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区北外环路等2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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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2220000140589 文档页数:91页 所需下载券:10
巢湖市城区北外环路等20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中标合同总价均分为12个月支付,次月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含月考核扣款),中标人无条件提供税票。

2

服务地点

巢湖市区,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3

服务期限

1+X年(0≤X≤2),合同一年一签;即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采购人考核结果及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

4

本地化服务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要求, □不要求

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3)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巢湖市行政区域内(含安徽巢湖经开区)。

二、项目概况

巢湖市城区20条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隔离栏、花坛、树穴等环卫设施的清扫保洁,道路冲洗、道路洒水降尘及各类垃圾收运等环卫作业,以及“牛皮癣”的清理、窨井口周边油污的清理等保洁工作本项目拟招一家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单位。

三、服务需求

(一)本次招标的道路名称及面积如下表:

序号

道路名称

总长(m)

总宽(m)

总面积(㎡)

1

龟山路(长江路与巢湖路交口--湖光路)

2600

55.5

144300

2

景泰路(健康西路--龟山路)

550

23.5

12925

3

爱心路(健康西路--龟山路)

500

22.4

11200

4

银屏路(健康西路--龟山路)

500

56.8

28400

5

快速通道(湖光路--柘皋河大桥中线)

5500

36.8

202400

6

观湖路(快速通道--滨湖景城三期)

300

28

8400

7

景城路(滨湖景城三期门口与观湖路相交

200

28

5600

8

体育馆后支路(快速通道--滨湖大道)

630

11

6930

9

体育大道(东风西路延伸--龟山路延伸)

1000

48

48000

10

规划支路(快速通道--滨湖景城一期)

650

14

9100

11

湖光小学路(快速通道--湖光小学北侧)

200

20

4000

12

北外环(长江西路--半汤交界处)

4400

63.43

279092

13

新湖光路及巢湖大桥(长江西路牡丹路)

2687

80

325924

巢湖大桥长2642

巢湖大桥宽42

14

西坝路(老湖光路--新湖光路)

198

75

14850

15

东风路(老湖光路--新湖光路)

210

45

9450

16

长江西路改道(龟山路--铸造厂立交桥)

210

55

11550

17

裕溪路(皖泵新村金湖大道--姥山路)

2800

48.22

135016

18

姥山路(金湖大道北外环)

1800

44.68

80424

19

市政府路(市政府办公楼后支路)

200

9.89

1978

20

团结东路(世纪大道路口--裕溪路口)

310

44.11

13674.10

 

合计

28087

851.33

1353213.1

采购人提供的各条道路的工程量不作调整。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整条、整段道路建成或大中修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结算时按实际中标综合单价结算,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中标综合单价(元/·月)=(中标价/道路总面积)/12。

(注:未发现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

 

备注:本次环卫作业服务范围指:表中道路的快(慢)车道、人行道、隔离栏、花坛、树穴等环卫设施的清扫保洁,道路冲洗、道路洒水降尘及各类垃圾收运等环卫作业以及上述道路范围内的“牛皮癣”的清理、窨井口周边油污的清理等保洁工作。

上述路段区域与非标注区域的衔接地带,作业服务范围含道路绿线(涵盖绿线),没有项目围墙、绿线的保洁范围为道路红线范围内及道路两侧红线外延30 米内的区域;

其他有建筑物的道路宽度测量为墙角对墙角至墙根,无建筑物道路宽度按实际清扫范围测量,人行道外侧外延30米。

(二)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男小于60周岁、女小于50周岁;投标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

清扫保洁人员

(含管理人员及夜间保洁人员)

80

男小于60周岁、女小于50周岁。

夜间保洁时间:21:00-23:00

3

驾驶员

13

男小于60周岁、女小于5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驾驶环卫作业车辆、具有准驾车型驾驶证。

合计

94

 

备注:

(1)以上人员年龄要求:男小于60周岁、女小于50周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现场作业(中标人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男女人员比例数)。上述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

(2)投标人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完成本项目人员的配备组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对投标人配备人员进行考核,如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更换。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3)中标后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依据中标人社保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不含中标后另行增加的人员且投标时注明不购买社保但后期符合购买社保条件的,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中标人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费用。

(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车辆型号

数量(辆)

