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需 求
缙云县公安局位于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号,保安服务为缙云县公安局大楼和缙云县看守所大楼。供应商要积极主动完成缙云县公安局大楼及看守所的治安管理、治安防范,确保治安有序、安全;做好消防管理、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维护消防器材、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安全;完成应急救援处置、维护秩序等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任务。
(一)人员要求
按《保安岗位设置表》(附后)配置人员。
1.供应商服从公安局岗位设置,执行保安人员定岗、定位、定职。
2.如有突发性事件,当班保安人员必须无条件完成任务,对公安局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如:突发性治安事件、火灾、水灾等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处理、完成。
3.保安人员须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在消控室值班的保安必须通过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职能鉴定考试,并取得职业鉴定证书,持证上岗,能熟练操作视频监控设备和消控设施。
4.保安员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文明执勤,服从安排,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按岗位要求着装,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普通话,能听懂本地话。
5.保安员录用前,要经过供应商政审、备案,确保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38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均匀,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具备相关法规、安保、消防知识;派驻保安员应使用缙云人,能在接到指令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中保安经理、保安主管必须有5年以上的保安相关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
(二)管理要求
1.供应商在派驻缙云县公安局的保安员应服从公安局及供应商的双重管理,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缙云公安局各项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勇为。
2.缙云县公安局有权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对不合格的保安工作,不称职的保安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对供应商在中心服务的员工有违法违纪、违反合同规定行为者,中心有权随时提出更换。
3.服装统一、整洁,挂胸牌上岗。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主动周到。
5.供应商要保证保安人员的稳定性以及按编制规定人数。
6.认真做好治安、消防等各类突发事件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处理记录。
7.严格执行《消防工作制度》,加强保安队伍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能的培训,认真履行消防值班、巡查、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消防安全。
8.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培训,使保安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保证每年不少于二次的消防演练。
9.全体保安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使保安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演练。
10.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如:火警、爆炸、投毒、纵火、非法集会、盗窃等),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备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中心无火灾、治安、刑事等事件发生。
1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安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监控室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交接班制度、奖罚制度、培训演练制度、管理例会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制度。
(三)服务项目
1.治安工作及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1)维持缙云县公安局以及看守所二个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预防、阻止、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及人身安全攻击。
(3)参加各类灾害的抢险救灾。
(4)防范各类人为造成的非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发生。
2.防火
(1)室内外各类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养护,并按要求标明定期巡查、养护时间表(如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灯等)。
(2)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3)及时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初期火灾。
(4)组织消防演练。
3.防盗抢
(1)加强重点部门的巡查工作。
(2)防止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财物被窃(盗)抢事件发生。
(3)积极做好防盗、防抢、反恐安全宣传工作。
4.完成公安局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1)上级检查、活动集会的秩序维护。
(2)协助做好重要事项,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5. 负责报刊、杂志、信件等接收和分发。
(1)供应商需主动与缙云县公安局联络,定时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每月及时上交有关工作资料。(如:月工作计划、月排班表、月工作总结、保安培训演练计划总结、消防检查资料、保安人员信息、节日备勤排班表等)。供应商更换保安经理、主管应事先征得中心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更换。
(2)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创造一个安全、畅通、舒适、文明的环境提供服务。
(3)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服务质量的要求,每季度由组织“保安服务质量测评小组”人员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测评。
(4)供应商要遵照合同要求按编制配足保安人员,若有人员缺编但不缺岗时按编制人均承包费用50%扣除,以日为计算单位。保安员应坚守岗位,无故脱岗每人次扣款500元。供应商员工应积极勇为,对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要达100%,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投诉回复率达100%。每降一个百分点,扣承包款500元。
(5)如供应商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供应商,供应商须开除当事员工。如发生火灾、治安、刑事等事故,因供应商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所造成,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序号 |
配置区域 |
岗位名称 |
配置人数 |
备 注 |
1 |
缙云县公安局大楼 |
保安 |
8 |
|
2 |
缙云县看守所 |
保安 |
3 |
|
合计 |
11人(其中设保安队长1人) |
注:1、以上人员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前安排到位。
2、各岗位人数不得低于以上配置人员,具体工作及人员分工可由采购人与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共同商定,在服务方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兼任或优化。
五、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合同款的25%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1.5%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