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包1: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G205南段(k1334+253~k1337+978),全长3.725km,主要为道路日常养护(道路保洁及洒水),另外增加高架桥下面的绿化修剪、垃圾清理、杂草清除,绿化带养护。
包2: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S105新马濮路(k0+150~k10+000),全长10.95km(含濮陆路1.1公里),及S442丹马路(k0+000~k7+281),全长7.281km,主要为道路日常养护(道路保洁及洒水)和S105新马濮路收费站广场专职保洁等。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日常养护内容及要求(道路保洁)
1)路面:每日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杂物、及时排除路面积水。
2) 路肩:保持路肩整洁、平整、路肩边线整齐、杂草修剪附合养护规范。
3) 边坡:要求边坡的卫生清理、及时捡拾各类垃圾。
4) 桥涵构造物:及时清除桥面、涵洞及构造物上的垃圾、杂草,保持清洁。疏通涵洞和桥梁泄水孔,清扫伸缩缝,保持排水畅通。
5) 中央分隔带及道路两侧:保持绿化带中清洁、无杂物,及时清除杂草。
6) 波形护栏:要求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7) 包1、包2至少需配置如下:
包1至少需配置清扫车1台,电动快速保洁车3台,人员8人(含高架桥下绿化带养护所需电动快速保洁车1台、人员2人);
包2中S442至少需配置冲洗车1台,电动快速保洁车2台,人员6人,S105至少需配置清扫车1台,电动快速保洁车2台,人员11人(含收费站专职保洁员2人和濮陆路保洁员1人)。
8)包2中 S105新马濮路:马濮路收费站设专职保洁人员2名,主要用于收费站前广场保洁任务。
2、日常养护内容及要求(洒水作业)
1)保持路面湿润(雨雪天不洒水),主要减少空气中和路面浮尘,达到环保检查要求。每天洒水作业不少于4次,夏季气温30℃以上时,每天不少于6次;特殊时段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增加洒水作业频次。
3、人员配置要求
包1作业人员配置人数不少于13人;包2人员配置人数不少于24人。
三、考核
1)承包单位必须服从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保洁产生的灰砂和垃圾由保洁单位自行处置,不得违反政府垃圾处理规定。
2)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应急保通科牵头负责,每月5日前定期考核上月完成情况。
3)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养护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承包人应及时整改。
4)承包人如不能及时完成合同内的各项任务,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将依据考核办法扣减承包费用。
5)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向承包单位提供相应的养护技术资料,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完善相应软件资料。
6) 每月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为不合格,80-89分为合格,90以上为优良。(详见附后考核评分表)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进场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全部人员及作业车准备就绪,掌握养护道路路况。
(二)服务期限:3年。
(三)付款方式
日常保洁和洒水作业经费采用总额包干方式,经考核后由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每季度按一定比例拨付给承包单位。在承包单位切实履行当月的全部合同义务后,将正规发票原件、缴税凭证复印件、当月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等资料交于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日常巡查、定期抽查的结果以及承包单位实际履约情况,公布每月考核结果,并于每季末支付当季度的结算款。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安全管理工作
1)承包单位在养护作业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上路作业人员必须穿标志服、戴标志帽,作业现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设置规范、齐全、醒目的作业警告和指示标志,确保自身和行人安全及车辆的安全畅通。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中标人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视责任事故严重性取消部分、全部考核奖。发生重大人身伤亡的责任事故的则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保洁人员。保洁人员日常服务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安全保洁规章制度。若发生一切人身伤害及其它工伤工亡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六)违约责任及奖惩办法
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造成中标路段环境卫生等无人清扫,则合同自然解除,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日常保洁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的,每发现一起,扣除承包单位按月保洁经费的1%。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的月考核平均分值计算)对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的奖惩。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的,支付该包路段月保洁经费10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支付该包路段月保洁经费80%。考核结果为优良等级以上的,给予该包路段月保洁经费10个百分点的奖励。
(七)环卫工具和服装
1)清运工具(车辆等)、清扫工具(扫帚、铁锹等)、冲洗和洒水所产生的水费及相应维护费全部纳入承包费中,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环卫标志服装由承包方按照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规定的格式和颜色自行配置,发放到位,并在规定的清扫保洁时间内穿戴整齐。
(八)承包人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九)承包人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给所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保险赔付额不低50万元/人),如产生工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纠纷等纠纷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五、考核评分表
市本级国省干线日常保洁和洒水作业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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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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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机械配备 |
上岗人数不得少于路段当量里程规定的人数,路面清扫车保证3天清扫一次,按有关规定落实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伤保险。 |
25 |
每少1人扣3分,清扫车没有及时清扫的扣3分,工伤保险不落实的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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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保养 |
保持路面清洁、无杂物、及时排除路面积水 |
15 |
路面不清洁1处扣1分,有杂物未及时清理发现1处扣1分,发现未及时排除的路面积水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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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无积尘积土、无扬尘 |
5 |
发现路面有积尘、积土,或有扬尘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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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路肩整洁、平整、路肩边线整洁 |
5 |
路肩不整洁1处扣1分,路肩不平整1处扣1分,路肩边线不整洁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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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边坡卫生整洁,及时捡拾各类垃圾。 |
5 |
边坡坡面卫生整洁,不卫生整洁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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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除桥面、涵洞及构造物上的杂草、垃圾,保持清洁,清扫伸缩缝,保持排水畅通 |
5 |
发现桥面、涵洞及构造物上有杂草和垃圾,未保持清洁的,1处扣1分,未及时疏通涵洞和桥梁泄水孔导致排水不畅的1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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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绿化带中清洁、无杂物,及时清除杂草 |
10 |
绿化带有杂物未及时清理1处扣1分,未及时清除杂草每100米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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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形护栏要求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
5 |
波形护栏有一处未清洗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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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雨(污)水井内无存积、无杂物,保持排水畅通。 |
5 |
雨(污)水井有堆积物,排水不畅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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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上路作业人员必须穿标志服、戴标志帽,作业现场应设置规范、醒目的作业警告、指示标志 |
10 |
施工作业人员未着标志服、标志帽,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现场未设置规范、醒目的作业警告、指示标志的1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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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间安全责任事故(法定时间内,由保洁不到位造成交通事故等) |
10 |
承包期间发生轻微事故扣5分,一般事故及以上的一票否决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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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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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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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检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