规格要求

1

洒水车

2

12吨底盘重型洒水车,能满本项目道路洒水要求

2

洗扫车

5

8吨底盘全能王洗扫车,能满足本项目道路洗扫需求

3

洗扫车

5

3吨底盘洗扫车,能满足本项目道路洗扫需求

4

垃圾运输车

1

5吨中型底盘垃圾压塑清运车或5吨以上型号底盘垃圾压塑清运车,必须能满足本项目垃圾清运需求。

5

电瓶保洁车

30

三轮电瓶保洁车、能满足本项目240ML垃圾桶清运需求

6

43

 

备注:

1、上述环卫设备及车辆为最低配备数量要求,不得减配。

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后购置的环卫设备及车辆,须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本项目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投标人若已有相关环卫设备及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环卫设备及车辆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发票等);若投标人暂无上述环卫设备及车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合同签订之前)将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环卫设备及车辆配备到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严格核算机械成本及折旧等,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营所需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潜在的风险。

3、中标人在开始履行清扫保洁服务前要将全部环卫车辆等设备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喷绘设计的标识,并为每部环卫作业车辆装配带有摄像等装置的GPS定位系统(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系统须纳入采购人统一监管的平台管理,摄像装置或GPS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必须维修完好,若2日内不能维修完好或发现人为损坏的一次扣除中标人合同约定的罚款,以此类推。

4、如中标人中标后清扫保洁车、垃圾运输车、洒水车辆等环卫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摄像装置或GPS的,采购人有权将摄像装置或GPS设备安装到位,并从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摄像装置或GPS安装等相关费用;上述环卫作业车辆的摄像装置或GPS的运行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潜在的风险。

(四)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巢湖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暂无办公、车辆停放场所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后30日内落实办公及车辆设备停放等场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的、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设备、平时加班工资、奖金、津贴、五险、意外伤害保险、年度体检费、防暑降温费等、采购人部分的考核经费、教育培训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各种环卫工具、服装、环卫车辆、环卫设备投入、机械折旧费、日常维护费、燃油费、各种耗材、应急保障)、“牛皮癣”清理、应急预险费等与环卫作业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中所有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的1.1倍以及相关政策补贴计算(即1508元/人·月)。所有人员必须计算单位重大疾病补助(15/·月),采购人依据中标人重大疾病补助发放表据实支付。此风险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

3、投标报价中所有人员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5/·月)。采购人依据中标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
4、社会保险(单位+个人缴纳)部分(主要组成为:单位养老保险 16%、个人养老保险8%、单位工伤保险 0.1%、个人工伤保险 0.0%、单位失业保险 0.5%、个人失业保险 0.5%、单位医疗保险6.4%、个人医疗保险2%。),社保缴费基础按2020年上半年缴费基础(3017.01元/月·人)计算。(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资性费用调整时,中标投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

6、如遇节日、巢湖市及以上各级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要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7、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清扫保洁服务管理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垃圾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纸屑的清理、季节性树叶等垃圾清理、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事件,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人不作增加。

8、本项目总价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综合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依据;中标综合单价(元/㎡·月)=(中标价/道路总面积)/12,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人)

费用(元)

小计(元)

A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94

1508

12

1701024.00

B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94

1010.7

12

1140069.60

C

重大疾病补助

94

15

12

16920.00

D

意外伤害保险

94

25

12

28200.00

 

小计(A+B+C+D

2886213.60

E

一般纳税人税金

193953.55

(A+B+C+D)*6.72%=( A+B+C+D)*0.0672

总计(A+B+C+D+E

3080167.15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人)

费用(元)

小计(元)

A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94

1508

12

1701024.00

B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94

1010.7

12

1140069.60

C

重大疾病补助

94

15

12

16920.00

D

意外伤害保险

94

25

12

28200.00

 

小计(A+B+C+D

2886213.60

E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96976.78

A+B+C+D+E*3.36%=A+B+C+D+E*0.0336

总计(A+B+C+D+E

2983190.38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

1、若需要购买社保人员多于94人,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人员费用分析中应明确,如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明确按不购买社保考虑,但在项目实施时所聘用人员符合购社保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其购买社保,此风险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社保按国家相关(城镇职工五险)规定执行。投标报价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凡男性年龄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的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

2、招标文件中关于税金费率报价部分,供应商均须提供税务部门有关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其税金可按企业自身模式进行计算:

①当投标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6.72%;

②当投标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供应商其税费税率应为3.36%。

 

8、汽车燃油费、机械费等(请采购人根据现场勘察实际情况测算下表中车辆燃油费、机械费等费用,以下估算费用仅供参考):

