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I、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II、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阳朔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采购1项。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阳朔县看守所迁建工程看押规模 448人,项目用地面积34773.7㎡,建筑占地面积约11475.3㎡,总建筑面积约14595.0m²。
(二)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7131.1万元。
(三)建设地点:阳朔县白沙镇观桥村委岩塘村岩塘嵅(地名,国道 321 旁,原阳朔县白沙腐竹厂厂区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成果文件交付期限(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自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3 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
2.设计与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3.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二)设计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等;项目相关的设计资料。
(三)适用规范标准: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四)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
(1)项目建议书: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深度和规范完成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深度和规范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初步设计: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深度和出图规范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2.成果文件的深度: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地方的其他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成果设计文件结合上述分类共归纳为三个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初步设计及概算部分。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项目建议书伍套,电子文件壹套;可行性研究报告伍套,电子文件壹套;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伍套,电子文件壹套。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
(2)电子版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
(3)其他要求:无 。
6.成果交付地点及方式要求:
(1) 成果交付地点:阳朔县公安局
(2)交付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
7.成果文件的展板、模型、沙盘、动画要求:无。
(五)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初步设计及概算获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无息)。
2. 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培训、技术支持、后续服务;实施和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设备、劳务、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保险、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利润、交通维护、工艺损耗及人员进退场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响应表,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可于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编制方案: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该方案可从可行性、科学性、针对性方面进行编制,包含如下但不限于:①项目岗位职责配置;②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控制措施。
2. 编制方案:该方案可从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方面进行编制,包含如下但不限于:①编制思路;②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
六、现场考察要求:
为使供应商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从而提供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设计实施方案等,本项目将统一组织所有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 现场考察统一集合时间:2021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过时不候,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本项目现场考察,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现场考察集合地点:阳朔县公安局综合楼(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农科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15977365033
3.参与现场考察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须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并签到(签到表一式两份,供应商留存一份,采购人留存一份)。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视为已完全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一旦成交必须完全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阳朔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
注:本“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条款(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编制方案、现场考察要求除外)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作响应处理。