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2020年疑似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项目地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采购内容
该宗危险废弃物位于疏港路以东1000米,围滩河以北30米位置,地下掩埋,数量约300余吨。现对该危险废物进行转运、贮存、焚烧处置、焚烧残留物的处置等。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关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四、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实际结算费用=中标单价*实际结算量。
(2)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危险废物进行转运、贮存、焚烧处置、焚烧残留物的处置等。
(3)只有废弃物的吨数计入实际计算量,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另行支付。
(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将运输的车辆的信息交予采购人备案,并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过磅称重,运输距离须自行考虑。
(5)实际结算量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称重公司三方共同出具的数据为准。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清运及存放过程中不得产生大量扬尘污染和二次污染。
(7)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车辆要求具备运输资质,车辆需密封覆盖,不得产生漏撒等二次污染。
(8)在挖掘污染的土壤时,应保护好场内所有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等管线。
(9)安全文明、夜间施工、雨季施工、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机械进出场以及市容、城管、环保,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0)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风险后进行报价,无论因何种原因影响施工,导致延期开工、停工、 窝工、降效和增加特殊施工措施等发包人均不另行补偿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11)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施工道路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其费用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因施工原因造成场地内管线等现有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出资并修复(若由发包人修复,其费用从施工方工程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