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述
1、现场勘察:各标段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等活动,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的综合优势对此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投其中一部分内容。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说明书。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54 号)、《农业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实施方案》(浙农科发〔2014〕18号)和《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农计发〔2016〕17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15〕16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筹划组织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区域项目的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依据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在苍南县赤溪镇进行“苍南县赤溪智慧农业管理中心”的建设,从而加快苍南县农业信息化进程,提升农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根据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的迫切需求,本次项目将结合自身现有情况,在符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与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县基础版无缝对接,建设“苍南县赤溪智慧农业管理中心”,搭建生态循环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相关的展示中心、基地智能化信息采集等配套设施。实现农业生态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整合农业生态资源,集生态各业务于一体,集中管理、服务区域内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业生态统筹规划能力。
二、总体技术要求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4、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三、建设目标
围绕农业生态循环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建设,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促进农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提升苍南县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功能与能力这个总目标,综合运用GIS、大数据库、物联网、视频监测、移动互联网、智能管控等信息技术及农业专家知识,依托苍南县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农业生态循环数据交换和共享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大数据”云分平台,藉此构建科学化、集约化、智能化的智慧农业综合管理及服务平台,实现对示范区农业生态循环的数字化、精准化、远程化集中监测、统筹指挥和监管,打造区域性全面应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苍南县智慧农业典范。
(一)软件平台建设要求
苍南县赤溪智慧农业管理中心建设应基于省智慧农业云平台顶层设计,将基于省平台-市县基础版-苍南县智慧农业云平台框架进行扩建的,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相关技术手段为支撑的智能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需无缝集成省智慧农业平台苍南县基础版。平台建设包括建设农业生态循环数据库、GIS地理空间系统、可视化监管系统、生态循环监管系统等,实现对示范区农业生态循环的数字化、精准化、远程化集中监测、统筹指挥和监管。
1.1性能要求:在系统设计要充分考虑系统当前和将来可能承受的工作量,使系统的处理能力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用户不断扩展的信息处理要求,确保系统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
1.1.1扩展性要求:系统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具有良好的可移植性和灵活的扩展性,充分考虑到今后纵向和横向的扩展能力。
1.1.2响应时间要求:在网络稳定(2M)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3秒。
1.1.3并发数要求:支持最高1000个并发用户,正常500个并发用户的性能要求。
1.1.4数据量要求:支持年数据量为100万记录数、1T字节的数据量。
1.1.5可靠性要求: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故障时间<1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
1.1.6安全性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体制,从应用安全、网络安全到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建立一套适用于政府的体系结构安全的保障措施。具备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以及安全审计功能。
