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不动产登记日常落宗数据维护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60万元,高于该预算价作无效标论处;
3、采购需求:对建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开展的不动产登记单元,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不动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土地、房屋、林业空间数据要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等进行日常落宗数据维护、整合处理,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分层及属性标准等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日常工作需要;
4、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建设背景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各地应于2015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2016年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面运行,最终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
2016年4月29日在盐城市除试点县外,建湖县率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17年7月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随着日常登记业务量的不断增加,现有登记窗口业务处理量不能满足登记发证需求,同时为更好实现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四统一”要求,根据建湖县土地及房屋登记数据现状,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建湖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日常落宗数据维护工作。
三、建设目标
按照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保留和认可原有各部门已形成的调查成果,对涉及到初始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房屋、土地等,统一按照目前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有关标准和规范,通过集中统一的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整合,消除各类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不动产产权产籍“一张图”,实现房屋、土地空间数据和登记业务数据、档案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以达到图、属、档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四、建设任务
对建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开展的不动产登记单元,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不动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土地、房屋、林业空间数据要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等进行日常落宗数据维护、整合处理,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分层及属性标准等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日常工作需要。
五、具体内容
1、前期准备
(1)项目需求调研、分析,实施方案编制;
(2)土地、房产、林业空间和属性信息资料收集整理。
2、空间数据信息整理
通过对土地、房产、林业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空间信息的日常落宗数据维护入库,参照比例尺、属性结构、空间参考以及精度等指标,在保证拓扑无错误、属性值域正确、信息表达一致等前提下,考虑到数据管理、存储、更新等因素,并与已有土地、房产、林权等原有不动产登记簿建立有效关联,形成按指定格式分别存储的土地、房产、林权等不动产登记空间数据库。
3、非空间数据信息整理
通过日常落宗数据维护入库,按照土地、房产、林业等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编码和规范化处理,建成符合土地、房产、林业等现行标准的非空间数据成果。通过对整理后的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归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相符的不动产登记簿。
4、数据关联
通过日常数据维护入库,将维护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用宗地编号把宗地和不动产单元进行关联,用不动产单元编号把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关联,用业务号实现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的关联,最终形成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5、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通过日常数据维护入库,将维护后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对基础地理信息、宗地数据、自然幢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建成支撑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并按照元数据的要求填写所建数据库的元数据。
六、技术要求
(1)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代码》;
(2)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3)TD/T 1015-2007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4)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5)CJJ/T 115-2007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规范》;
(6)CGJ/T 252-2011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7)CGJ/T 246-2012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8)《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9)《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试行)》;
(10)《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1)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12)LY/T 195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13)DA/T 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14)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15)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用)》
(16)《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
(17)《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GB/T25529-2010)
(18)CH/T 1025-2011《数字线划图(DLG)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七、项目成果
1 、数据库成果
(1)不动产空间信息数据库,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2)不动产登记电子登记簿,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3) 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数据格式要求为XML文件。
2、文档成果
(1)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日常落宗数据维护实施方案。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日常落宗数据维护技术总结。
(3)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日常落宗数据维护质量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