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需求,提升邛崃市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采购秋季服装一批。
2.采购内容及数量(实质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秋装(男式休闲夹克,下装;女式休闲服,下装) |
1488 |
套 |
男士1402人,女士86人。 |
2 |
保暖内衣(衣+裤) |
1488 |
套 |
|
3 |
长袖衬衣 |
1488 |
件 |
|
4 |
健步鞋 |
1488 |
双 |
3.技术参数(*为实质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
1 |
秋装 |
男式休闲夹克/女式休闲服 |
1.面料:牙签哔叽,聚酯纤维70%、粘纤30%,50s/2*32s/1;2.米克重365g/m,颜色详见图样; 3.里料:100%聚酯纤维; *4.甲醛:含量≤75mg/kg; *5.PH值:4.0—8.5; *6.耐水色牢度≥3级,耐汗渍(酸、碱)色牢度≥3级; 7.耐洗色牢度3—4级; 8.面料要求:耐磨性佳,透气舒适,不起球,不褪色,不变形,手感舒适,做工严实,调节纽扣和纽扣勿脱落; 9.压线要求:走线紧密,不脱线,不漏针。 注:按照GB18401-2010、GB/T2910.11-2009、FZ/T01057.1-4-2007、GB/T4669-2008方法6依据检验,1-7项需提供检验报告佐证。 |
男式下装/女式下装 |
1.面料:牙签哔叽,聚酯纤维70%、粘纤30%,50s/2*32s/1;2、米克重380g/m,手感舒适,坠性好,颜色详见图样; 注:按照GB/T2910.11-2009、FZ/T01057.1-4-2007、GB/T4669-2008方法6依据检验,1-2项需提供检验报告佐证。 |
||
2 |
保暖内衣(衣+裤) |
1. 保暖内衣:面料为表层90%棉+10%氨纶,中间/里层100%聚酯纤维,等级为合格品,加厚带绒里,上衣半高领; 2. 米克重700g/m; *3.甲醛:含量≤75mg/kg; *4.PH值:4.0—8.5; *5.耐水色牢度≥3级,耐汗渍(酸、碱)色牢度≥3级; 6.耐洗色牢度3—4级; 7.长裤:松紧腰,针线细腻,走线紧密均匀,无杂乱线头,注:按照GB/T2910.12-2009、FZ/T01057.1-4-2007、FZ/T70010-2006依据检验,1-6项需提供检验报告佐证。 |
|
3 |
长袖衬衫 |
1.面料:防皱免烫CVC棉80%棉,20%聚酯纤维; *2.甲醛:含量≤75mg/kg; *3.PH值:4.0—8.5; *4.耐水色牢度≥3级,耐汗渍(酸、碱)色牢度≥3级; 5.耐洗色牢度3—4级; 6.面料要求:免烫处理,耐磨性佳,透气舒适,不起球,不褪色,不变形,细腻柔软,做工严实; 7.压线要求,走线紧密,不脱线,不漏针。 注:按照GB18401-2010、GB/T2910.1-2009、FZ/T01057.1-4-2007依据检验,1-5项需提供检验报告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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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步鞋 |
1.鞋面材料:100%聚酯纤维; 2.鞋底材质:聚氨酯大底;鞋底有防滑花纹,防滑。 注:按照FZ/T01057.1-4-2007, GB/T2910.6-2009依据检验,1-2项需提供检验报告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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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面料的纤维成分组成及米克重指标允许±5%偏差。2.以上检验报告为省级及以上纤维检验机构或省级及以上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无效供应商处理。 |
4.说明及样图:
(1)秋装(男式)
①休闲夹克:翻领,侧缝插袋,拉链门襟,藏青色;
②下装:长裤,裤脚直筒,前褶皱,拉链开襟,松紧腰带皮带扣,多口袋,藏兰色。
③参考图样如下:
(2)秋装(女式):
①衣服:长袖翻领,单排纽扣明门襟,衣服下面左右横包,衣服里面上面左包,紫红色。
②下装:长裤,裤脚直筒,前无皱,松紧腰带皮带扣,斜插包,腰两侧开叉,黑色。
③参考图样如下:
(3)长袖衬衫(男士)
①长袖衬衫,八字领、衣服单排纽扣明门襟、衣服左边胸包。
②参考图样如下:
(4)长袖衬衫(女士)
①衣服:长袖翻领,衣服下面左右包,衣服里面下面左包,衣服单排纽扣明门襟。
②参考图样如下:
(5)保暖内衣、裤
①上衣:半高领,长袖,套头。
②裤子:裤脚直筒,纽扣开襟,松紧腰。
③参考图样如下:
(6)健步鞋
二、样品:
1.样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秋装(男式休闲夹克,下装;女式休闲服,下装) |
2 |
套 |
男女各1套 |
2 |
保暖内衣(衣+裤) |
2 |
套 |
男女各1套 |
3 |
长袖衬衣 |
2 |
件 |
男女各1件 |
4 |
健步鞋 |
2 |
双 |
男女各1双 |
2.供应商按《样品清单》提供样品(盲样)。
3.样品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否则不予接收。样品封样时,由现场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供应商应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示进行封样。样品由采购人保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用于验收比对。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含上门测量尺寸、生产、验收等)。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1)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带齐备件上门服务,5日内解决问题并送到采购人。
(2)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人与采购人建立长期的维修保养合作关系,提供终身优质服务,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维修服务。
(3)成交人交货后,采购人有权抽样送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供应商支付),若检测结果不满足项目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4)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接受所谓的以产品停产为借口,更换与项目要求不一致的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6.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
(1)由采购人组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国家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完成供货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但只提供变动后的内容。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