1.1.7系统安全要求:涉及到的应用软件(含应用系统和应用中间件)的安全需求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可信路径、安全审计、剩余信息保护、防篡改、通信保密性、软件容错和资源访问控制等。对敏感数据传输和存储应采取必要的加密手段,特别是重要信息的多级安全保护,采用数字签名和各种安全审计手段,解决关键操作的抗抵赖问题。
1.1.8安全保障体系要求:本项目在管理上的安全需求包括人员安全管理、环境和资产管理、设备和介质安全管理、日常运维管理、集中安全管理、事件处置与应急响应、灾难备份、安全监测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对外部人员允许访问的区域、系统、设备、信息等进行控制。
1.1.9软件接口要求:关于数据仓库设计,应根据不同部门业务实际、数据管理需求、数据权限设置等开发数据存储系统以及数据对接接口。
1.1.10项目网络安全情况要求:基于项目业务需要的信息安全策略,项目软件平台的建设将申请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提供的信息安全基础支撑平台,对项目的软件应用安全负责,按照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数据共享的要求,对数据使用的安全性负责。
1.2数据共享要求:
1.2.1规范性:平台中采用的控制协议、编解码协议、接口协议、媒体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符合符合浙江省智慧云平台的建设规范和管理规范。严格遵循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标准,做好平台的标准化设计与施工,使系统具有较高的实用效能;平台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互联互通性,与省级平台数据业务无缝对接。
1.2.2合理性:坚持以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需求为导向,合理设计分析软件的结构与功能,充分满足软件平台的性能与功能要求。
1.2.3安全与保密性:平台采取全面的安全保护措施,具有防病毒感染、防黑客攻击措施,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接入系统的用户,会进行严格的接入认证,以保证接入的安全性。系统支持对关键设备、关键数据、关键程序模块采取备份、冗余措施,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能够保证系统长期正常运行。
1.2.4协同性:各系统之间定义良好的数据和交互接口规范,保障各系统之间的良好协同。
1.3部署要求:
1.3.1服务器部署:平台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均采用县云数据中心虚拟资源,服务器部署网络位置由具体应用功能而定,数据处理、管理以及核心数据库均部署在县政务外网资源区,外网数据采集、数据报送系统、数据发布与共享系统、业务应用系统部署于政务外网公众区。
1.3.2应用部署:本项目数据中心相关系统需要主动发起访问收集数据资源,因此数据库均部署在资源区。同时,申请服务器搭建分布式结构性数据库集群。单独申请服务器搭建分布式缓存服务器、消息服务器、检索数据库等服务,部署在资源区内。利用SPARK和Flink数据分析集群用来做海量数据分析,需要各类数据源提供数据,因此SPARK和Flink集群也部署在资源共享区。SPARK实现离线数据的处理, Flink实现实时数据的处理。地理信息服务是重要的服务支撑模块,主要用于实现地图相关应用。基础底图和地理服务依托现有天地图相关地理服务,部署在资源共享区。
1.3.3网络系统建设:本系统部署在县政务云,需要接入县电子政务外网。按照《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分为两个基本虚拟专网,即资源共享专网和公众服务专网。资源共享专网是各单位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的网络,可通过统一出口主动访问互联网和公众服务专网,不允许被互联网用户访问;公众服务专网主要用于放置门户网站和邮件等服务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出入口与互联网逻辑相连,实现互联网用户单向访问公众服务区。政务云内部根据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规则,将政务云网络划分为资源共享区和公众服务区。资源共享区与电子政务外网的资源共享专网相连,可以主动访问公众服务专网和互联网。公众服务区与电子政务外网的公众服务专网相连,允许被资源共享专网和互联网访问,不允许主动访问互联网和资源共享专网。政务云网络通过安全设备与电子政务外网隔离,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互联网访问。
(二) 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2.1总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苍南县农业生态管理部门的监管、决策、服务能力,本期将加强生态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建设,配合生态循环信息化系统,扩充生态现场数据的采集规模,并补充完善农业智慧管理中心展示数字化设备。
苍南县赤溪智慧农业管理中心采购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了展示中心建设、生态基地建设等。其中展示中心补充展示大屏、集中控制系统、扩声系统等设备及改造;生态基地建设视频监控、环境传感智能化采集设施,接入省、县云平台,实现生态基地现场的远程监测。
各类设施的建设和实施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省行业及业务标准。设计时确保为农业生态提供便捷、可靠、高质量的服务。智能化采集设备尽量兼容、集成化,降低外围设备的操作难度,并根据设备功能扩展的情况,为将来扩建预留各种接口和线缆。
