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服务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盐城防包围范围内泵站的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2021年度城防工程增加城投新建3座闸站(武通北闸、盐北河闸站、团结港闸站)、原住建局移交管理4座泵站(沧东浜泵站、朝河路泵站、中兴桥立交孔泵站、环河南涵闸泵站)纳入城防工程统一运维管理。拟委托市场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对城防新增闸站运维管理。本委托管理范围包括:1、沧东浜、朝河路、中兴立交、环河南泵站4处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护;2、高压电缆、变压器、线路检测运行维护;3、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4、闸站运行期沉降监测,要求每季度至少观测一次;5、设备检修、更换及其他突发应急工作处理。
4.闸站简况
(1)团结港闸站
团结港闸站位于团结港与酱园港交汇处,团结港闸站工程排涝流量为40m3/s兼顾20m3/s的引水,总装机台数为4台,其中2台为单向排涝竖井贯流泵,另外2台为双向(引、排水)竖井贯流泵。设计安装2台2100ZGB10.35-1.64型单向竖井贯流泵装置+2台2200ZGBS10.6-1.64型双向竖井贯流泵装置,泵站总装机容量为1610KW。水闸为2孔,单孔净宽6m。
(2)盐北河闸站
盐北河闸站位于盐北河与盐平塘交汇处,盐北河闸站工程设计排涝流量10m3/s,兼顾10m3/s的引水。泵站采用2台1400SGZ-125D型双向潜水贯流泵,单台功率220KW,新建水闸紧邻泵站并排布置。水闸为单孔,净宽6m。
(3)武通北闸
海盐县武通北闸站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武通桥南侧,南台头干河和武通港北岸交叉处,原武通北闸位置。武通北闸站工程主要由节制闸和排涝泵站等建筑物组成,排涝泵和节制闸结合布置,泵站设计排水流量10m³/S,节制闸设计总净宽12M(2孔*6米)。
(4)沧东浜泵站
沧东浜泵站工程设计排涝水泵6台,总装机容量360KW,其中立式轴流泵(700ZLB-125)4台,潜水排污泵(400QW 1250-5-30)2台,总排涝流量6.58m³/s。进水涵闸两台,闸门尺寸1m*2m和1米*1m各一台,泵站主要对城西部分道路雨水引流汇集后集中进行排涝。
(5) 朝河路泵站
朝河路泵站工程设计排涝水泵4台,总装机容量195KW,其中立式轴流泵(500ZLB-125)2台,潜水排污泵(400QW 2016-7-75)1台,(300QW900-7-30)1台。总排涝流量2.365m³/s。工程主要对百尺路两侧低洼区引水排涝。
(6) 中兴桥立交孔泵站
中兴桥立交桥泵站设计排涝泵4台,大雨排涝2台,小雨排涝2台,总排涝流量0.44m³/s。工程主要对中兴桥涵洞内雨水汇集进行排涝。
(7) 环河南涵闸泵站
环河南涵闸泵站位于盐平塘南环城河口,工程设计潜水轴流泵1台,装机容量30KW,进水流量0.5m³/s,用于南环城河水体置换。
5.运行管理要求
5.1运行管理
(1)沧东浜、朝河路、中兴立交、环河南泵站4处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团结港闸站24小时值班值守(有突发、应急抢险事件时工作时间需服从采购单位安排,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单位人员调岗安排)。运行人员须熟悉操作流程,操作时要求思想集中,坚守岗位,加强监视、严禁随意脱岗,并做好运行情况记录。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注意安全。
(2)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执行。运行操作时要求思想集中,坚守岗位,加强监视、严禁随意脱岗,并做好运行情况记录,并确保操作人员自身安全。
(3)水泵每次运行前必须检查电机联轴是否正常,电压有无缺相,进水池是否有杂物,并确保冷却水充足。运行时要时刻关注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做好相关的数据采集与记录。作业时要及时清理进水口拦污栅处的水面漂浮物,并清运干净后统一堆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场。清理水面漂浮物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救生衣。
(4)闸门启闭前,应先检查闸门所处位置是否平衡,电机、变速箱、钢索等有无异常,确保上下游无闲杂人员和船只,确认正常后,再通电启闭。启闭过程中观察电机转速、温升是否正常,振动是否过大,声音是否异常。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防止设备变形或损坏,做好每次设备运行记录。
(5)日常巡查、终控台操作管理,做好问题上传、接受指令、开展工作、结果反馈等一系列流程工作。
5.2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要求
闸站运行管理中标单位应加强水泵和闸门工程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水泵电气运行性能指标要落实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操作人员赴水泵厂家学习不少于1次。安排专业技术团队学习培训不少于两次。操作员设立常规配件备用库,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在规范程序操作下,发生设备正常损耗,润滑油更换、机械部件维修养护、更换配件等需采购商品单件1000元以下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并负责施工,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检查。
站闸内水泵泵体、电动机、水闸启闭设施、栏杆、大门等金属构件需油漆防锈;管理房、泵房、控制室、闸室、围墙局部破损、污损需完成修复;创建标准化所需的标志标牌购置、站内各种标志标牌破损需及时修复;因疏忽管理,导致外力损坏的设备、建筑物等的由受托单位处理并完成修复。(以上维修养护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⑴电气控制电气设备维修养护
机泵和水闸设备,主要养护要求外观整洁,外部信号灯、指示灯、电压电流表、电气开关等运行显示正常。要求经常检查、校验各电流表、电压表是否准确可靠。
①每月检查各绝缘件有无破损、受潮,保护接地的连接是否可靠;
