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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新禾家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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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0130000112691 文档页数:47页 所需下载券:10
塘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新禾家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服务项目

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塘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新禾家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坐落于嘉兴市昌盛东路1450号新禾家苑住宅小区内,中心服务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中心设置了日托室、健康小屋(康复室)、理发室、托养功能区、图书馆、棋牌室、乒乓室、老年电大课堂等功能室。

二、服务对象

1、新禾家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主要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的所有居家老人(不含临终关怀)。

2、塘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托入住的以居住在塘汇街道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的居家老人优先(不含临终关怀)。

三、服务内容与相关要求

(一)生活服务

1、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作维护、服务项目的开展以及安全管理职责。

2、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台账。

3、为有服务需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务须经物价部门核准)。

4、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有管理经验):全面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包括居家养老各功能室的服务与管理,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及活动开展、日常巡视、每周每月主题活动策划与组织,对外接待等;社工(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持社工证、健康证上岗):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日常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活动的组织策划、社工服务、心理疏导等服务;与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负责环境保洁,包括地面、墙面及窗户等(除室外);护理员(年龄满足55周岁及以下,经过专业护理培训,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负责做好托养区域入住老人的日常照料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康复护理服务

提供康复护理训练和指导、健康监测和指导、用药提醒和指导等服务。护理员须持证上岗。

(三)托养服务

为社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托养、中短期全托服务,向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务。

(四)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五)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

(六)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必备人员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人员  总人数

其中

项目负责人

社工

保洁员

护理员

1

塘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新禾家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服务项目

5

1

1

1

2

注:根据业主需要及入住老人数,动态调整护理员的配备,按两班倒考虑,人员工资按薪酬制发放,按50000万元/人/年考虑。

(七)运营过程中应按上级要求开展上门医养结合服务。

(八)智能信息化服务。配备智能化管理相关设备及系统,掌握老年人参与活动的情况,关爱重点老人的健康生活情况,开展老年人活动打卡、数据分析、积分兑换等活动。

(九)服务期间需负责帮助塘汇街道培育并注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注册费用需三万元),报价时请充分考虑此费用。

服务具体要求与内容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适时做好调整及贯彻落实工作。

四、服务时间

新禾家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早上8:00—下午16:30。如遇国定假日及特殊情况,根据街道统一安排执行。

塘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托养类型实际需要确定,如遇国定假日及特殊情况,根据街道统一安排执行。

五、对服务管理的考核

1、投标人根据《塘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评细则(2020版)》做好相关工作,采购人定期对投标人的服务管理质量进行考核,如果多次出现违反考核细则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投标人要做好入住人群排摸与引导工作,年度床位入住率与服务款项支付挂钩,低于50%,扣服务款项的10%。

3、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与采购人对考核细则进行细化调整,明确服务管理考核处罚标准及相应金额。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采购人视服务情况经财务同意后可续签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则合同自动终止。

七、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收到正规发票十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塘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    类别

考核内容和评分指标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社区 方面

人员方面

社区主任(行政负责人或副主任)为居家养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每个社区还需明确1名社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监督社会组织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2

 

 

 

硬件维护

功能设置上确保“三室两堂一房”健全且不被挪用,“三室”指活动(文化、棋牌)室、图书(阅览)室、日托(休息)室,“两堂”指食堂、电大课堂,“一房”指健身房。

2

 

 

 

各项辅助设施,如:电脑、电扇、空调、洗衣机、运动器材等配备到位,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2

 

 

 

中心开放时间、活动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须公示上墙;服务人员姓名与照片须上墙公示并及时更新;上墙的活动照片、领导参观等信息每半年更新一次。

2

 

 

 

工作开展

社区每周对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记录在册,记录格式包括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发现问题、整改意见、中心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等;每月开展交流例会;每季度开展工作考评;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总结。

8

 

 

 

与社会组织共同策划好中心全年各项活动,形成系列形成特色,同时注意规范经费的审批与使用。

4

 

 

 

每年年初根据服务需求将整理后的老人名单提供给服务组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根据“四变”,将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反馈;做好医养结合以及社区经济购买医疗服务相关工作,并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指导。

6

 

 

 

积极做好全市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复评,全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提升以及街道布置的各项工作。

4

 

 

 

社会组织方面

机构与 人  员(12分)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专职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专业管理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且应持有社工证或者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应上岗培训,掌握服务项目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熟练中心配备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4

 

 

 

中心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规章制度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穿戴得体,工作情绪饱满,服务态度良好,具备相关的礼仪礼节,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人员掌握社区老人基本情况,熟悉老年人喜好,积极为老年人排忧解难。

4

 

 

 

建有志愿者(义工)服务队伍,并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特长和爱好,建立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活动的老年人团队,不少于2个。

4

 

 

 

制度与信 息(14分)

中心有健全的卫生防疫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中心应配备医药箱和必要的药物,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急救常识;中心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急救培训;中心每年不少于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4