2.2技术要求:1、基地视频设备视频数据须接入本项目系统软件平台,实现农业生态基地现场图像视频信息实时传输和同步。2、基地环境传感设备数据须接入本项目系统软件平台,实现物联网环境传感信息的实时传输。
(三) 项目人员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各阶段驻现场人员,承诺项目在实施期间,开发人员不少于5人,另配项目经理1人。
3.1.2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否则视同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3.2培训要求
3.2.1培训时间不少于 3天;培训地点:采购人确定;供应商指派的授课人员:不少于3人。培训产生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
3.2.2投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按照系统使用的需要,有序组织对系统维护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技术讲课、操作示范、参观学习和其它必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确保培训人员对系统基本理论、技术特性、操作规范、运行规程、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握,使其掌握系统操作。为保证培训质量,需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四) 、本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建设内容 |
技术功能需求描述 |
数量 |
|
1 |
农业生态循环数据库 |
1、数据库规范设计 |
采用适合项目区域本地数据资源整合汇交工作实际的数据标准,包括项目工程实施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数据元、数据汇交控制、数据集成管理以及数据库管理运营等系列标准,用于支撑苍南县跨行业、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资源整合、数据仓库构建及数据资源统一治理,为苍南县农业农村数据的应用与实施奠定可持久发展的基础。 |
1项 |
2、数据采集共享标准 |
数据采集标准包括信息采集流程、数据质量检查标准,以及采集程序的本地化实施方案。数据共享标准说明共享数据库的数据共享标准,说明不同应用系统对共享数据的不同的访问、修改权限,说明数据访问、修改等流程。 |
1项 |
||
3、数据初始化服务 |
补充苍南县数字涉农数据资源基础,数据采集及初始化作为本次项目基础建设的一部分,建设面对农业开展数据采集和初始化工作,适用于各项业务分析的基础性功能。本期项目数据服务的内容包括数据的采集、入库等服务。 |
1项 |
||
4、数据库建设 |
基于农业大数据框架设计,各类涉农生态数据(生产、经营、资源、管理等)的汇聚和共享、交换,具备区域(主体)历史纵向及区域横向的数据查询、分析、管理等功能,成为政府产业指导和“三农”服务科学决策依据。生态数据库主要包括农业生态业务数据、空间数据和环境传感数据、视频数据。 |
1项 |
||
2 |
GIS地理空间系统 |
空间地理信息展示、产业专题信息库建设、空间地图查询、空间统计分析等 |
基于项目区域内监测管理、应用服务需求,实现示范区空间分布、展示, 以“一张图”方式进行示范区空间化、网络化、数字化展示及管理。可对接省智慧云平台、省现代农业地理信息和园区管理系统的GIS相关数据。重点整合区域内农业“两区” 、农业产业带、特色产业、生态示范基地等空间信息,在符合本地特色的情况下,实现区域内农业产业、生态循环等业务基点基于地理信息的空间分布展示和管理。 |
1项 |
3 |
可视化监管系统 |
生态循环监控点(秸秆处理中心、畜禽养殖监控点、特色种养殖业、排污口、废弃物利用中心等) |
接入农业可视化监控,汇聚赤溪镇地区农业视频监控数据,包括农业生产和环境污染监测点的视频监控系统,配合以环境传感、设施运行数据,形成镇级农业生产可视化平台,实现远程实时、动态远程监控基地农作物生长情况、农业生产现场情况和环境污染的视频监控。 |
1项 |
4 |
生态循环监管系统 |
基地环境监测 |
接入生产基地相关生产环境数据,7×24小时连续获取种养殖基地、大田、温室大棚各个监测点位的各项参数情况,以数字、图表和图像等多种方式进行实时显示和记录存储监测信息。 |
1项 |
二、生产基地配套硬件配置清单 |
||||
序号 |
配套硬件设备 |
单位 |
数量 |
设备参数 |
1 |
公共信息服务大田小型气象站(智能综合气象站) |
套 |
1 |
1、★主机可以实时显示采集数据,包括:土壤墒情(4层),土壤温度(5层,含地表温度),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辐射,风向,风速,降水量,土壤水势,苗情图片等。 4、★制造企业须提供设施栽培物联网智能监控与精准管理证书。 5、★土壤水势测量范围:-100kPa~0,测量精度:0.25kPa,0.5%FS 6、★可将所有硬件数据及苗情图片上传到这次建的物联网平台,同时也可以上传到农业部全国墒情检测系统中,网址:http://123.127.160.49:8080/login/login.jsp 7、★要求包含手机APP软件,可以通过手机查看数据,并可查看在线视频和图片。 8、★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分为红、黄、橙三种颜色,并将这三种颜色在监测区域图中形式展示,从而形象的渲染各区域的灾情预警。 9、★投标产品需具备工商局正规注册商标。 10、★投标产品需具备ISO19001,ISO14001,OHS18001三大体系认证。 11、★可无缝对接至省级智慧农业云平台、苍南县智慧农业云平台。 |
2 |
大棚小型气象站 |
套 |
3 |
大棚多合一传感器是多个无线传感器的集合可以测量大棚中空气温湿度、土壤温度、土壤水分、二氧化碳、光照强度等。 1、★无线传输,传感器主要芯片采用进口,含采集器常供电,主机防潮。 2、★无线传输,空旷无线传输距离大于800米,可扫描二维码读取数据。本传感器可与本系统平台对接。 3、★采集器结构:为保证在恶劣环境中使用,采集器除传感器位置外,不得出现壳体开孔情况,须采用非接触式磁铁开关。 4、★可无缝对接至省级智慧农业云平台、苍南县智慧农业云平台。 |
