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 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为指导,有效保护黑河源区生态系统健康,维护黑河源区生态安全,构建青海祁连山及其黑河源区保护网络,为营造珍稀野生动物的良好栖息环境、稳定湿地生态系统、维护黑河流域的水生态和水资源安全提供有利的数据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国家公园建设的示范作用。
结合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已经建设的系统,建立并完善覆盖祁连山国家公园黑河源区智能化监测、管控工程,运用智能监测现代化科技手段建设黑河源区的前端监测系统、网络传输系统、管护站分控中心相关配套系统, 从而有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实现黑河源片区内生态资源、湿地、草原、野生动植物所涵盖重点区域的有效监测。同时,系统建成后将有效减轻黑河源片区管护人员的工作强度,进一步提高管护工作效率,推动管护工作由单一依靠人防向人防和技防结合、以技防为主的改革,进一步提高黑河源片区管护成效、保证生态资源的安全和健康持续发展。
3.2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软件开发、安装、测试及验收。
3.2交货地点:青海省祁连县。
3.3付款方式: 详见“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包采购预算控制额度:343.90万元。
3.5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