②每月检查辅助电路元件,包括仪表、继电器、控制开关按钮、接触器触点、保护熔断器、电容设备等是否正常;
③每月检查辅助电路端子及接插件是否牢固可靠;
④每季度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和污物,紧固导线连接螺栓,检查各引出线的老化情况;
⑤对每次维修保养作好记录,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⑵水泵维修养护
主要养护要求水泵和电机外观整洁,无灰尘,设备运转正常。
①每季度检查水泵轴封是否漏油,电动机运行、仪表工作情况、螺栓螺母是否紧锢、各阀门是否启闭正常等情况;
②每半年对水泵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检查连轴器与橡胶轴承是否磨损;
③每年对电机进行保养、泵体及电机涂防锈漆;视情况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检查泵叶泵壳是否磨损;
④对每次维修保养作好记录。
⑶水闸维修养护
水闸维修养护要根据水闸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的维修养护。水闸主要有闸门、启闭机组成,主要检查水闸的止水情况、启闭机运行情况、闸门是否有异常情况。每年对启闭机齿轮箱添加或更换润滑油,对启闭钢索和轴承添加黄油润滑,每次维修保养作好记录。
具体运行参照《泵站运行管理规程》和《水闸运行管理规程》执行。
5.3闸站高压架空电线、变压器、电缆运行维护
2021年度城防工程增加城投新建3座闸站(武通北闸、盐北河闸站、团结港闸站)、原住建局移交管理4座泵站(沧东浜泵站、朝河路泵站、中兴桥立交孔泵站、环河南涵闸泵站)纳入城防工程统一运维管理。此次运维要求对各闸站的高压设备、线路进行正常运维管理工作。
(1)变压器
变压器发生以下情况,要立即切断进线侧电源停止变压器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及时联系供电部门处理检修:1、内部声响较大,声音不均匀、有爆裂声;2、进出线端子放电,接地、防雷设施损坏;3、温升超过限值;4、变压器冒烟着火。
变压器检修、试验按照《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执行。
(2)高压配电柜
发现下列情况要迅速切断10KV进线柜电源,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联系供电部门检修:1、开关柜内发出异常响声;2、隔离刀开关触点放电;3、开关柜内冒烟着火。
发现下列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联系厂家检修:1、真空断路器无法动作;2、五防锁闭机构失效或卡滞;3、显示表计、指示灯故障。
高压配电设备的检修、试验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DL408)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执行。沧东浜泵站、朝河路泵站二座泵站变压器、高压设备需做预防性试验检测,出具专业检测报告。
高压输电线路:1、定期检查电缆行架是否有变形和位移;2、发现电缆沟或电缆架内冒烟着火,要迅速切断电源后灭火;3、高压输电线路的检修、试验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DL408)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执行。
5.4安全生产
中标人作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定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上岗前安全生产的培训,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台账。设备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杜绝盲目操作,防止设备损坏。站闸内所有建筑物、设备及安全设施等必须认真保护,严防破坏和盗窃。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做好防电、防火工作,对配备的消防、救生器材和抢险物资要定期检查和维护。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为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应经常开展安全巡查,根据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巡查,并填写水闸和泵站安全巡查记录表。
5.5汛期管理
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是汛期,也是泵站运行管理的高峰期,要求制定并上报汛期值班表。并做好防汛工作,包括汛期前的检查巡视、暴雨、台风雨时的检查等,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同时严格按照防汛抗旱部门发布的通知和要求,做好防汛调度。
5.6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
中标单位对本项目涉及的闸站全面清理保洁。管理范围内,工作厂区及设施设备房的卫生面貌、设备构件、控制元件维护保洁。环境卫生要做到整洁干净,一般每日进行卫生保洁,包括道路、绿化、管理房、机房、闸室和控制室等场所,做到办公室整齐洁净、日常生活垃圾和泵站进水池拦污栅打捞垃圾日产日清、干净卫生无死角。定期对管理房、机房、闸室和控制室等保洁。中标人还应对绿化进行养护,要对树木和草坪等进行定期养护,包括及时喷药除虫、施肥、浇水、除草、修枝等,及时清理杂草,确保绿化的美观性。
5.7闸站运行期观测
中标单位对团结港闸站、盐北河闸站、武通北闸站的地表沉降、位移和闸底板扬压力每季度至少观测一次,确保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5.8人员配备及要求
结合站点管理实际,本项目要求汛期配备管理人员不少于7人,非汛期不少于5人。运行管理人员持有必要的上岗证(3名持有水工闸门或泵站运行工上岗证;2名持有高压电工操作证;1名水工监测工)。与城防目前现有运维人员统一调配,确保城防闸站24小时人员不间断值班。(中标单位实际配备人员原则上需和投标时保持一致,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运行管理人员的,更换的人员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并书面提出申请,征得委托单位同意)。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要求55周岁及以下,管理人员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责任心、无不良嗜好,有基本的计算机、智能手机操作能力。运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水泵、水闸启闭运行作业,承担主机组、辅助设备的运行监测、检查、巡查、日常养护工作和闸门、启闭机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常见运行故障并报告,填写好运行、维保、巡查、值班等记录。在岗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
