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1、项目概况
近年来龙泉市城市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道路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功能逐步完善。
龙泉市拥有丰富的低丘缓坡资源,被列入省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县的县级市。加快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是破解龙泉土地要素制约、扩大补充土地后备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龙泉市塔石街道位于龙泉市中心城区东南角,是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相对独立的工业组团,以居住和工业为主导功能。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林垟溪(垟畈、岭后自然村),南至项坊自然村、西至塔石岭山脚、北至兰头,总用地面积443.67h㎡(约6655亩)。

3、工作要求
加强前瞻性:着力提高本次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确保规划高质量,避免因规划滞后而导致短期内的修编或重复编制。
注重实操性:规划应契合区块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实施主体发展需求,具有高度实操性,能有效控制和引导各个阶段的开发建设。
4、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龙泉市域总体规划(2015-2030)》以及《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对龙泉市塔石街道开展整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5、成果要求
本次规划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的规范标准。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和图则。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能准确、完整地阐述规划意图和控制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龙泉市塔石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最终成果10份、电子文件3份。
6、进度安排
2021年6月底形成规划方案;
2021年8月中旬完成规划评审稿编制;
2021年11月底完成审批稿。
7、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完成《龙泉市塔石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