3 |
太阳能自动虫情测报灯 |
套 |
1 |
远程测报系统一套:整体结构采用304不锈钢,采用光、电、数控技术,远程自动控制及识别计数。雨虫分离技术,有防雨百叶,下雨天可以正常工作,正常捕虫;太阳能供电。 2、★测报灯内设有图像采集设备,可通过摄像头实时采集传送带上的虫子情况,通过网页端的识别功能进行识别计数,也可通过平台远程进行拍照和工作模式更改等设置。(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中心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多种联网方式(3G/4G/RJ45)可选择,可随时随地联网管理。 4、自动拍照:可调时段拍照,拍照可调频率区间≥〔10min,3h〕/张 5、★自动识别:自动识别测报系统,应能识别包括但不限于褐飞虱、白背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和大螟等水稻主要害虫。其中白背飞虱的识别准确率≥80%,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和大螟的识别准确率≥90%。 6、★自动计数:仪器自动计数和灯下人工计数的动态趋势拟合度≥0.90 7、★内置GPS定位功能,可在地图中查看设备站点等数据。在PC云端地图中查看设备站点等数据,设备被盗可追踪。 8、★设备也可以远程手动控制换位、诱虫灯开启、加热管通断、杀虫仓和烘干仓清空、震动电机开关、传送带开关等功能。 9、★虫子分散平铺机构,通过振动将虫体均匀洒落平铺在传送带上使虫子可以均匀,传送带准确将虫体运输到拍照区域内,保证每一个虫子特征都可以被拍的清楚,为自动识别及人工矫正打好基础。 10、★光控控制:晚上自动开灯运行,白天自动关灯(待机),在夜间工作状态下,不受瞬间强光照射改变工作状态。(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中心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11、★制造企业须提供第三方颁发的设施栽培物联网智能监控与精准管理获奖证书。 12、★虫子收集储存技术,对拍完照的虫子,需要保留标本的留在储存仓内,人工定期去收集;对于不需要标本的,虫子直接排出机器外部,避免人工去现场维护;不需要收集标本的情况下,可以不用人工去现场,只要定期去检修即可; 13、摄像头:2000W工业相机 14、显示屏:7寸电容式触摸屏 15、系统:Android4.0及以上 16、网络:有线光纤/无线网桥/4G路由器 17、整机尺寸:800*800*2009mm 18、工作环境温度:0~70℃ 19、工作环境湿度:≤90%。 20、★须提供制造商ISO19001,ISO14001,OHS18001三大体系认证 21、★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无缝对接省智慧农业云平台 |
4 |
视频系统 |
套 |
5 |
高温高湿专用网络红外高速球机(含支架) 靶面尺寸不小于1/1.8英寸; 2、内置GPU芯片(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3、支持5路码流同时输出,支持同时输出不少于2路高清视频图像,高清视频图像分辨率与帧率不小于2560×1440、60帧/s(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4、摄像机内置镜头,支持不小于32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不小于192mm(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5、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 lx(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6、摄像机宽动态范围不小于120dB(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7、红外距离不小于250米; 8、支持快速聚焦功能,当设备跟踪行人或机动车等移动目标并录像时,单帧回放录像文件,每1帧画面均应清晰可见。(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9、可对距设备100米处的人脸进行抓拍。(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0、设备运动结束静止时,其水平和垂直角度方向受到外力作用发生偏移时,能够检测角度改变并产生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可在OSD上叠加。(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1、设备具备偏移自动校正功能。设备运动结束静止时,其水平和垂直角度方向受到外力作用发生偏移时,水平和垂直角度方向均可以自动恢复到偏移前的位置。(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2、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8个场景进行人脸抓拍,可设置每个场景的布防时间。(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3、当通过IE浏览器手动点击或框选预览画面中的人脸时,设备能通过PTZ转动将人脸置于画面中心,并对人脸进行抓拍。(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4、可通过IE浏览器实时预览设备抓拍的人脸图片,并可在历史记录中存储不小于100张人脸抓拍图片。(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5、设备可对监视画面中不小于40个人脸进行检测、跟踪和抓拍。(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6、在混合目标检测模式下,可同时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进行检测、跟踪及抓拍(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7、在混合目标检测模式下,可同时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进行分类计数。