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县级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实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大幅提升。同时为全面宣传华安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效和“七比一看”竞赛成绩,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社会氛围,2024年,县融媒体中心将与各级主流媒体联办各类新闻专题、专栏,着力拓展全方位对外宣传渠道,不断提升华安对外影响力。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宣传媒体及宣传内容
1.人民网
1.1设计、制作人民网宣传专题页面,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设计、制作,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上线。
1.2对该专题进行日常更新,更新时间以与采购单位协商为准。
2.中国新闻网
2.1在中新网APP·福建专题上开辟“华安专题”,对华安进行资讯推广(播发或转载),数量不少于50篇(条)/年。
2.2策划执行“业务交流培训会”一次,培训会主讲人主要由中新社福建分社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纲,与采购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交流。
3.《福建日报》社
3.1在福建日报漳州观察版面加大对华安重点项目、民生等内容的专题宣传力度,在福建日报漳州观察版刊发采购单位的专题宣传,累计刊发不少于两个整版(含图)。
3.2采取“报+网+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立体宣传方式,在福建日报新媒体《新福建·漳州频道》、福建日报漳州观察微信公众号推送甲方重点宣传稿件(含视频),内容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力求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3.3采购单位负责选题策划、提供基本素材,配合报社组稿工作,提供组稿所需的必要后勤服务。
4.东南网
4.1漳州频道区县动态开设华安专栏,合作期内更新不少于150条;原创采写信息不少于10篇。
4.2择优信息往漳州频道首页推送,优中选优往东南网首页、学习强国、央媒等平台推送,合作期内推送不少于5条。
5.闽南网漳州
5.1围绕华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对重要节点进行采写,展现华安县的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年度合作期间,安排人员采写5次;
5.2在闽南网开设专栏,发布华安县日常宣传稿件,提升华安县相关宣传信息在新媒体平台的推送量,重要内容全网端、全矩阵推广,年度合作期间,日常宣传稿件推送80篇;
5.3结合华安县实际,通过创意H5(大长图、一镜到底等)、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技术,生产相应的融媒体产品。年度合作期间,生产融媒体产品2个。
6.漳州人民广播电台
6.1每天播出10秒华安县城市形象宣传广告或当地旅游广告4次。
6.2在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漳州新闻》栏目专题报道
(《漳州新闻》播出时间为:晚6:15首播,次日上午7:35、9:15重播)开办《直播漳州——华安报道》栏目,栏目每期5分钟,每周1期。《直播漳州》主要采用双向互动直播的方式,对华安县主要领导的工作调研、检查、思路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进行专题报道。
7.漳州电视台“新闻互连网”专题
7.1《漳州新闻》专栏宣传:《漳州新闻》栏目主播与华安县新闻主播进行连线互动,由华安县新闻主播介绍当地一周的重要时政、经济活动。每周一期,每个节目长度为3至5分钟(含片头)。 播出平台:《新闻互连网》将在漳州电视台《漳州新闻》栏目中播出。《漳州新闻》播出时间为:每天20:00(一套首播);当日22:00(一套重播),次日07:00(一套重播)
7.2“清爽华安”形象宣传片:为了加大华安世遗文化、奇石文化、畲乡文化、生态文明、全域旅游等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清爽华安,心临吾乡”“华安如意,我也想去”旅游品 牌,特在漳州电视台播出“清爽华安”形象宣传片。“清爽华安”形象宣传片安排在漳州电视台《漳州新闻》栏目中播出。
8.《闽南日报》“县区要闻”专题+纳税大户专版+IPv6
8.1“县区要闻”专版
8.1.1版面名称:《闽南日报》开辟的专版通用标识为“县区要闻”;
8.1.2版面数量:《闽南日报》刊发采购人专题不少于44期,原则上每周一期,每期1/2版;
8.1.3版面位置:原则上为第三版到第四版,如遇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版面顺延调整;
8.1.4组稿方式:“县区要闻”专版专题刊发内容在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客观真实的前提下,原则上由采购人自行选题、自行组稿,采写力量以当地融媒体中心、报道组、基层通讯员为主,由闽南日报统一编发上版。
8.2纳税大户表彰宣传
为华安县年度纳税大户表彰刊登专版,数量为2个整版。
8.3 IPV6升级改造
为“华安新闻网”提供IPV6升级改造服务及IPv6支持度检测服务。
8.4宣传配套
合作期内,配套4个专版(含报社策划的重大主题宣传,以及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专版),并可以在头版刊发四分之一版的专稿宣传文章4次(每季度一次),以满足采购单位的其他宣传需求;
9.《海峡导报》社
9.1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华安的重要宣传等内容,内容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素材。
9.2遇到华安县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通过海峡导报报纸、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平台给予重点推广,为其提供一个宣传特色亮点、自主展示风采的平台。
9.3结合华安县工作,积极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宣传工作,力求达到最大宣传效果。
9.4结合华安县发展实际,加大对华安县在三比一看、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成就等内容推介力度,力求达到最大宣传效果。
10.福建广播影视集团
围绕华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作5期短视频,并在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博TV等融媒体矩阵推出。
(二)宣传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负责与相关宣传媒体对接宣传事项,确定宣传内容,对稿件、视频、图片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宣传顺利发布。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年。 |
2 |
★ |
交货地点 |
漳州市华安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服务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