6、商务要求表
总体要求 |
投标人需按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完成城防新增闸站运维管理,范围包括:1、沧东浜、朝河路、中兴立交、环河南泵站4处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护;2、高压电缆、变压器、线路检测运行维护;3、环境卫生及绿化养护;4、闸站运行期沉降监测;5、设备检修、更换及其他突发应急工作处理。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正常作业所需的所有员工工资、福利等及用工费用、材料、设备、机械、配件、备件、损耗、运输、维修、水电费、通讯费、光纤租赁费、各项保险费、税费、利润以及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一切开支、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报价不作调整。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中所包含的城防新增闸站运维管理的所有内容。 |
服务要求 |
详见本章“招标需求”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服务期限要求: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付款条件 |
签订合同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0%,剩余款项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
▲质保期要求 |
/ |
注:打“▲”项的技术指标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考核办法
7.1总则
7.1.1为加强城防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提高城防工程运行维护质量,根据《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及《海盐县武原镇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7.1.2本办法所称海盐城防新增闸站管理是指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对城防沉降观测、维修养护、日常巡查、高低压电维护、城防运行管理等。
7.1.3海盐城防新增闸站管理考核的对象为中标单位。
7.2标准与等级
7.2.1城防新增闸站管理考核,按人员配置、后勤保障、维修养护及巡查、运行管理、资料管理及安全生产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7.2.2城防新增闸站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7.2.3城防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运行维护不到位的,或在审计、监察及其他监督检查机构开展的资金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出现请客、送礼等廉政建设相关问题的或被上级通报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积极应对,合理处置突发事件的,酌情加分。
7.3组织与程序
7.3.1海盐县城防管理站负责对城防设施建设与管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考核检查与协调。
7.3.2一般情况下,运维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按照年初备案人员开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到管理单位重新备案,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人员不到岗处理。
7.3.3城防闸站运维管理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运维管理单位组织、主持实施。
7.3.4季度考核一般安排在季度末进行。由运维管理单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参与,依照相关考核标准对城防新增闸站管理单位状况进行考核赋分。
7.3.5年终由防汛运维管理单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人员,并邀请纪检组人员参与,依照相关考核标准对运维管理单位管理状况,通过现场考核、听取汇报并座谈交流等进行考核赋分,纪检组人员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结合月度得分、季度得分计算年度考核得分。
7.3.6年终考评结束后,运维管理单位联系运维单位办理延续或移交手续,确保下一年度运维工作的正常衔接和开展。
7.3.7城防闸站运维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7.4奖 惩
7.4.1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工程运维单位应限期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管理实效;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款500元。
7.4.2运维管理中,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平台中巡查次数,每少一次扣款200元;因运维单位工作失误导致城防运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款200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