序号

名称

数量

折旧费(10年测算、万元)

车辆燃油费、保险等(万元)

年费用小计(万元)

1

12吨洒水车

2辆

6.65

12

18.65

2

8吨全能王洗扫车

5辆

30.88

40

70.88

3

3吨洗扫车

5辆

11.875

25

36.875

4

5吨垃圾运输车

1辆

3.325

6

9.325

5

三轮电瓶保洁车

30辆

0.285

0.3

0.585

6

车辆维修费

5.5万元/年

5.5

7

工作服

(含鞋帽)

94人

4套/人,共7.52万元

7.52

8

工具费

(扫把、铁锹等)

94人

4.7万元

4.7

9

节假日加班费

94

每年共11天,按3倍工资计算,共21.26万元

21.26

合计

179.295万元

注:

投标人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报价风险,上述车辆燃油费、机械费等费用报价为“0”或报价过低时,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2.5条款进行评审。

1)投标人应严格核算成本及机械折旧,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营所需费用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2)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等说明大体上是准确的,但可能存在偏差,但投标人的参与即表明投标人对此是已知和完全接受的,并对相应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接受力,所以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出预期的少量需求偏差和合理技术风险,中标人仍有义务在其投标报价内保质保量达成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需求、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

五、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具体内容

1.服务范围包括道路清扫、保洁(保洁含道路、绿化带内及两侧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垃圾清扫、清运;

2.快车道实行机械清扫、洒水及垃圾收运;

3.快、慢车道、人行道实行夜间水洗作业;

4.道路两侧环卫设施(果皮箱、240L标准桶)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道路中心隔离栏、桥梁及两侧护栏清理保洁;

5.道路两侧立面、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灯等牛皮清理保洁;

6.暴雨造成道路污染的清理、铲雪除冰等工作;

7.环卫作业过程不可预见问题。【如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的建筑垃圾清理、燃放爆竹纸屑的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扫清理、混凝土搅拌车、工地建筑材料运输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清理、渣土运输路线临时性、突发性的清理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等采购人指派的事件】。

(二)服务质量标准

清扫保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及流程

1.机械清扫:

1.1机械化保洁作业前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人工清除,确保清扫质量不下降;机扫及人工清扫每天均不少于2次。

1.2清扫作业分为早、中两班次,时间为早6:30分之前至下午14:00前完成.

1.3机械作业时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时速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作业时应喷雾降尘,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砑无浮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车辆内垃圾应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倒乱卸;车辆需加水时到指定的地点及时加水。

1.4中标人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加油、填路单,如有故障要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使用。

1.5清洗人行道时,洒水车须调整好水流幅宽,并配以人工洗刷路面;清洗被油污污染较为严重的路面时,可适当添加洗洁精等清洁液,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2.夜间冲洗:配备冲洗车至少一辆,随车4名工人,快车道、慢车道及人行道每天冲洗(下雪及气温2度以下天气不作业,特殊情况按要求作业),冲洗时间:夜间12时至凌晨6时,作业规范,质量达标。

3.机械洒水:

3.1每天四次洒水6:30、10:00、13:30、15:30(雨、雪及气温2℃以下时,原则停止洒水作业,但采购人提出洒水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加水时要到指定地点加水,严禁浪费水源)气温在30℃度以上,雾霾天气严重及预警达四、三、二、一级等特殊情况按要求作业)。

3.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得开警报器;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行人,避免将水喷溅行人和其它车辆。冲刷作业时先中央后两边,要及时调整高速水枪位置,作业车速不超过 12公里/小时,洒水宽度以道路宽度为准(对于道路较宽的路面,应实行半幅路面洒水),喷水口喷水有力,避免出现断续喷水现象。道路的快车道全部进行洒水,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保持道路湿润。

3.3保证下水口不应堵塞,下水口内无成片沙石、泥土、落叶、烟头等垃圾杂物,道路不能存在果皮、痰迹、污水、烟蒂、粘污物、路砑无浮土等其他杂物。完成喷洒作业后必须将前喷机收回原始位置,要将车辆清洗干净,认真如实填写线路单并上交。如有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次日启动备用车正常出车作业。

4.人工清扫保洁:

