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商务条件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内容:
1、①、小区楼院337个,810000平方米;②、城中村11个,80000平方米;③、道路51条,长80666米;
④、公(游)园、广场4个(个别游园按实际情况开展病媒防制,确保达标),65000平方米;⑤、破产倒闭企业、大杂院、闲置空地、建筑(待建、拆迁)工地等区域10处,35000平方米。⑥、公厕132座,3960 平方米;⑦、农贸市场7个,31000平方米。上述公共环境区域内各类设施及其附属物内外环境老鼠、苍蝇、 蚊子、蟑螂及其孳生地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详细见数据附表,如不一致时,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公益服务)。
3、区卫健委组织的其它病媒防制活动(公益服务)。
二、服务时间: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控制标准:
1、灭鼠标准: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3%;室内房间鼠迹阳性率率小于或等于5%;外环境累计 每1000m路径所发现鼠迹的处数(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5。
2、灭蚊标准:累计每1000m路径所发现小型积水蚊幼虫阳性处数(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 0.8;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 ;外环境蚊虫密度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 1.5。
3、灭蝇标准:生产销售直接人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室内有蝇房间阳 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 3只/间;室外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
4、灭蟑标准:蜚蠊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蜚蠊卵鞘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小于或等于8只;蜚蠊的尸体, 残尸,空卵鞘壳,粪便等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7%。
5、鼠蟑蚊蝇控制
控制水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3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
四、作业要求:
1、灭鼠
(1)冬、春两季分别饱和投放毒饵一次;按要求设置毒饵站,并做好日常维护。
(2)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投放和补充毒饵,做好密度登记;
(3)防鼠设施:灭鼠毒饵站使用六块砖砌成,鼠饵站建造位置要符合鼠类生态习性,鼠饵站数量 满足环境防控要求。
2、灭蚊、灭蝇
室内采用超低容量空间喷杀和常量滞留喷洒相结合的方法,对蚊、蝇喜欢栖藏的场所重点喷杀。室外采用机动喷雾器和冷烟雾器大面积常量喷洒,对蚊虫孶生地进行药液滞留喷洒及粉剂深层滞留处理。应选 用高效低毒、对环境污染小的药物喷洒,环境消杀推荐使用菊酯类药物
常规消杀,5-10月每月 4 次。每季度普查登记蚊、蝇孳生地一次、全面监测蚊幼虫密度一次、公共区域的成蝇密度监测一次。
大、中型水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幼虫孳生立即施药,并登记造册。
下水道、积水、明渠、窨井(有积水的) ,每井放置倍硫磷等长效缓释剂,每两月更换一次,控制蚊幼虫孳生。
(4)下水道烟熏灭蚊:结合外环境治理,平均每月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一次热烟雾处理。
(5)加强对非物业管理居民区重点孳生地检查治理,并视密度情况增加空间喷洒次数。
(6)对孳生蚊虫的菜地坑、鱼塘、污水做好登记, 并主动与责任单位和采购人协商处理。
(7)蚊蝇类孳生地检查处理:每月检查处理两次并造册备查。
3、灭蟑螂
(1)对重点区域每月检查蟑迹并清理。
(2)下水道、户外堆积物蟑螂密度监测:每季度一次。
4、防控疫情
如遇疫情,采用超低容量空间喷杀和常量滞留喷洒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地面进行彻底滞留消毒; 其次对公共场所进行表面喷雾消毒、墙壁消毒;最后进行超低容量空间喷杀消毒,有效控制疫情。
5、作业质量标准
各标段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五、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要求:在本项目承包期间,必须长期派驻不少于 6名持“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专业消杀工作管理人员;
(2)工作人员要求:在本项目承包期间,为本项目配备长期工作人员不低于 10 名。
(3)应急情况工作人员要求:在突发状况时或疫情发生时,需成立应急工作队,人数不得少于15人。
(4)中标人须将服务于本项目人员分工方案、工作人员的名单、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有 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复印件等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出,送采购人备案,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 变更人员。
六、药物与管理要求:
(1)药品库存数量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2)药物具有“三证”(农药登记证、准产证、产品合格证),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杀虫 剂,配制、使用药物不污染环境,不造成人、畜、禽和鱼类中毒事故;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3)药品包装内必须附有与其产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外包装上必须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产 品一致的安全标签。
七、设备要求
(1)为满足采购人消杀创卫工作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以下设备服务于本项目:
(2)为保障消杀工作及时,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 5 公里内设有 40 平方以上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平米,仓库面积不少于60平米。投标人对此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八、服务实施要求:
1、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建城区年度除“四害”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迎检应急工作预案和药物中毒处置预案、开展病媒防制健康教育宣传计划方案、其他后续服务(含技术支持、服务指导、配合检查等)。 详细描述投放与喷洒的技术指标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应有全年作业的工作计划、质量目标、 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器械设备配置、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及配合重大活动的措施等。
(1)及时反馈孳生地和不配合消杀部门、单位。遇见比较大的孳生地或不配合消杀服务的部门、单 位,在进行3次以上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源汇区卫健委上报。
(2)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和周期性活动安排。定期向源汇区卫健委上报:消杀工作计划和小结,每月上报一次消杀进度记录资料和消杀药械消耗记录。消杀人员入户工作前应与业主进行沟通,取得业主配 合。消杀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填写消杀工作联系单回执。
(3)指导街道、城中村、机关单位等病媒防制消杀服务指导,做好技术支持。整理、完善病媒防制 工作台账资料,以备创卫检查。
2、公司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工作考勤、监督管理机制及奖罚管理)。
3、承诺中标签约后7天内上报以下资料:
(1)驻地消杀人员和负责人具体名单、资格证明、聘用证明、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2)服务期内工作实施计划和工作小结;
(3)开展孳生地调查。
4、承诺中标签约后每一个月上报以下资料:
服务单位实施名单(以被服务单位签字为准,附联系电话); 药械消耗记录。
九、验收要求:
采购人按照《漯河市城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要求进行。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