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详见谈判文件)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2021年12月10日前支付合同余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后服务质量较好,且甲乙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2 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价格不变。 |
二、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合肥市气象灾害监测防御能力,提高气象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公众生活气象服务信息的需求,本项目第2包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市本级行政事业办公用房开展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开展行政审批受理后防防雷设计图纸技术审查和防雷检测技术服务。第3包采购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发布天气预报、生活气象指数预报,并及时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三、服务需求
第2包:公共场所防雷设施检测维护
对已建公共场所建筑安装的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检测,及时了解防雷装置的使用情况及性能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提交检测报告;对易燃易爆场所开展行政审批受理后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和防雷设计图纸技术审查。
1.对本市457所学校(小学153所、初中85所、高中40所、中职学校32所、特教学校1所、高校4所、公办幼儿园142所,合计457所)中152所(2020年尚未检测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
2.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检测的建筑面积合计约100万平方米(65家左右单位)。
3.对新建易燃易爆场所开展行政审批受理后的技术服务,即防雷设计图纸技术审查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平均每年防雷行政审批办件20件)。
4.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被检测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提交检测报告(每个单位2份)和相关资料。具体被检测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和新建易燃易爆场所等信息由采购人提供。
第3包:生活气象服务信息发布
生活气象服务信息制作加工、生活气象服务信息审核发布、服务信息反馈收集分析。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发布1-7天常规天气预报、5种生活气象指数预报,并及时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够对气象信息进行制作加工,具备多种反馈信息收集渠道。
1.基础气象数据具有权威性,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气象信息,逐天更新。
2.必须保证发送的信息是具有权威性的生活气象服务信息,不得含有非法字样,不得缺字、多字或出现错别字。
3.各类生活气象服务信息必须及时、完整、稳定的发送到合肥市公交电子显示屏上(移动电视)。
4.每天至少分别在两个不同时段发布生活气象服务信息;及时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按照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要求对教学楼(每栋不少于4个点)、风雨操场(1个点)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对计算机机房、多媒体教室雷电防护装置和等电位措施、电涌保护措施(平均每个学校不少于10个点)进行检测;对配电系统电涌保护措施进行检测(2个点)。
2. 按照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楼避雷带、避雷针、机房、监控室、电梯等进行检测。
3.对新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设计图纸进行技术审查和防雷装置跟踪检测(至少3次),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过程中到施工现场。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负责联系被检测单位,遵照被检测单位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检测活动。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确需购采购人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时,应提前与购采购人联系,保证服务内容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