构、总体技术架构、总体数据架构和总体网络架构等。
3.应用系统设计
对我县卫生信息化项目信息平台、业务系统、网络、硬件设施等建设进行整体规划。主要内容包含: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共体管理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县级医院系统整合、云HIS、新建业务系统、基层业务系统、患者服务系统、智慧医共体、互联网医院、临床辅助决策系统、药房自动化系统以及健康小屋、无感大厅等相关硬件设施,实现区域卫生健康数据信息纵向、横向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交换共享、业务联动协同、医共体运转高效、便民惠民服务、政府监管等各项功能,
4.网络和安全系统设计
根据项目应用需要,“肥东县2020年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须对全县卫生健康网络架构和安全架构进行设计;按照不低于三级等保要求对安全系统进行设计,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和软硬件配置清单。
5.终端系统设计
根据项目应用需要,对相关配套建设终端进行设计。设计相关平台的信息资源构成、并结合系统现状对数据迁移方案进行描述。设计数据交换与共享方案;通过县级共享交换平台对外部交换数据标准、原则、内容等进行描述。
6.项目建设周期
中标一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写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通过评审。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拟以项目预算200万元为最高限价。
五、付款方式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提交并通过评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50%,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余下20%。
六、其他服务要求
(一)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项要求。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
(二)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规定的每个阶段出图时间,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每一天罚款合同价的1‰。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设计汇报及审批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前期相关手续,并每周将设计进展情况向建设单位汇报。
(三)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无效。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完善和沟通。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各专业负责人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利采取0.5—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终止设计合同。项目负责人需要有与本项目相对称的设计业绩和经验,若在设计服务期间中,招标人发现项目负责人没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业绩和经验,有权要求更换设计负责人。
(四)设计人员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计算。
(五)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及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并按时修改、答复,否则视为违约。
(六)除本次招标提供的相关资料外,其余涉及到规划及设计所有相关资料均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协调,建设单位在节点时间内只接收最终图审合格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规划及设计成果文件。
(七)中标人承担因限额设计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
(八)中标人参与设计过程的交底、工程验收等工作。
(九)中标人参加总体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的报审工作,承担方案调整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
(十)中标人配合招标人按项目建设时序开展设计工作,项目延长服务周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
(十一)中标人承担因设计标准变动导致已设计方案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
(十二)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包括现场指导、汇报方案、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后期全程参与方案项目建设验收等内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24小时内必须相关人员到位,延误按照每人次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
(十三)以上所有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