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按照我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系统政务数据化项目的业务需要,聚焦现代医疗卫生系统治理需要,深入调研政府现代医疗卫生业务流程的整体优化再造,建立更加扁平、高效、灵活、协同的业务流;通过专业咨询服务工作协助推动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系统政务项目数字化转型成功实施打下基础,贯通现代医疗卫生系统与政府内部协同单位的数据流,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协同治理。结合湖州医疗卫生信息化实际需要,2020年,湖州市吴兴区卫健局启动数字化转型、智慧医疗建设规划咨询工作。
二、项目内容
提供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的任务紧紧围绕湖州吴兴区卫健局信息化建设工程的2020年度总体建设工作展开,咨询服务的总体目标是:
以业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对湖州吴兴区卫健局信息化需求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牢牢把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建设方向,通过信息化建设成果提升我局卫生医疗领域的核心能力;
以智慧医疗数据库为基础,通过技术手段辅助行政手段,将分散的医疗卫生行业数据、业务数据、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平台数据整合和融合,实现数据体系化管理。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订适合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组织结构、流程、职责分工设计,对项目立项、前期设计、招投标管理、项目启动管理、需求分析管理、深化设计管理、开发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等关键节点和过程进行规范,制订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评审制度、约束机制、监督机制、调研机制等。在项目过程中,监督各方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1)协助采购人开展上年度年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及信息化建设的案例总结工作;
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湖州吴兴区卫健局信息管理中心对本年度已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总结和绩效评价,通过对上年完成信息化项目(具体项目由采购人确定)的建设和运营情况的跟踪,对系统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为系统的完善和后续系统建设提供依据。
2)协助采购人开展年度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主要协助采购人通过开展拟建信息化项目前期需求调研,按照《浙江省政府直属单位电子政务项目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结合技术产品选型分析,对年度拟建信息化项目预算进行估算,最终形成各个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文档数量根据具体申请的项目数量而定)
三、工作要求
为了尽快修订和完善我局年度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确认项目成员及职责分工。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的整体性和有效性,要求中标方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团队,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整体把控和协调并对项目运行情况全面了解。
1.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定合同,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2.投标方具有信息化项目咨询能力,有新颖科学的理念、有明确的方法论。能够针对招标需求提出参与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方法论、咨询方式、场景初步设想等。
3.投标方须针对本项目成立工作组,项目负责人 1名,提供不少1名信息化、智慧医疗、信息安全、大数据分析、电子政务政策等相关领域的高级专家顾问(允许非全职),需承诺服务期内不少于10次现场指导服务。后备不少于5 名评估及技术支撑团队,协助负责人实现对项目过程、需求、质量、进度、投资、沟通等方面的整体把控和问题采集。技术支撑团队应由业务、技术、经济、法务、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协助完成对吴兴区卫生医疗邻域数字化转型建设过程的阶段“把脉”、关键问题解决以及数字化转型整体思路方向。招标时确定的成员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变更必须书面告知采购方。
4.投标方承诺不进行相应咨询项目后期的建设与实施工作,以保证信息化咨询方案的客观性、合理性。
四、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本咨询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其他信息化战略规划相关各类专家的咨询服务(包含网络安全、云平台、互联网+、大数据、一体化、架构设计等),提供服务范围涵盖项目生命周期各阶段。调研和培训参加对象、时间、地点在合同生效之后协商安排。
五、成果提交和知识产权
(一)提交成果
该项目须最终向甲方提交各个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和实施方案。(文档数量根据具体申请的项目数量而定),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性文档,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需求分析报告》、《项目绩效评估报告》、《调研报告》和会议(培训)记录等。
(二)知识产权
在本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归湖州市吴兴区卫健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透露给第三方。投标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采购人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
六、安全保密
签订并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协议,不能向项目无关单位或个人泄漏所咨询项目采购方认为需要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工作资料,调研内容,规划成果等。
七、验收
在该项目即将结束,并满足要求后,经采购方确认,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方要求的方法和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最终验收,由用户确定具体时间组织专家进行项目最终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方式
第一阶段支付: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20%,即合同总价的20%。
第二阶段支付:项目咨询方案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复或专家评审通过后,累计超过项目总经费的70%时,按中标费率核算后结算一次,中标人凭采购人的支付通知书、相关项目批复或专家评审意见和正式发票进行支付结算。
第三阶段支付:投标人完成采购人年度所有项目咨询方案并完成项目验收后,剩余款项按中标费率核算结算余款,中标人凭采购人的支付通知书、验收报告和正式发票进行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