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若无特殊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及的“日”和“天”均指“日历日”。
3.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不满足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5.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饭堂食品食材配送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
项目说明:
(一)确定 2 家中标原材料配送商。(第一中标人按总供货量的 50%供货,第二中标人按总供货量的 50%供货;服务期 12 个月,以每月一轮换制度分配,如遇配送质量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自行调配不合格供应商的供应份额)。
(二)采购时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早点(包点粉面类)、粮谷(米、粉、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酱料等食堂原材料、辅助材料。
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三)按实结算,原材料配送费每月结算一次;
(四)采购范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早点(包点粉面类)、粮谷(米、粉、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酱料等食堂原材料、辅助材料。
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产品国家标准等。
(五)实际供货。供货期内,如出现配送服务异常情况,包括质量异常、价格异常、服务异常、送货迟到和其他情况,第一次采购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采购人向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视情况暂停 1-2 月供货资格,第三次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当天货款 20%。不符合要求超过三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若因供应商食品安全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的, 采购人具有一票否决权,当即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六)供货价格。要求中标人于每月 5 日前,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附近农贸市场相应原材料零售价格行情作为参考,经采购人组织市场询价核定确认后(取两市场平均价),方可采纳作为当月原材料结算基准价。若网上开通珠海市肉菜市场价公布平台,则供货原材料结算基准价以当日公布珠海市肉菜市场的最低零售单价为准。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需临时调整时,中标人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和中标人以协调会议的形式解决,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月结算价格=∑(原材料结算基准价*实际收货数量)*中标结算率
(七)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三、其他意见
(一)为确保原材料配送质量,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二)技术指标需求
1、原材料质量要求
(1) 所供原材料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 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
(3) 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4) 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5) 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6) 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
(7) 进口原材料须提供海关报关及检验检疫等资料。
(8) 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与要求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供货商需具备配送服务的专用车辆及配送人员,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出入的证件和手续办理。
(1) 在珠海至少有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2) 必须在每天早上 7:30 前把所配送的食堂原材料按质按量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
(3) 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定期有温馨提示,及时向采购方提示货物质量与价格方面的变动等信息。
说明:中标单位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中标人承接业务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