4.1认真贯彻执行巢湖市规定的道路清扫质量标准,在定岗定责任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环卫人员上岗作业时,工作服装整洁,身着安全标志;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4.2环卫作业人员负责清扫的机械清扫死角、绿化带、道路隔离栏、环卫设施清洁、道路正常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等,每天不少于2次人工清扫,时间为早7:00之前至下午4:00前完成。其他时间为正常保洁时间。

(四)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道路见本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清理及时。

2.保洁路砑时要站在砑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增扫1米宽的路面。

3.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扫入垃圾落叶第二年合同、绿化带中倒垃圾。

4.降雪天,按照巢湖市规定的质量要求安排人工和机械除雪,达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的要求作业。非机动车道上的积雪要清除1/2——2/3的路面。

5.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和绿化带内甬道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化带内果皮箱无满溢,周围无污物,保持桶体整洁;清扫出的污物立即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外堆放暴露;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绿化带每百平米不得超过两块污物和杂物;园林施工造成的树枝树叶由园林单位负责,但季节正常落叶影响环境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6.作业禁令: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机械清扫车扬尘作业。

7.道路两侧环卫设施、桥墩(梁)及道路中心隔离栏清洁、环卫设施清洁等。

(五)果皮箱、垃圾桶保洁管理标准

1.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果皮箱、240L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2次以上,含每天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垃圾即满即清,满桶不得超过0.5小时未清理。

2.必须每日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果皮箱、垃圾桶进行巡查,如发现倒伏、损坏,影响使用和观瞻,1小时内应及时上报维修和更换。

3.果皮箱、垃圾桶应密闭,周围地面无抛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臭味。

(六)“牛皮癣”作业标准

1.“牛皮癣”清理范围。承接区域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外沿15米内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废物箱、垃圾箱、交通信号路灯杆、岗亭、交通隔离栏、行道树等。

2.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

3.严格按照巢湖市城市管理局规定,每月两次上报不少于五处违规“牛皮癣”图片和材料。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环卫人员及配置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

3.具有全心全意为采购人服务的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4.清扫、保洁:8小时清扫保洁工作制度。按定额标准结合机械清扫冲洗实际情况配备保洁人员。

(二)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环卫作业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早上和夜晚要穿闪光服,其他作业时间要穿环卫作业服装,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并及时汇报。

(三)环卫工具配备标准

1.大小扫把: 5把/人.月

2.铁簸箕:路段清扫工2个/人.年;

3.铁锹:清运工3把/人.年,清扫保洁工2把/人.年。

七、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建设部《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中标人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三)作业人员管理

1.按要求着带有安全标志的服装作业,着装整齐;

2.按要求挂牌作业;

3.按作业规范作业,不得出现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等违反作业规范行为。

(四)垃圾收集清运管理

1.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垃圾及时送入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

2.运输工具车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

3.垃圾收运过程中,不得出现散装垃圾和垃圾落地堆放、撒漏、三轮车超载、车貌不整洁等现象;

4.桶装垃圾不得出现满桶、垃圾桶不密闭、桶边周围脏乱差等现象;垃圾桶及时清洗,隐蔽、归位;

5.环卫人员不得焚烧垃圾;

6.辖区内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

(五)不可预见工作

1.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投标人应成立应急分队20人,遇专项任务保障时,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工作。投标人准备的应急分队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理,偷倒垃圾清理工作。中标人每天对中标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及时告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立案后,由中标人在2小时内清理完成。偷倒垃圾责任单位已被采购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本次清理费由偷倒垃圾责任单位支付,中标人负责协调落实;未发现偷倒责任人,清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对清理的垃圾应按要求送至规定处理场。

3.清扫碎纸屑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残留未燃放的小鞭炮或正在燃烧的爆竹纸屑,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30分钟后到达现场进行清理,遇爆竹纸屑残迹较难清理的,要安排高压冲洗车进行有效冲洗。

4.对巢湖市相关部门设置的季节性瓜果摊点的瓜果皮垃圾要及时清扫和清理。

5.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已将新增加的垃圾量放在环卫作业不可预见费用支出。

6.对混凝土搅拌车、建筑材料、车轮带泥管理工作、交通事故等造成路面污染要及时清理。有责任单位的由采购人查处并协调责任单位支付清扫保洁、冲洗经费,查无责任单位的按要求清理,清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暴雨污染路面、铲雪除冰。夏季防汛工作期间,中标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除污染特别严重情况,暴雨结束后2小时内应将道路清理完毕。针对强降雨天气后道路产生严重淤泥现象,各单位应在10分钟内将应急分队调到现场清理淤泥和杂物,不得因雨水口被杂物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现象;冬季降雪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铲雪除冰应急工作预案,提前准备人员物资,确保人手一把铁锹,机械设备处于待命状态,在接到任务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道路范围内无积雪。

