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 技术要求
黄山风景区内全山标识标牌整治工程,具体内容包括187块标识标牌制作加工(运输至景区内各索道下站口,不含安装)。项目预算约90万元。详见制作清单及图纸。

注:1、以上清单中所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作为指定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报价,但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投标人提供样品须标明样品的铝材品牌,一旦中标后,供货铝材品牌必须使用与提供样品相同的铝材品牌)
2、样品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样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接受。样品上应标识有样品名称、样品类型等信息的标签,以便于识别,样品参数、工艺及外观(木纹颜色不做硬性要求)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需提供样品如下:
主要样品:1件(见下图)
样品安装配件:投标人自行提供

投标人所投样品费用按每家2000元由中标人进行补偿支付(样品外观、质量和参数需达到采购人对产品验收的标准及要求,否则不予补偿支付)。补偿支付费用无需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进行额外支付。
二、商务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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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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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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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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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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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园林开发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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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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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完成时限或提供服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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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其中一期玉屏、天海、北海30日历天,二期松谷钓桥、温泉云谷15日历天(一期优先供货,二期可在一期供货后15日历天内供货,合计45日历天)。
供货地点:黄山风景区(业主指定的各索道下站口)
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广告牌的制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逾期30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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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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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包装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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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货物运输前需要申报办理相关检疫手续(联系人:蒋晓辉,联系电话:0559-5562306。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备注:在涉木物资采购中,除按规定程序办理检疫手续外,须在林检部门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采购部门、使用单位方可验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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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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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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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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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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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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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至少 5年的“三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年的免费保修期(自“三包”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易损件等。
2、出现故障需在4小时做出答复、2日内到现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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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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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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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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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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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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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园林开发分公司
付款方式:到货后凭相关合同发票支付货款的40%,所有标牌经甲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97%,安装验收合格三年后付清剩余3%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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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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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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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的10%,其中投标保证金(如有)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投标保证金所在账户),不足部分向采购人交纳。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经申请后返还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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