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 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须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免费质保期:按产品质保期规定执行。
3.5售后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3.6其他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在交货时甲方进行抽样检测。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饲料采购及运输
1、
指标产品类别
|
粗 蛋白%,≥
|
中 性 洗 涤 纤维%,≤
|
酸性洗涤纤维%,≤
|
水分%,≤
|
干物质%,≥
|
数 量(吨)
|
燕麦青干草
|
4.07
|
64.9
|
49.1
|
8.4
|
91.6
|
2794
|
2、
指标产品类别
|
粗 蛋白%,≥
|
粗 纤维%,≤
|
粗灰分%,≤
|
钙%
|
总磷%,≥
|
氯化钠%
|
数 量(吨)
|
牦牛育肥期精补料
|
15.0
|
8.0
|
8.0
|
0.6~1.2
|
0.4
|
0.6~1.2
|
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