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预算指导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采购方书面调整
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设备、材料、文本费用、技术服务、利润、税金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项目背景
山洪灾害是现阶段对我国山丘区危害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2020年6月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在介绍水旱灾害防御有关情况中指出,山洪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是汛期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灾种,每年因山洪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洪涝灾害总死亡人数的70%左右。
丽水地形地貌复杂,区域内小流域众多,河流为典型的山溪性河道,坡陡流急,发生大暴雨时极易引发山洪,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小流域山洪灾害已成为丽水市防洪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之一。
2020年5月27日,丽水市扩大有效投资抢时间补增量作战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小流域防山洪和防洪(滞洪)水库工程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做好小流域防山洪工程以及防洪水库项目是提高小流域山洪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直接的手段。各地需有序推进小流域防洪(滞洪)水库项目,积极谋划,尽早实施。根据通知精神,《丽水市小流域防洪(滞洪)水库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刻不容缓。
三、规划目的
为最大限度减轻丽水市范围内小流域暴雨洪水灾害,解决丽水市小流域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山洪防御不达标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本次规划在全市小流域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山洪安全存在问题排查基础上,充分分析山洪灾害的形成原因,针对保护对象上游小流域洪水灾害风险较大的点谋划、储备一批小流域防山洪和防洪(滞洪)水库项目。
四、规划内容
1、充分调研、整理分析丽水市小流域防洪不达标地区的地理位置、洪灾情况及存在问题;
2、筛选出可通过防洪(滞洪)水库建设,进而解决下游防洪能力不足导致的洪涝灾害频发的问题。
3、通过洪水分析、水利计算确定防洪(滞洪)水库规模,结合防治区地理位置、流域特点进行防洪(滞洪)水库的规划。
4、综合工程投资、防洪效益、地方需求,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给出推荐的水库工程方案。
五、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丽水市小流域防洪(滞洪)水库工程规划初稿;2021年8月底前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协助配合采购单位征求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并组织审查;2021年9月底前完成丽水市小流域防洪(滞洪)水库工程规划正式稿。
六、项目成果要求
按审查鉴定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提交最终成果《丽水市小流域防洪(滞洪)水库工程规划》(包括成果报告文本、附表)20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版本和PDF版本各1份,电子版图纸PDF和CAD各1份。
七、项目验收
由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额的20%;待成交供应商完成《丽水市小流域防洪(滞洪)水库工程规划》送审稿时,支付合同额的40%;成果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九、其它要求
1.安全责任: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事故由其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保守编制的资料机密,项目组成员不得向他人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