8.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回复。

(六)安全责任

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进场时间要求

进场具体时间按合同要求履行。

八、其他事宜

(一)服务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环卫清扫、洒水、垃圾运输车辆,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

(二)合同履约及合同款的支付

1.本次服务期限为1+X年,(0≤X≤2);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采购人考核结果及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出现一次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中标人拖欠一名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巢湖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而中标人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单位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歇工事件的,采购单位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合同款按时间进度、检查考核结果和资金到帐情况按月核拨(检查考核奖惩同时在该费用中兑现)。

8、中标人更换本项目负责人的,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否则视为该行为违约,采购人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中标单位投标时拟派人员的要求。采购人如因本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或不作为行为,认为有必要更换的,可要求中标单位对项目负责人作出更好的调整,中标单位重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不低于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并承担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9、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采购人有权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约谈通知书后,需携带相关资料在约定的地点接受约谈,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约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补充规定 :

(1)最终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全部内容,即清扫保洁;道路冲洗、洒水降尘;隔离栏、公交站亭保洁;果皮箱、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及维护管理;暴雨造成道路污染清理;铲雪除冰管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收集及收集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环卫作业过程不可预见问题。投标人如实对以上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测算报价,在中标后不得以各种理由对以上某个项目提出停止服务,如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道路两侧的240L垃圾桶、果皮箱的数量由采购人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统一配置,在道路移交时按实际数量进行清点移交,垃圾桶和果皮箱需按路进行编号,维护保养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务必爱惜使用、妥善保管,每年损坏率在10%以下的按照正常损耗,由巢湖市环卫处免费添置,损坏率超过10%的由巢湖市环卫处及时添置(统一采购),费用从中标人当月服务经费中按照实际采购价格扣除。

(3)承包期内若遇道路完全封闭修建,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扣减相应承包费用。

(4)投标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优先接收发包路段环卫工人。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中标项目清扫保洁服务费总额的10%(具体金额根据中标价计算)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且承包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将在承包期(含续签)满一个月后提出申请,采购人签署意见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应根据巢湖市环卫作业实际需要分别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收集方式、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

(7)投标人中标进场后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内,每月考核均低于90分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中标顺序递补中标单位,原中标人前期设备等投入按法定程序处理。

(8)投标人安排一名项目管理员负责每天按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办公,负责对每天环卫作业相关情况进行分解和处理。

(9)本次招标中标人在服务期满前七天内应与后期接收单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10)防暑降温费、加班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执行,采购人将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的,按双倍补发。

注:此项费用要另行发放,不得纳入工资范畴。防暑降温费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合肥市属于2类区域,防暑降温期为每年7月至9月(以气象部门预报为依据,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时,予以降温补助10元/人/天);加班费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补助,并执行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标准(计算加班费时应区分节假日的不同,按规定标准按日计算、统计,计算依据不低于本项目配备人员最低工资标准)。

(11)中标人与环卫作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工作时间、工资(含社会保险)及福利、劳动保护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须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人每月8日之前必须把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报至采购人,各项费用的发放达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将按时转拨当月经费,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时,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工人,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本次招标项目影响重大。投标人投标时若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致使本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无效的,投标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三)考核与奖惩

1.考核机构 由巢湖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考核。

2.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巢湖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相关文件标准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3.考核内容

3.1 作业质量考核80分。

3.2 运行管理考核10分。

3.3 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管理考核10分。

注:采购人根据运行情况有权调整以上分值比例。

4.考核办法

参照《巢湖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巢环[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

5.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6.考核运用

6.1按照实际考核结果拨付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扣分结果参照考核评分细则执行并从当月考核的费用中扣除)。

6.2被国家、省、合肥市、巢湖市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分别在当月总分中扣5分、4分、3分、2分。

6.3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批评的,在当月总分中扣2分。

6.4投标人中标进场后的前三个月内,在合肥市、巢湖市检查中两次倒数第一的且考核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5日常考核中不低于85分即为合格。日常考核中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85分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巢湖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城区环境卫生)