(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8、在混合目标检测模式下,对监视区域中的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目标捕获率不低于99%;(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19、在混合目标检测模式下,可支持人脸与人体、车牌与车辆的关联显示。(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20、设备可显示行人、非机动车的属性。(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21、可抓拍距设备100米处的人脸,可抓拍距设备150米处的人体及车辆。(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22、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800°/S,垂直手控速度不小于300°/s。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20°~90°; 23、具有三种滤光片,在白天、夜晚及有雾情况下可自动切换不同的滤光片进行成像。滤光片透过率不小于95%。(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24、支持7路报警输入接口,2路报警输出接口,支持1路音频输入和输出接口。最大支持512GB的SD卡。(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25、室外球机应具备较好防护性能,支持IP67;具备较好的电磁兼容性,支持空气放电20KV,接触放电10KV,15KV防浪涌。(以公安部检验报告为准) 26、GPS: 支持GPS、北斗卫星定位模块;电子罗盘: 支持; 27、雨刷: 支持; 28、具备较好的电源适应性,电压在AC24V±25%或DC24V±25%范围内变化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
1. 硬盘录像机: 2. 1个HDMI,1个VGA,异源输出 3. 4盘位,可满配6TB硬盘 4. 2个千兆网口 5. 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 6. 选配:1个eSATA接口 7. 报警IO:16进4路(可选配8出) 8. 软件性能: 9. 输入带宽:80M 10. 8路H.264、H.265接入 11. 最大支持8×1080P解码 12. 支持H.264、H.265解码 13. 支持秒级检索查看硬盘中录像文件,秒级检索录像文件中的人员、车辆、人体等活动目标,并以弹窗形式来展示活动目标关联的录像片段(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4. 支持图片文件秒级检索,秒级提取硬盘中人脸、车辆、人体等图片文件,用户可快速浏览全部通道中的图片文件(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5. 支持过车记录导出表格功能,表格包含通道、时间、车牌号、车型、车身颜色、车辆品牌、车辆抓拍图片信息(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6. ★支持图表形式展示已添加的IP通道,支持自动抓拍一张图片作为IP通道封面(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7. ★支持在线检查西数硬盘的运行状态、健康状态,包括低温警报、高温警报、异步信号恢复警报、重新分配扇区技术警报、读取恢复警报、无法修复的错误警报、机械故障警报、磁头加载率警报、电源接通复位率警报、总功率负载率警报、电源开启小时警报(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8. ★支持缩略图,录像回放中,当鼠标在进度条上移动时,可自动显示该时间点附近的视频画面图片(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19. ★支持实时查看设备状态,包括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CPU温度、机箱温度、风扇转速等;支持配置风扇全速、自动调速转动模式,自动调速转动模式可根据机箱温度自适应调节风扇转速(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20. 接入不支持人脸抓拍的网络摄像机,通过NVR智能分析实现人脸抓拍功能,并进行告警上报及联动;支持在NVR配置越界侦测、区域入侵,通过分析检测,有异常时告警上报并进行联动处理;接入不支持车牌车辆检测的IPC,可通过NVR进行车辆检测,识别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车身颜色(以公安部检测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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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 3.5英寸 4TB IntelliPower 64M SAT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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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互联网光纤专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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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立杆(配套辅材): 1.4.5米不锈钢镀锌杆件,含横杆、地龙、不锈钢网络控制箱。2.含空开、插板+插头、漏电保护器。3.接地设备。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