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合同款,合同款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合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支付。。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成交通知书下发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 |
二、货物需求
位置 |
品名 |
尺寸(米) |
数量(个) |
面积(平方米) |
卷帘 |
1.5*3.2 |
132 |
628.8 |
|
东楼3楼 |
卷帘 |
1.5*3.2 |
148 |
710.4 |
东楼4楼 |
卷帘 |
1.5*3.2 |
148 |
710.4 |
西楼1楼 |
卷帘 |
1.5*3.2 |
157 |
753.6 |
西楼2楼 |
卷帘 |
1.5*3.2 |
160 |
768 |
西楼3楼 |
卷帘 |
1.5*3.2 |
170 |
816 |
西楼4楼 |
卷帘 |
1.5*3.2 |
130 |
624 |
西楼5楼 |
卷帘 |
1.5*3.2 |
22 |
105.6 |
东楼会客厅 |
电动布帘 |
46×2.7 |
|
124.2 |
2、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包含设备费用外,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安装设备进场所产生的水电和服务、运输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供货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成交价一次性包死,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四、其他要求
1、采购需求中带“★ 、●”的条款,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通知三天内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其中布帘/卷帘检测报告上需带有防伪二维码)以及各种认证证书原件由采购人核查,如有发现伪造检测报告以及各种认证证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将由经开区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在供货商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需求中带“★ 、●”的参数。如果检测结果达不到该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参数,业主将拒收所有产品,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以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合理计算成本,慎重报价。
4、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及安装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五、样品要求
1.磋商样品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前,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准备磋商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
“合肥经开区办公窗帘采购”(供应商全称)样品;
2.磋商时,供应商应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不予接收。
3.磋商样品送达地:同磋商地点
4.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扣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如下:
序号 |
样品名称 |
尺寸 |
备注 |
1 |
布帘 |
0.5 米*0.5 米
|
1份、仅含面料 |
2 |
卷帘 |
0.5 米*0.5 米
|
1套,含面料、卷管、下杆、制头 |
5.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将由采购单位封存;其余供应商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