(一)日常管理

1、路段管理人员上岗未佩戴上岗证,每人次扣0.05分,同时,按50元/人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2、路段管理人员在岗工作不履职、擅自离岗等行为,导致路面保洁质量下降,一次扣0.5分,同时,每次处罚保洁公司500元。

3、承包路段人员工作不稳定,有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同时,处罚保洁公司2000元。

4、工人上岗未穿戴标志服装或防尘帽,每人次扣0.05分,同时,扣按50元/人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5、工人上下班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每人次扣0.05分,同时,按50元/人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6、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一次扣0.3分,同时,处罚保洁公司300元。

7、道路两侧路沿外二米范围内杂草未及时清理的,每10米扣0.2分,同时,按200元/10米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8、路段承包人未能按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或不服从督查管理,一次扣1分,同时,按1000元/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9、路段卫生质量有群众举报,并经现场核实,一次扣1分。同时,处罚所属保洁公司1000元。

10、保洁公司管理人员、清扫人员、机械设备未按规定配备不合理,影响路面清扫保洁,每天扣3分,同时,按3000元/天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11、道路沿线绿化带内毁绿种菜的,每1㎡扣0.2分,同时,每1㎡处罚保洁公司200元。

12、因卫生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路段,经查证属保洁公司责任的,一次扣2分,同时,处罚保洁公司2000元。

13、存在杂物乱堆放、街巷墙面、构筑物及垃圾桶、果皮箱存在“牛皮癣”现象的,每处扣0.1分,处罚保洁公司100元。

(二)路面卫生

1、清扫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个作业面积扣0.2分,同时,按200元/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现象,每处扣0.05-1分,同时,按50元-1000元处罚保洁公司;树穴烟头、垃圾、砖石、杂草等未及时清理的,每处处罚100元。

无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垃圾死角的,按5分/1m³/天扣分,同时,按5000元处罚保洁公司。

(3)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的石头、砖瓦未检、漏堆未清,一处0.1分,同时,按1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4)清扫过程中故意将灰尘泥沙、烟头、落叶等垃圾杂物扫入河道、窨井口和雨井盖或堆放在绿化带内,每处扣0.2分,同时,按2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5)路段有积水和污水未清扫一次扣0.2分,同时,按2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2、保洁

(1)路段上的果皮箱、垃圾桶未能及时清洗、清掏、清运,破损未及时更换,每处扣0.1分,同时,按100元/只累计处罚保洁公司;垃圾桶无标识或标识不规范的,每处扣0.05分,处罚50元。

(2)道路保洁不到位,未能及时路面清理果皮、烟头、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雨水井口油污未及时冲洗,一处扣0.1分,同时,按1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3)成堆垃圾暴露未及时进行清理,一处扣0.5分,同时,按5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4)电动保洁车或人力垃圾板车不整洁、脏乱不堪,每车扣0.1分,同时,按100元/车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5)道路隔离护栏浮灰重,擦洗不净,每100米扣0.1分,同时,按100元/100米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6)绿化带内清掏保洁不到位,有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粪便污物、成堆浮土等垃圾杂物,一次扣0.05分,同时,按5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7)保洁人员将果皮、纸屑和浮土等杂物倒进花坛等,每次扣1分,同时,按保洁公司1000元/处累计处罚。

(8)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可视范围内保洁工具乱摆放的,每处扣0.05分,处罚50元。

(9)公共信息张贴栏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每次扣1分,处罚1000元。

10)焚烧垃圾、杂物、秸秆、开荒枯枝或工业边角料等现象的,每处扣所属街道双月日常考核得分1分。

11)居民区存在毁绿种菜现象的,每1㎡扣所属街道双月日常考核得分0.1分。

12)老旧小区及小街巷内无责任主体单位的绿化带及花坛植被毁损的,每1㎡扣所属街道双月日常考核得分0.1分。

(13)城区范围内违规规模化饲养家禽、家畜,每处按天扣所属街道双月日常考核得分0.5分。

3、清运

(1)垃圾收集点垃圾未能及时清运,一次扣0.3分,同时,按3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2)垃圾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一次扣0.3分,同时,按3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3)垃圾不送入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如属保洁公司责任的,每次扣3分,同时,处罚保洁公司3000元/处。

(4)在路边、拉圾堆放点或垃极箱(车)内焚烧垃圾,每次扣10分,同时,处罚保洁公司10000元/次。

(5)垃圾容器周围5m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一次扣0.3分,同时,按300元/处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6)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每次扣0.8分,同时,按800元/次累计处罚保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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