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ECMO |
2套 |
2020年10月底前,提供最早交货时间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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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二、招标技术要求
序号 |
招标规格 |
一 |
设备要求 |
1.1 |
体外生命支持系统,可进行长时间的体外循环,救治需进行心、肺辅助的高危病人 |
二 |
功能和技术参数及配置(每套配置): |
2.1 |
离心泵主机(内含内置备用电池、气泡监测装置、流量监测装置)1台 |
2.1.1 |
工作原理:磁力耦合驱动 |
2.1.2 |
可独立运用于ICU、急诊等病人,内置备用电池可用时间:90 min |
2.1.3 |
具备开机自检、实时自检及错误诊断功能 |
2.1.4 |
工作电压:24V DC |
2.1.5 |
模式选择:转速模式/流量模式 |
2.2 |
离心泵驱动装置1台 |
2.2.1 |
转速范围:0-5,000 RPM |
2.2.2 |
转速误差:±20RPM |
2.2.3 |
流量范围:0-9.9LPM; |
2.2.4 |
流量精度:+0.1L/min |
2.2.5 |
最大压差:750mmHg |
▲2.2.6 |
泵头预充量:≤35ml |
2.2.7 |
泵头表面积:190cm2 |
2.2.8 |
泵头进/出口径:3/8” |
▲2.2.9 |
流量、气泡监测一体化 |
2.3 |
离心泵紧急驱动装置1台 |
2.3.1 |
在紧急状态下,可手动驱动离心泵运转,确保患者安全。 |
2.4 |
机械式空氧混合气1套 |
2.4.1 |
精确调节进入氧合器的空气和氧气的百分比 |
2.4.2 |
FIO2 :0.21—1.0 |
2.5 |
医用物理升降温仪1套 |
2.5.1 |
技术先进,操作简便,安全可靠 |
2.5.2 |
磁连接增压水泵,免维护 |
2.5.3 |
体积小,重量轻,噪声低 |
2.5.4 |
水温设定范围:35~39℃ |
2.5.5 |
水箱容量:<1.5L |
2.6 |
转运车1台 |
2.6.1 |
具备放置离心泵系统、变温水箱及相关附件 |
2.7 |
PLS氧合器支架 |
2.7.1 |
固定体外循环套包 |
2.8 |
自动凝血计时器 |
2.8.1 |
取血量:≤1 ml |
2.8.2 |
通道数量:2 |
2.8.3 |
计时范围:6-999秒 |
2.8.4 |
加热模块温度:37±0.5℃ |
三 |
配套耗材 |
3.1 |
体外循环套包(每套机器配置) |
3.1.1 |
离心泵配备完整的肝素涂层ECMO套包3个,可长时间用于病人;单套套包使用时间不少于14天 |
3.1.2 |
离心泵泵头无金属支撑轴,无死腔形成,不易产热、不易形成血栓。 |
3.2 |
体外循环插管及穿刺附件 |
3.2.1 |
肝素涂层专用股动静脉插管 |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一 |
合同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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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签定合同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单张合同全额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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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货到采购人指定机房价(含货物进口应交纳的进口环节税等一切税费、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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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所有消耗品、配件详细价格清单,今后购买价不高于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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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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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质保期:设备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完成培训考核后算起,提供整机全免费现场保修期1 年(含硬、软件),保修期内整套系统正常工作所需的维修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保修期后收取配件或易损件优惠费用,终身免维修费。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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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商提供全部选购件及成交价格清单,未列出则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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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详细列出并标明不含在投标机型配置中的各种应用软件及功能和各种选配件,并对各项给予单独报价,不含在投标总价中。如未列出,视为免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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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货物使用期限:提供货物适用年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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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售后服务具体条款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须由投标人、制造商国内售后服务商逐条响应承诺,并由投标人、国内售后服务商分别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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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年定期对机器使用质量回访 2次以上,并记录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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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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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签定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100%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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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签定后向采购人出具预付款保函,货到验收后退还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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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到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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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10月底前,提供最早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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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由买方指定的外贸委托代理商签定外贸合同(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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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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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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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是大型设备,卖方须对买方现场进行查勘,并提供买方认可的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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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完成时间:卖方在货物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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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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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装卸、搬运和货物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卖方应及时安装换装,换货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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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涉及机房设计,卖方负责买方的机房设计,费用由卖方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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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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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卖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的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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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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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生产。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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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属计量器具、放射类设备,则卖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且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计量、放射防护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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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文件的性能指标及功能要求,并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报关单(如有)。并根据合同条款逐项验收。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在指定时间内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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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免费更换有关部件,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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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时间: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1周内签订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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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试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按第4点相关要求执行,完成后继续按第5点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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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合同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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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买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买卖双方签署院内验收单。此现场记录或院内验收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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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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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设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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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一致由有资质的技术检测单位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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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培训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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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操作应用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累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操作和临床应用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临床应用,并提供操作教学视频、操作规程、培训考核记录 。操作教学视频应涵盖设备的所有操作及应用,且通俗易懂。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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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修保养培训:卖方负责在医院现场提供维修人员的培训,使医院维修工程人员掌握设备参数设置、日常保养、常见故障排除等技能。