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 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
1、服务地点:平阳县
2、项目建设背景分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全省大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到2024年底,全省力争完成新增造林180万亩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8%以上(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口径),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3、项目说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精神及《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20】17号)要求,并结合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完成《平阳县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五年规划(2020-2024年)》、《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国土绿化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3.1、平阳县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五年规划
(1)现状评价。评价国土绿化取得的主要成就,总结主要经验,分析国土绿化和森林覆盖率的现状情况,提出“山地森林、坡地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通道森林和沿海森林”建设现状,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潜力分析。根据规划造林林、宜林地、坡耕地存量,城市、城镇绿地发展潜力、村落人居环境改善、农林种植业结构调整、交通水利发展趋势现状等因素,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本次规划任务和建设类型,分析国土绿化和森林覆盖率提升的潜力。
(3)规划布局。明确新增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提升等重要指标,规划目标既要有定性目标,也要有定量目标。基于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现状,与国土空间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沿海防护林规划等相关规划紧密衔接,提出科学合理的国土绿化总体布局与新增森林建设布局。
(4)建设任务。按五年规划、六大建设类型阐述建设规模与进度。同时明确乡镇新增森林建设任务量。根据县域造林条件,提出适合本区域的适生树种及特色树种,测算苗木用量。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六大森林建设类型,选择一批或若干个事关国土绿化体系框架结构、社会关注程度高、示范推广效应广、可操作性较强的工程作为重点工程。
(5)落实地块。结合国土三调、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简称“一张图”平台),调查核实全县宜林地资源现状,将规划新增国土绿化任务落实到小班地块,并分类提出绿化措施。
(6)投资估算及组织保障。
(7)绘制相关图件、表格。
(8)落实完成省林业局相关文件标准要求,并具有平阳特色。
3.2、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1)制定目标。确定本年度的国土绿化工作目标,明确新增森林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指标等,从示范引领、区域代表、建设先进、生态效益、管理组织等角度简述要达到的目标。
(2)分解任务。按照六大建设类型阐述建设规模,同时明确乡镇新增森林建设任务量。估算苗木需求总量,重点对山地森林、坡地森林、沿海森林用苗量进行测算。
(3)落实地块。结合国土三调、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简称“一张图”平台),将2021年新增国土绿化0.99万亩任务落实到小班地块,并分类提出绿化措施。
(4)进度安排。确定新增森林任务施工、验收、整改总体进度计划,各乡镇根据本年度具体建设内容落实进度安排。重点工程项目要提出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招标、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等时间节点要求。
(5)技术保障。提出六大森林建设树种选择,用以指导后期的营林作业设计。同时,根据各乡镇情况以及具体建设内容明确相关建设程序,明确设计、施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形式。
(6)资金筹措。整合现有的投资政策和渠道,综合考虑地方财力及具体建设内容,合理提出资金筹措落实方案,鼓励地方投入。
(7)绘制相关图件。
3.3、2021年国土绿化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1)分解任务。按照六大建设类型阐述建设规模,同时明确乡镇新增森林建设任务量。估算苗木需求总量,重点对山地森林、坡地森林、沿海森林用苗量进行测算。
(2)落实地块。结合国土三调、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简称“一张图”平台),将2021年新增国土绿化0.99万亩任务落实到小班地块,对每个小班地块进行详实地现场踏勘,并将矢量数据录入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根据各小班地块立地条件不同,分类提出绿化措施,做到科学设计。
(3)进度安排。各乡镇根据本年度具体建设内容落实进度安排。重点工程项目要提出设计招标、施工监理招标、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等时间节点要求。
(4)技术保障。提出六大森林建设树种选择,做到适地适树,用以指导后期的营林作业。同时,根据各乡镇情况以及具体建设内容明确相关建设程序,明确施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形式。
(5)资金筹措。整合现有的投资政策和渠道,综合考虑地方财力及具体建设内容,合理提出资金筹措落实方案,鼓励地方投入。
4、规划依据及标准: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
(2)《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20〕17号);
(3)《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5、时间要求:
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平阳县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五年规划(2020-2024年)》矢量数据库并形成纸质成果稿及《平阳县2021年国土绿化规划设计》矢量数据库并形成纸质成果稿;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平阳县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矢量数据库并形成纸质成果稿。
6、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在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以及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方案工作;要求对每个小班地块进行详实地现场踏勘,并将矢量数据录入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采购方将组织技术力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点抽查核实部分小班地块矢量数据,作为支付项目款项的重要依据。
(2)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完成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编制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经验;
(3)项目编制成果通过采购方认可或采购方组织的评审会。
7、成果要求:
7.1、成果的构成
成果内容包括《平阳县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五年规划(2020-2024年)》、《平阳县2021年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平阳县2021年国土绿化规划设计》及其相应的文本、附件、附图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规划要求。规划成果应完整、准确地阐述规划意图和内容,并得到省级相关部门的认可与批准。
7.2、成果形式
(1)行动规划、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矢量数据库并形成纸质文件成果(含文本、附件、附图等)统一装订为A4格式,各10套;
(2)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各1套(全本为pdf格式,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jpg\dwg格式)。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8、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验收、评价方法:中标人提交成果后,如须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的。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专家名单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成果文件,直至通过为止。
10、其他:完成的成果的权利归属:本次研究成果其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以无偿使用该成果。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至采购人处,待最终成果报告通过审查并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退还(无息)。
2.合同价款支付:待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采购内容,提供纸质成果报告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合同金额100%的正式税务发票),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
3.其它要求
对于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属于采购人的成果,使用权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有义务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提供、转让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此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