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芜湖市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将有效指导繁昌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合理、科学地发展;负责繁昌区各类养老服务信息的搜集和发布;负责辖区养老服务的各类成果和资源展示;负责养老服务有关政策的发布与宣传;负责对辖区内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指导和信息管理,以及打造成为辖区内养老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管和培训基地;将充分发挥区级综合信息平台的指导和孵化作用,逐步在全区建成行业监管、资源整合与共享、直接服务等“三位一体”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本项目能有效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加快区、镇、社区(村)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并在较短时间内,将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打造成兼备指导监督、养老评估、社区养老、智慧养老、居家养老等多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示范点,实现全省一流、全市第一的目标。
二、采购具体内容
繁昌区民政局(产权单位区建设投资公司)提供繁阳镇城西花园原售楼部作为本项目载体,建筑物共两层,本项目可使用面积总计约1800多平方米。一层作为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面积约有600平米;二层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超过400平方米面积,作为繁阳镇西苑社区养老服务站;二层其余建筑面积(要求不超过1000平方米),作为中标单位自行建设嵌入式社区养老中心用房。(实际面积由各投标单位现场勘查,自行测算)
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一层全部面积),由中标单位负责全额投资建设,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及软件购买费用不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投标起步价)。招标时,要求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设计图纸和投资预算;根据专家评审,按照分数的高低,取前三名,由采购单位分别给予投标单位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设计费用补偿。中标单位负责托管运营8年,并与区民政局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期满后,所有固定资产交归繁昌区民政局(区建设投资公司)所有。
繁阳镇西苑社区养老服务站(二层部分面积),也由中标单位负责全额投资建设,要求固定投资不得少于15万元。按照上级规定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规范内容要求进行建设。中标单位享受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设与运营补贴(同上)。中标单位负责托管运营8年,并与繁阳镇政府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期满后,所有固定资产交归繁阳镇政府所有。
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层部分面积)。繁昌区民政局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房租价格每月每平方米13元;中标单位自主投资建设与经营,租期为20年,免除前三年房租,后七年房租减半,其后剩余十年房租再议;要求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单位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建设与运营补贴等(县政府繁政[2016]12号文件具体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2、投标人须系经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的从事养老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项目目标
通过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力量,合理化、常态化运营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信息的搜集和发布、养老服务成果和资源展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本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器、本地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指导和信息管理、开展家庭照护技术培训和指导;指导辖区内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对本区域内养老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开展跟踪评估,受理投诉与建议。
五、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管理
(1)运营时间:每周一至周六8:00-17:00,周六、日休息。
(2)合理制定指导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2.加强辖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
设置养老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助民政等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受民政部门委托,指导做好辖区内老年人需求评估等工作,制定行业管理规范、标准等,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设置投诉窗口或监督电话,受理辖区内养老服务投诉和跟踪处置。
3.建立辖区养老服务信息库
设有养老服务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系统)或者省市级信息平台(系统)子平台(系统),对辖区内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人需求评估信息、为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信息和资源等进行统筹管理;适时更新发布辖区内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建立辖区内养老服务信用平台,定期发布为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红黑名单。
4.开展辖区养老服务成果展示
开设服务资源展示和老年产品用品体验场所,对辖区内优秀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优秀养老服务案例、优质适老化产品用品等进行展示和推介。
5.积极孵化养老服务主体
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孵化场地,为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无偿提供办公场所。
6.组织人员培训功能
设置培训场地,重点开展家庭照护技术培训和指导;受场地规模限制的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有关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培训。
(二)人员配备要求
该项目必须配置不少于4名全职工作人员(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
(3)技能:熟悉办公软件应用,熟悉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系统业务知识;
(4)其他:具有养老服务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管理能力。
2.工作人员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技能:熟悉办公软件应用,熟悉区级指导中心平台系统业务知识;
(3)熟悉民政领域养老、社会管理工作业务的人员,优先录用;
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芜湖市有关规定,给相关员工缴纳多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用人单位须满足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
六、服务期限
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管理(托管)服务期为8年;期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
七、图纸设计方案、投资预算具体要求:
(一)图纸需提供平面图、效果图等,具体深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注:图纸上传为DWG格式)
(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内部的电子视频屏幕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
(三)*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投资预算(固定资产投资及软件购买费用),要求不得少于人民币150万元(投标起步价)。
(四)投资预算应列详细清单和价格。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芜湖市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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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需求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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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芜湖市繁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与运营服务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