 

 

 

中心的经费计划、申请、使用等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开展的收费项目符合章程和有关规定要求,单独立账、收支规范、账目清楚,有财务月报、年报。

5

 

 

 

中心服务、开展活动情况、领导参观等各类信息每月至少一篇上报社区和街道。

2

 

 

 

每季度接受社区考评,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并向社区汇报,须形成相应电子和纸质汇报材料;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交流会,并做好PPT汇报材料。

3

 

 

 

环境与卫 生(12分)

中心内食堂、理发室、洗衣室、厕所等重点场所明确责任人定时组织清理,做到无臭味、异味,地面无积水,保持干燥,责任明确到人,并做好登记、记录。(2分,每发现一次扣0.25分,无记录等同于未开展,每缺少一次扣0.25分,直至扣满2分)

2

 

 

 

消防设施、器具应完好有效,每月做好消防检查记录(1分,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没有检查记录的,均不得分);各类安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要求(1分,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分)。各功能室配备的必要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95%以上(1分,设施器材2件以上无法使用或者遗失的,不得分)。

3

 

 

 

食堂生、熟食分开放置在不锈钢器具或无毒塑料器具中(1分,未分类放置,不得分);食(餐)具消毒并符合GB 14934要求,食品有留样标注清晰,并符合相关卫生制度(1分,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分)。

2

 

 

 

中心场所门面整洁、美观,场所内环境卫生良好(0.5分,中心卫生有脏乱现象的,不得分);活动室物品、设施摆放有序(0.5分,摆放杂乱无序的,不得分);有防滑、防烫、小心台阶等明显提示(0.5分,有一处缺失,不得分)。

1.5

 

 

 

日托(休息)室床上用品每半月晾晒(清洗),麻将、棋类、乐器、室内体育健身活动器材等每半月进行清洗(擦拭)、保养,并记录在册。(1.5分,未清洗、保养、记录在册,每发现一例扣0.25分,直至扣满1.5分)。

1.5

 

 

 

中心内各功能室组织有序,文明娱乐,无争吵、打架和赌博等不文明现象(1分)。中心各功能室禁止吸烟(1分,发现一例吸烟或者烟蒂,不得分)。

2

 

 

 

社会  组织  方面

服务内容 (32分)

中心的服务对象覆盖本辖区内的所有老年人,在开放时间内,老年人均可到中心参加活动(2分,有老年人活动情况登记的,得2分)

2

 

 

 

中心制定每周、每月、每年活动计划,并按照活动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做好相关活动记录(3分);每年为辖区内老年人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举办一场文艺演出活动、举办一次集体生日会、对困难家庭老人上门走访一次、召开一次老年人代表会议、为辖区内的老年人开展一次免费体验活动、一场适合老年人趣味比赛),并记录在册(3分,每举办一项活动并记录在册得0.5分)。

6

 

 

 

每年开展不少于10次的志愿助老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4分,每少一次扣0.5分)。

4

 

 

 

做好老年电大教学工作,春秋两季开学期间每周安排电大课程,组织好老年电大学员参加听课,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4分,每周均安排电大课程,有学员签到的,得4分;有1次未安排或者资料不全的,扣0.5分,直至扣满4分)。

4

 

 

 

中心为老年人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信息档案(2分,信息档案未建立或建立不完整的,不得分),中心采取无偿、低偿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内特殊群体(有服务需求的持证困难家庭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和其他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生活护理、助洁、洗涤、代办、精神慰藉、助行、助餐、康复辅助、助医等亲情化服务),并记录在册(2分,有服务需求未开展的,不得分)。

4

 

 

 

中心采取无偿服务的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孤寡老人、独居和空巢老人、失能和失智困难老人提供隔日电话探访服务(3分,提供服务不按时、人群不全面的,不得分),提供周上门探视服务(2分,提供服务不按时、人群不全面的,不得分)。

5

 

 

 

中心设立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接到服务预约需求电话,应在10分钟内给予回复并处理(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处理的,不得分)

1

 

 

 

中心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能及时研究采纳,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1分);中心每季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询问服务对象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1分)。

2

 

 

 

老人满意率不低于98%(2分,随机抽取老人10名,满意率低于98%的,不得分);老年人投诉渠道畅通,对老年人投诉答复率100%(1分,有一起未答复未记录在册的,不得分);有效投诉解决率不低于99%(1分,出现一例有投诉未回复的,不得分)。

4

 

 

 

加分项

 

(1)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引入智慧网络管理理念,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的(每项1分);   
(2)先进做法被街道、区、市表扬或推广的(每项1分);                               

 (3)工作信息被上级媒体采用的(每篇0.5分);

 

 

 

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一票否决

 

(1)因工作人员失职,发生事故或矛盾纠纷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2)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点关爱对象服务不到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承办期间未完全履行承办协议的。

 

 

 

不再入围下一轮塘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招投标

总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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