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1划定工作方案
划定工作技术路线
划定工作步骤为:测绘——划定范围—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设置标识(电子栏栅及地面界桩)——形成成果报告——验收——公告——资料归档。
2主要工作内容及工期:
(1)收集整理分析资料并开展现场调查,了解水利工程、水位、气象、社会经济等基本情况,调查应划定的水库和水利工程长度、面积及划定依据等。
(2)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西宁市水务局统一编制西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逐一列出重点水利工程名录、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技术路线、责任分工、保障措施、进度要求,测算工作经费及来源。方案编制完成后进行技术审查,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复。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原则上各县区水利局及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不再另行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各县区水利局及城中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协调同级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若后期各县区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工程数量或规模变化,不符合水利部划定标准,各县区可先进行变更,再开展划定工作。
(3)地形图收集,收集工程已有相关地形图和国土 1:2000 正射影像图。
(4)制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工作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市水务局备案。
(5)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线成果,确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线,并公示。
(6)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
(7)各县区水利局及城中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料汇总、成果管理、项目验收。
(8)公告、资料归档。
1.界桩标准
根据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发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制作与安装标准》(试行)规定,本次划界界桩布设间距取100m,相邻两界桩之间相互通视。
2.标示牌标准
根据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发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制作与安装标准》(试行)规定,水利工程起点、终点各设一个标示牌,起点、终点之间设置的标示牌间距小于3000m。
3界桩设计
本次设计界桩为实物界桩,界桩密度为100m,在管理范围界线的主要控制点埋设;对管理范
围边界的拐点和复杂段可适当加密。
(一)结构
界桩由桩体与基座组成,桩体镶嵌于基座中。
(二)材质
根据水利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和管理需求的不同,界桩桩体采用C30F200砼预制,界桩基座采用C25F200砼预制。界桩埋设点为岩石时,可直接开凿基坑,将界桩桩体镶嵌于岩石基坑内并采用C25砼灌封。界桩位于坚硬岩石或建筑构造物点时,可采用钢板桩。
(三)外形及结构尺寸
本次界桩采用长方体(修边)外形,桩体尺寸为 200mm×200mm×1100mm(长×宽×高),基座尺寸应为 600mm×600mm×500mm(长×宽×高),地面以上桩体高度为500mm,如图1所示。
图1:长方体(修边)基本桩断面图(单位:mm)
(四)界桩标注
长方体(修边)界桩地面以上各立面均应标注,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背面,所有立面均采用阴文标注。
长方体(修边)界桩正面、背面标注中国水利标志图形和“管理范围界”5个汉字;长方体(修边)桩左面标注水利工程名称;长方体(修边)桩右面标注界桩编号及设立日期。各面标注推荐式样见图2。
图2 长方体(修边)界桩标注样式示意图
界桩标注均应采用白色作为底色,中国水利标志应采用蓝色,其他标注文字均应采用红色。
标注文字的字体均采用宋体,字号大小可根据字数适当缩放,以美观、清晰为宜。
(五)界桩布设
1.布设要求
a、布设界桩时应以能控制水利管理范围边界的基本走向为原则;
b、根据实际地形和周边环境确定埋设位置。
2.界桩密度
本次界桩布设间距取100m,相邻两界桩之间相互通视。在水利工程无生产、生活人类活动的陡崖、荒山、森林等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间距。
在以下情况应增设界桩:①重要下水利工程通道(车行通道);②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③渠、管线拐弯(角度小于120度)处;④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六)界桩编号
