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储备和管护制度.发挥土地储备在履行所有者职责、主张所有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苏自然资发2020(201)号、苏自然资发2020(199)号、苏自然资函(2020)1257号等有关内容,增强土地市场有效供给的重要基础制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用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项目需求
根据苏自然资发2020(201)号、苏自然资发2020(199)号、苏自然资函(2020)1257号及{江苏省土地储备规划编制规范}2020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为更好统筹未来连云港市区土地储备业务,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布局和时序,应加快推进市区土地储备规划(含三年滚动计划)及各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本次规划及计划编制包含连云港市区土地储备规划(2021-2035 年)、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2021-2023 年)、市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 年)、年度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维护(2021-2023 年)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土地储备规划、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计划必须和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相 结合,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如在规划及计划编制完成后,省厅有新的政策,需要对规划和计划 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限期调整到位。
1.连云港市区 2021-2035 年土地储备规划编制
(1)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储备形势;
(2)评价土地储备适宜性;
(3)测算土地储备潜力和需求,开展供需平衡分析;
(4)测算土地储备成本,分析土地储备收益;
(5)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用途;
(6)安排土地储备空间布局;
(7)协调近、远期规划引导;
(8)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2.2021-2023 各年度连云港市土地储备计划编制
(1)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 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2)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含当年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 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3)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计划(含当年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含当年拟供应地块清单);
(5)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
(6)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方式;
(7)年度末储备土地总规模;
(8)年度土地储备资金供需分析与经济评价;
(9)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3.连云港市区2021-2023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编制
(1)充分考虑连云港市区储备地块的储备潜力和出让潜力,筛选、梳 理连云港市区内拟申报纳入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地块;
(2)核对地块符合“三规”、用地报批手续等情况;
(3)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4)对拟申报地块土地开发成本及预期收益进行测算;
(5)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6)制定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成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2021-2023 各年度连云港市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维护
(1)集中录入机构信息
(2)集中录入地块信息。将目前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的拟收储地块、已入库地块集中录入系统。其中,拟收储地块应有关键点位坐标,已入库地块应有详细界址点坐标。
(3)集中录入项目信息。在录入地块的基础上,集中录入已立项、需要继续实施的项目。项目已完成、相关地块已全部入库,或已全部出库的,可以不再补录。
完成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中 2021-2023 年每年度“年初填报管理”及其他所列项目的填报工作。
3.2服务要求:连云港市区土地储备规划(2021-2035 年)、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2021-2023 年)、市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 年)、年度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维护(2021-2023 年)
★3.3服务期限:三年
3.4服务标准:土地储备规划成果、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成果应满足《江苏省土地储备规划编制规范(2020年修订版)》、《江苏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2020年修订版)》及《江苏省土地储备计划图件制作和数据库建设要求(2020年试行)》等规范要求。
土地储备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规划数据库及其他材料。
土地储备计划成果包括:计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及其他材料。
3.5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类或经济类职称,项目组至少5名以上成员。
4.1交付日期:
(1)连云港市区(2021-2035)年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工作期为2021年8月1日前。
(2)市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编制工作期为每年度3月10日前。
(3)连云港市区2021-2023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期限为 2021-2023 年每个年度,每个年度项目进度安排根据省厅要求成果上报时间具体确定。
(4)连云港市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维护工作期限为三年
4.2 交付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
4.3 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土地储备规划成果于2021年9月31日前报省厅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土地储备计划、三年土地滚动计划和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维护采购人按年度报省厅备案后一个月内支付。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
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四、其他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