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有创呼吸机 |
2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
3 |
投标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技术参数 |
一 |
适用范围:适用于体重30公斤以内的早产儿、新生儿、儿童 |
二 |
基本参数要求 |
2.1 |
总体要求 |
2.1.1 |
显示屏:≥12英寸彩色触摸屏 |
2.1.2 |
显示内容:压力曲线、容量曲线、压力容积环、主要设置参数、监测参数 |
2.1.3 |
备用电池:≥200min |
▲2.1.4 |
氧浓度监测: 顺磁氧电池氧浓度监测、精度±2% |
2.1.5 |
耗材:非专用耗材,可使用常规耗材 |
2.1.6 |
通气控制:具备常频通气:至少有两种呼吸模式同时具备容量保证(VTG)和容量限制(VTLimit)功能 |
2.2 |
常频通气技术参数 |
2.2.1 |
通气模式:间歇正压通气/间歇指令通气、同步间歇正压、同步间歇指令(SIMV)、压力支持通气 PSV(PSV+SIMV、PSV+SIPPV)、持续正压通气CPAP |
2.2.2 |
呼吸频率: 5 – 100 bpm |
2.2.3 |
吸气压: 0 – 100 mbar |
2.2.4 |
PEEP: 0 – 50mbar |
2.2.5 |
潮气量: 2- 200 ml |
2.2.6 |
触发模式:压力和流量均可触发 |
▲2.2.7 |
流量传感器为可重复使用 |
2.2.8 |
吸气流量: 2~32L/min |
2.2.9 |
呼气流量: 1~20L/min |
2.3 |
其他性能和参数 |
2.3.1 |
配备湿化系统:可根据需求选购不同型号,可手动调节温度或湿度,保证最佳湿化,减少管路里冷凝水的产生。可兼容第三方管路,减少使用成本。 |
2.4 |
主要监测参数和波形 |
2.4.1 |
监测参数:Vti、Vte、PIP、PEEP、MAP、呼吸频率、氧浓度、1:E、MVI、MVE、动态顺应性、吸气阻力、呼气阻力、弹性、时间常数、口腔闭合压、病人做功、呼吸机做功、浅快呼吸指数、静态顺应性、Total PEEP |
2.4.2 |
波形:压力(P)、容量(V)、流速(flow)波形 |
2.4.3 |
肺功能环: P/V环、P/Flow环、V/Flow环 |
2.4.4 |
可同屏显示三道呼吸波形和两个肺功能环 |
2.5.5 |
具备主要参数趋势图显示 |
2.6 |
报警功能 |
2.6.1 |
具备压力、潮气量、频率和氧气浓度等重要参数的报警 |
2.6.2 |
报警方式:声、光报警和文字信息显示,有报警记录功能 |
三 |
机器配置(每台) |
3.1 |
婴幼儿呼吸机主机 1套 |
3.2 |
加热管路(可重复消毒使用) 3套 |
3.3 |
流量传感器(可重复使用) 2套 |
3.4 |
小儿模拟肺 1只 |
▲3.5 |
湿化器 :湿化器 1套 |
3.6 |
湿化罐 2 个 |
3.6 |
顺磁氧电池 2只 |
3.7 |
流量传感器:超声流量传感器 2套 |
3.8 |
O2 连接管,带NIST标准接头和插头,5m(中心供气) 1根 |
3.9 |
Air 连接管,带NIST标准接头和插头,5m(中心供气) 1根 |
3.10 |
厂家原配机座推车1辆 |
3.11 |
厂家原配管路支架1个 |
4 |
提供配件价格 |
1.保质期
1.1.▲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2年,终身维修。
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使用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每3-6个月提供原厂设备巡检1次(包括校准)。
1.3.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周期
2.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物验收合格并签收2个月内支付60%的合同款,余款10%在12个月后一次付清。如投标产品在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厂家未积极处理或处理不力,买方有权延迟付款。
3.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工程师24小维修排除故障。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10年的供应。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7个工作日之内,7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由停机造成的损失。免费保修期之后继续提供保修服务至设备使用年限,收取配件费用。
3.2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并列明收费标准:买保修合同的方式及相应的价格、按次计费的价格。投标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公司所能提供的各种保修方式(比如按年或按次等),并列出详细的收费清单和服务内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3.3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维修前应将用户存储的扫描程序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遵守用户的机房管理制度。
4.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
4.2.软件终身全免费现场维护、维修、安装。
5.培训
5.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卖方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卖方赔偿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0.5%。当累计赔偿金额到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卖方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买方的所有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中英文各1份),维修技术手册1份(或)套。
7.验收
7.1验收流程:产品验收分商务验收和技术安装验收。商务验收是指对产品安装前或安装后的货物、资料清点。进口产品需要提供报关、商检等资料。技术安装验收是指产品安装后功能、性能、质量及运行情况的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步。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可进行初步技术安装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
7.2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并根据合同条款逐项验收。产品安装完毕试运行正常1个月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双方签订最终验收报告。
7.3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或功能达不到要求,卖方必须在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更换货物或调整小修),使货物最终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不允许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对机器进行影响机器性能或功能的较大维修。
7.4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计量、耗材等)由卖方承担,含在合同总价中。
8.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货物生产日期:提供的货物必须为招标前6个月以内或招标之后生产的,否则买家有权拒收。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