1.渠道编号格式为“岸别—界桩序号”。其中,岸别用“左”或“右”标识,界桩序号建议采用3位阿拉伯数字(如001) (下同),从上游到下游依次增大。
2.管道编号格式为“管—界桩序号”。其中,岸别用“东”、“西”、“南”或“北”标识,界桩序号按照管理需要排列。
3.水库工程编号格式为“库区/坝区—界桩序号”。其中,岸别用“库”或“坝”标识,界桩序号从上游到下游依次增大,特殊情况时可根据管理需要排列。
4.对有堤防河道、湖泊,堤防临水侧根据需要可设置水利工程界桩,采用堤防界桩编号规则;堤防工程背水侧界桩与河道或湖泊管理范围界桩重合,应分别采用河道界桩编号规则或湖泊界桩编号规则。
5.增设界桩编号是在上一个原有界桩序号后加注括号数字,例如:8(1),8(2),9(1)等。
(5)标示牌设计
标示牌采用不锈钢牌面、钢管排架和混凝土基础制作。
牌面外形采用长方形,材质为不锈钢,尺寸为2.0m×1.5m(宽×高),面板厚度1.2mm,面板底部离地面1.0m。排架由主支架和副支架组成,均为不锈钢钢管,主支架采用两根直径为φ76mm×2.5mm钢管,单根长度为3.2m;副支架采用6根□60mm×40mm×1.5mm矩形钢管,单根长度1.5、2.0m,支架钢管采用整体焊接制作。不锈钢牌面上、下边采用60mm×40mm×1.5mm矩形钢管固边,且与立架钢管焊接。牌面两侧与主支架齐平,且焊接。
标示牌牌面粘贴反光膜材料,并喷绘字体。
排架基础采用C25F200砼浇筑,砼结构尺寸为0.70m×0.70m×1.0m(长×宽×高),砼埋深1.10m,砼基础顶部埋于地面以下0.10m,排架主支架钢管埋入砼基础0.90m。
标示牌正面应标注,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背面。
面板底色为蓝色,标注文字颜色为白色。标注文字的字体均采用宋体,字号大小可根据字数适当缩放,以美观、清晰为宜。
标示牌正面标注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标示牌背面标注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标示牌编号
标示牌编号书写于标题名称后面,格式为“(标示牌序号)”,序号根据管理需要排列。
(二)标示牌布设
水利工程起点、终点各设一个标示牌,起点、终点之间设置的标示牌间距小于3000m。本次标示牌布置原则:①布设标示牌时应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的醒目或明显地区为原则;②应在大坝两侧布置,或在进坝道路边,或保护范围内的道路旁设置。③根据实际地形和周边环境确定埋设位置。
在下列情况应设置:①穿越城镇规划区上、下游;②重要下河湖通道(车行通道);③人口密集或人流聚集地点边、岸;④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⑤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6)成果管理
1、划定方案文档
划定方案技术文档是对划定工作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方法、参考的标准规范以及形成界线成果进行分析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划定工作背景、工程基本情况、工作原则及依据、组织实施情况、划定标准、界桩标示牌布设成果表(含基于国家大地 2000 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的界桩、标示牌坐标)及其它相关情况说明等。
2、划定图册
划定图册是将划定成果相关内容在工作底图上展示,参照《青海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导则》相关要求设置符号样式及色彩,并采用 A3 幅面大小进行打印输出的图册。
3.测绘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高斯-克昌格 3°带投影第 34 带,中央子午线 102°E
(4)成图比例尺;1:2000。
4.数字正射影像
(1) DOM 地面分辨率为0.2米,通过单模型的 DOM 进行调色、镶嵌、裁切而成。
(2)数据的存储格式
DOM 地面分辨率为 0.2 米:成果格式为 8bit 非压缩 tiff格式。坐标定位文件格式为*.tfw,记录影像地面分辨率、影像左上角像元中心坐标。
5.地面测量成果
(1)数据格式
水工程断面数据成果采用 Excel 和 txt 的格式存储,包括 Excel 格式的断面坐标成果和 txt 格式的水工程断面采集散点数据。水工程断面图采用 DWG 格式,包括水工程断面图和水工程断面采集散点图。
(2)文件编号
水工程断面编号以水工程名称汉语拼音简写开头从上游开始往下游逐一编号,大断面测绘断面编号为:JCH-001 。水工程断面坐标成果数据:编号.xls;水工程断面采集散点数据:水工程断面采集散点数据.txt ;水工程断面图:水工程断面图.dwg ;水工程断面采集散点图:水工程断面采集散点图.dwg。
6.实体界桩编号
(1)实体界桩编号起始点选择水工程起点处,由水工程上游向下游分左、右编号。
(2)编号格式
字段名称 |
JZBH |
X |
Y |
SGCMCC |
SGCDM |
XZQ |
BZ |
字段说明 |
左/右岸编号 |
东经 |
北纬 |
水工程名称 |
河流代码 |
行政区编号 |
备注 |
字段类型 |
文本 |
双精度 |
双精度 |
文本 |
文本 |
长整型 |
文本 |
(3)编号采用流水编号,不重不漏,每项水工程单独一套编号。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一 |
测绘 |
||
1 |
测绘 |
967.72 |
平方公里 |
二 |
实物界桩与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 |
||
1 |
界桩制 |
8116 |
个 |
2 |
公示牌 |
647 |
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