卖方须提供涵盖上述内容的培训资料。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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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训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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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操作应用技能考核:卖方提供试题及考核评估方案,对医院操作人员和维修工程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完成后,卖方须提供详细考核记录,考核记录应有考核内容、参加人员(签字)、考核地点、考核时间以及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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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技术资料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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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卖方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license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以及上述光盘、软件、调试等说明书。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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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卖方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及维保说明书各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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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卖方提供设备操作规程,放置于设备操作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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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电子版三证、电子版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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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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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具有知识产权的合法产品,且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若卖方提供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除赔偿买方损失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的违约金,且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设备所含的软件买方具有永久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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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产权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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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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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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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卖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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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合同未涉及条款,按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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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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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未经买方同意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卖方应对买方进行赔偿,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迟延三十(30)日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卖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卖方仍应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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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货物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设备未完成安装调试的,或在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且超出15个工作日,每超出1天,卖方扣除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作为赔偿费。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在货物被确认为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不能提供合格货物,则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且应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不足部分,卖方仍应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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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修期内,卖方未能按约履行保修义务,每发生1次,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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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由于卖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买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买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卖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卖方还应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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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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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合同的一切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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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合同签订地:买方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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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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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廉洁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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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一、设备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完成培训考核后算起,整套设备(含所有部件)提供全免费现场保修期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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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保修期内,承诺人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 2、设备保修期内,因设备任何配件出现故障或性能无法达到要求,须免费更换全新未使用过的维修配件(下称“零配件”),所有费用由承诺人承担。保修期内,买方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可要求卖方对设备进行定期回访,并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详细工作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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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停机日累计不能超过12个工作日/年,如达不到要求,停机日每超过1工作日,保修期相应延长5个工作日;停机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每超过1工作日,应向医院赔偿合同总金额0.5%,但累计不超过设备合同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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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修期后,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承诺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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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48小时内派员到达贵方现场实施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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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保证8年的供应,零配件须符合或优于设备技术要求(含技术指标、功能、计量标准、安全性和保修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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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维修所需的所有零配件及材料如下表。在设备使用过程,如需更换零配件,按不高于下表的价格执行。下表如有漏项,承诺人自愿承担漏项零配件的所有费用(低价值零配件除外,但低价值零配件单价累计总金额不高于1000元人民币)。 3.1、贵方现已有同型号设备维修配件价格约定的,我方承诺以不高于原约定价格提供。 3.2、贵方现已有同品牌同类设备维修配件价格约定的,我方承诺以不高于原约定价格提供。
4、零配件保修期不小于1年。零配件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须免费(含人工、差旅和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更换,零配件保修期自更换验收之日起延长1年。真空器件(如球管、影像增强器)、激光器件等特殊零配件的保修期可另作约定。 5、单次故障维修服务费用(除维修配件外,含技术服务、人工、差旅等所有费用)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6、单次故障修复时间不长于5个工作日。否则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功能完整、性能合格的备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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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诺方须无偿、实时提供设备设置、调试所需密码及权限。 8、由于硬盘损坏导致的系统、控制及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恢复服务由承诺人免费提供,硬盘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9、每次完成设备维修或保养后,须提供维修及保养的验收报告。 10、维修服务费和零配件费用在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后,且在提供发票后90天内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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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所有软件的备份光盘、license及所有口令信息,同时提供这些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关维护所需要的所有硬件和软件工具。不能提供上述内容的,则现场提供所有软件终生免费安装(含硬件更换后软件重新安装调试)、调试、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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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次维修前保证将贵方存储的数据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遵守贵方机房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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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由于承诺人或其关联公司违约,造成贵方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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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诺人:本售后服务承诺书须由投标人、制造商国内售后服务商逐条响应承诺,并由投标人、国内售后服务商分别加盖公章。
投标人:
(签字盖章)
制造商授权售后服务商: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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